索引号 | 5304002025161459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7-29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6571629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元江县新型共享储能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中广核玉溪元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立项依据: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元江县新型共享储能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玉发改能源复〔2025〕22号),项目代码:2503-530428-04-01-539891。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
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起于拟建110千伏储能站出线,以2回110千伏线路π接110千伏元羊北线路,1回至110千伏元羊北线路羊岔街风电场侧π接点,1回至110千伏元羊北线路元江变侧π接点。本工程采用单双回混合架空线架设,线路长约2.4千米,其中双回路段长1.1千米,单回路段长1.3千米。至元羊北线侧架空线导线截面240平方毫米的铝包钢芯铝绞线。至元江变侧架空线导线截面400平方毫米的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耐张塔13基,占地面积700.7928m²。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声环境保护措施
(1)严控设备噪声源:在施工设备选型阶段,严格比对设备参数,优先选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且噪声指标达标的低噪设备。
(2)优化施工方案布局:科学规划工期,将输电线路牵张场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在临近声环境敏感目标一侧设置临时声屏障。
(3)规范运输路线管理:制定运输计划时,结合居民点分布优化路线,规避人口密集区域;在临近居民区路段设置清晰的限速、禁鸣标识,并强化驾驶员教育培训,确保运输全程符合降噪要求,杜绝噪声污染。
(4)科学规划施工时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中午(12:00~14:00)以及夜间(22:00~次日06:00)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确需夜间作业时,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通过张贴公告、入户告知等方式提前向居民说明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降低矛盾纠纷风险。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围挡与作业面管控
①临时围挡设置:在塔基施工现场周边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临时硬质围挡,实现全封闭遮挡,防止施工扬尘外溢。
②作业面控制:合理规划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积,避免超范围开挖;遇风力≥4级或扬尘预警天气时,暂停露天施工作业。
(2)运输车辆扬尘管控
运输管理:施工运输车辆限速≤20km/h行驶,严禁超载运输;装载土石方、建筑垃圾等易抛洒物料时,必须采用密闭车厢或篷布全覆盖,确保运输过程无遗撒、无扬尘。
(3)土方开挖与回填管理
①临时堆土处理:线路塔基开挖的土方临时堆放时,表面全覆盖防尘网(网目密度≥2000目/100cm2),并在堆土周边设置防风抑尘围挡,降低大风天气二次扬尘污染。
②及时回填作业:塔基施工完成后24小时内完成土方回填,回填后对裸露地面进行压实或覆盖,减少地表裸露时间。
(4)粉状物料与敏感区域管控
①物料防尘措施:水泥、石灰等粉状建筑材料存放时,采用封闭式仓库或全覆盖防尘布储存,装卸过程采取湿法作业(如喷雾降尘)。
②居民点周边施工:在居民点50米范围内的塔基施工时,优先设置高度≥2米的施工围挡,并配备自动喷淋系统(每日洒水≥4次);大风天气暂停土方作业与物料装卸;施工结束后3日内完成场地平整,恢复植被或硬化地面,消除裸露土面。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强化水土流失防控:依据塔基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排水沟,将雨季地表径流有序引入临近沟渠,降低雨水冲刷导致的水土流失风险,减少泥沙等悬浮物对水体的污染。
(2)优化施工营地管理:施工营地采用租用沿线民房的方式,避免单独设置营地产生集中式污水排放;施工现场配备废水收集桶,将废污水统一收集后,就近回用于施工作业或场地洒水降尘,实现废水循环利用。
(3)科学规划施工时序:结合雨季特点,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与工序,尽量缩小开挖面,做到土料随挖随填,缩短裸土暴露时间,减少降雨对土方的冲刷,降低泥沙等污染物进入水体的可能性。
(4)控制餐饮废水产生:施工现场不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通过外购或依托周边居民生活设施解决,从源头上杜绝餐饮废水的产生,消除油脂、食物残渣等污染物排放隐患。
(5)严格废水排放管控:施工废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作业,确保废水零外排;严禁以渗坑、渗井、漫流等方式排放污水,更禁止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污,杜绝污染扩散。
(6)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按照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施工,明确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施工;施工单位秉持文明施工原则,建立健全废污水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期废污水100%处理回用,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和植被恢复,施工期环境影响将逐步消除。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物物资回收单位统一回收,可利用材料利用,不可回收物,委托具备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并留存转运联单备查。
(2)施工废土石方:塔基开挖土方回填,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
(3)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专人定期运送至就近村庄垃圾收集站,与当地生活垃圾同步纳入市政处理系统。
(4)线路拆除、更换废物:线路拆除、更换的导线有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优化线路路径选择
在设计阶段优先避让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生态红线等生态敏感地带。
②绕开植被密集区:线路路径尽量沿道路、荒地、稀疏林地敷设,减少穿越原始森林、成片灌木林或经济林区。
2)减缓措施
①合理布置施工范围:依据征地红线精准划定最小施工范围,设置明显边界标识,严禁超范围占地或扩大施工区域。
②施工工艺:采用全方位长短腿铁塔设计,结合地形选择适配基础类型,优先人工开挖减少土方扰动。施工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妥善保护表土资源(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并苫盖),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输电线路采用先进的架线工艺,如无人机环境友好型施工工艺,减少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
③临时用地科学布局:牵张场等临时施工用地优先选择荒草地、裸露地表,避让林木与耕地。优化临时场地布置,减少牵张场、施工道路数量,利用塔基区布设跨越施工场地。施工材料运输依托现有乡村道路,必要时开辟人抬通道,仅清理低矮灌丛,严禁砍伐乔木。
④水土流失综合防控:土石方工程避开雨季施工,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夯实,剩余土方覆盖防尘网,周边设置草袋土坎拦挡。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恢复措施
及时场地清理与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彻底清理混凝土残渣、土石方等建筑垃圾,平整场地。对临时占地及扰动区域,采用“灌-草”结合的形式恢复地表植被,植被恢复选择适宜当地存活的物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利用GIS空间分析技术,选择动物活动密度低的区域布线,避让了候鸟迁徙通道。
2)减缓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严禁猎杀兽类,严禁捕蛇、打鸟、捉蛙、捉野鸡野兔等捕杀野生动物行为,严禁食用野生动物(野味)。
②采用全方位长短腿铁塔设计,减少了占地面积。
③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红线,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占地范围外的动物栖息地,以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侵占。
③施工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占地区域,减缓施工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
3)恢复措施
对塔基旁施工场地、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恢复施工破坏的动物生境。
(3)水土保持措施
①采用高低腿铁塔,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变化地形的需要,使塔基避免大开挖。
②剥离表土就近堆存于施工场地区,后期全部回覆于施工场地区,用于植被恢复。
③施工裸露区域、临时堆土区域在雨季和大风时节铺设彩条布进行苫盖。
④对剥离表土装入编织袋内的方式进行存放、防护,采用“品”字形紧密排列的堆砌方式。
⑤施工场地区结束后,对区域进行植被恢复,采用灌草结合方式绿化。
(4)临近生态基本农田区域施工措施
①优化设计: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用地避让了基本农田,工程建设未占用基本农田范围。
②采用“长短腿铁塔+原状土基础”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和土石方量,保护生态环境。
③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临时占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在临基本农田边界用警示桩+彩带标识,每日由专人巡查。禁止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非硬化裸露地表)通过播撒草籽等方式优先恢复临近基本农田周边施工区域。
④项目线路跨越基本农田段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架线的方式,不扰动和破坏线下基本农田土壤和作物。
(二)营运期
1、声环境保护措施
(1)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2)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确保线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更换的废旧绝缘子串、电气设备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3、电磁环境达标控制措施
(1)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2)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
(3)项目输电线路架设严格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规定执行:110kV导线距地高度在非居民区≥6.0m、居民区≥7.0m。
(4)线路选择时尽可能避开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架空输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公路、树木等的距离,必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
(5)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6)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7)在居民区附近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对居民加强电磁环境宣传解释工作,减少居民对电磁环境的恐慌。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破坏植被。
(2)对前期植被恢复较差区域进行补救性生态恢复措施,通过补种乡土植物及播撒草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植物恢复补种物种使用乡土物种,禁止使用外来物种。
(3)协调配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检查和生态检查。
(4)对高塔设置驱鸟装置,减少猛禽碰撞;绝缘子加装防鸟刺,避免鸟类在塔基筑巢时触电。
5、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1)在线路巡视的时候,要及时地对导线上所附着和悬挂的物体进行清理,同时在塔基处悬挂好警示标牌等;并且要安装好继电保护装置,这样在出现倒塔和短路的情况时能够迅速及时地断电,进而避免由于在倒塔和短路时线路依然通电而给当地环境带来诸如引发森林火灾、导致人和动物触电等危害。具体措施包括,制定详细的附着物清理流程和标准,明确清理的周期和方法;在塔基选择显眼位置悬挂警示标牌,确保清晰可视;在安装继电保护装置时,要确保其性能可靠,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其在关键时刻能准确动作。
(2)线路运营单位应当构建起紧急抢救预案,购置临时性的输电线路抢修塔,如此一来,在出现倒塔现象时就能够尽快且及时地进行抢修,从而恢复通电。紧急抢救预案要涵盖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应对步骤,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购置的临时性输电线路抢修塔要符合质量标准,提前做好存放和保养工作,确保在需要时能迅速投入使用。
三、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等编制。《报告表》基本规范,工程分析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调查基本清楚,采用的评价标准总体适当,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一定针对性,评价结论明确可信。《报告表》可作为元江县新型共享储能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2024年2月1日施行)中“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2.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是电网建设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另外,本项目于2025年4月18日取得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元江县新型共享储能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核准批复(玉发改能源复〔2025〕22号);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三)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玉溪市元江县甘庄街道,部分线路和塔基位于云南元江产业园区甘庄片区范围内,对照《云南元江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云南元江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易门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玉市环函〔2023〕24号),项目建设与园区规划不冲突。
(四)选址选线合理性分析
项目不涉及已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暂未开工建设,目前正在依法办理环保手续,项目塔基、临时占地等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虽然本项目JAB1塔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但是为元江县新型储能项目征地范围内。项目不涉及元江县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县、乡、村农村公路、铁路及路网规划保护范围。建设过程不对相关公路进行开挖、埋设管道。项目不涉及占用林地、草地。临时占地区待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项目采用高塔跨越河道,不在河道管理范围施工及建设塔基,不会影响现有水利工程且项目施工期废水不外排。项目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工作。根据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元江县新型共享储能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用地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备案函”,本项目与国家探明矿产地无压覆关系,与矿业权无压覆关系。
项目不涉及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区、森林公园及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不占用基本农田。
本工程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现状,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相关要求。项目为电储能站送出线路工程,不涉及化石能源消耗,符合能源利用上线要求;铁塔占地除基础外,其余土地可恢复原有功能,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开发利用要求。本工程属于输变电线路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园区规划要求;不属于污染严重的基础化工、农药等行业项目,也不属于“两高”项目。在设计阶段已避让村庄,通过选择合理送电导线结构、确保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降低对村庄的影响;运营期无生产废气、废水排放,环境影响较小。作为元江县新型储能项目的送出线路,依托元江县新型储能项目已考虑的卫生防护距离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同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保障项目安全稳定运行。本项目建设符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玉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的通知》(玉市环〔2024〕40号)要求。
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园地、耕地、工业用地,项目塔基总体永久占地面积相对较小,且呈分散式的点状占地,主要受影响植被在该地区的分布较广,对地区生物多样性影响不大。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措施,严格按照设定的施工活动范围施工,严格落实相应的环保水保措施,实施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输变电类项目运行期无“三废”污染物排放,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运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基本无影响。因此,项目建设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不冲突。
本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均不占用基本农田,线路跨越基本农田段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架线的方式,不扰动和破坏线下基本农田土壤和作物。故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选线合理。
(五)污染物达标排放
只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不会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和功能。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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