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9451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4-01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绿色钢城片区。
建设单位: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通过新建酸洗系统、冷轧系统、酸连轧系统、热镀锌系统、彩涂系统及其配套公辅系统,可年产镀锌板140万吨、彩涂板60万吨,共计200万吨/年高强高耐蚀新型轻量化金属基复合材料。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扬尘及汽车尾气,产生扬尘的环节主要为场地开挖、建材运输、堆放和施工场地车辆的行驶。
通过定期洒水、施工围网、篷布遮盖、运输车辆清洗、封闭运输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减小尾气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雨季径流雨水。
施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卫生间定期清掏。
地基开挖产生的含泥沙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雨季地表径流通过排水沟进入临时沉淀池,收集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一般在75~115dB(A)。
项目采取降低声源噪声强度、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加强施工队伍教育等措施来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构筑物基础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内的场地平整,不外排。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外排至政府指定渣场,金属、木块等废物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施工期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废气主要为各生产系统及配套的天然气制氢装置、锅炉等公辅系统产生的废气。
酸洗槽和漂洗槽设滑动式密封槽盖,并设置水封,槽体侧面设集气口;酸罐呼吸废气管道集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38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HCl≤20mg/m3。
冷轧系统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油雾分离器处理后通过38m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5)排放,油雾浓度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油雾≤30mg/m3。
热镀锌系统和彩涂系统脱脂槽设水封盖板、顶部和侧部集气口,废气经水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38m高排气筒(DA006、DA007、DA008、DA009、DA010、DA016、DA017)排放,排放浓度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碱雾≤10mg/m3。
退火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通过38m高排气筒(DA011、DA012、DA013、DA014、DA015)排放,排放浓度达到环大气〔2019〕35号表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即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200mg/m3、基准含氧量8%。
再生酸站氧化铁粉仓仓顶设塑烧板过滤器,烟气通过36m高排气筒(DA018)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颗粒物≤30mg/m3。焙烧尾气经碱液喷淋塔+电除雾后经36m高排气筒(DA019)排放,排放浓度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颗粒物30mg/m3、HCl3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SO2 550mg/m3、18kg/h,NOx 240mg/m3、6.26kg/h。收集的氧化铁粉设置气力输送。
调漆、涂装工序在密闭调漆间、涂装间内进行,调漆、涂装等低浓度废气采用沸石转轮吸附处理,流平、固化及沸石转轮脱附废气采用高温焚烧TO炉处理,尾气通过40m高排气筒(DA020)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120mg/m3、39kg/h,SO2 550mg/m3、25kg/h,NOx 240mg/m3、7.5kg/h;《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80mg/m3、二甲苯40mg/m3。
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密封,污泥过滤间密闭微负压,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废乳化液处理系统和碱性稀含油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采用臭气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1)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HCl 100mg/m3、0.13kg/h,非甲烷总烃120mg/m3、5kg/h;《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即NH3 4.9kg/h、H2S 0.33kg/h、臭气浓度2000。
危废库里废油、油泥、废涂料桶、废稀释剂桶等挥发废气经危废库集气设施引风至颗粒状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DA022。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120mg/m3、5kg/h;二甲苯70mg/m3、0.5kg/h。
天然气制氢转化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配套15m高排气筒(DA023)有组织排放,排放标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20mg/m3、SO2100mg/m3、NOx150mg/m3。
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通过配套38m高排气筒(DA024)有组织排放,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
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的油烟通过专用烟道由高于食堂所在建筑物屋顶的排气筒排出,油烟浓度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和中型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75%。
无组织废气厂区内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现有和新建企业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即HCl0.2mg/m3、二甲苯1.2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厂界处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即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20、HCl 0.2mg/m3、二甲苯1.2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分为酸性废水、废乳化液、碱性稀含油废水、光整废水、净环排污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等,采取“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厂区设有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80m3/h,分别设置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废乳化液处理系统、碱性稀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回用水处理系统、光整废水回用系统,各类废水分别进入各自处理系统处理。
酸性废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彩涂板酸洗系统和镀锌板酸连轧系统酸洗工序废水和地坪冲洗水,设计处理规模40m3/h,采用中和氧化处理工艺,出水经酸性废水排放口DW002由专用管道送至大开门综合污水处理厂前端增设的除盐装置进行预处理,后进入大开门综合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出水全部回用于园区,不外排。
废乳化液处理系统用于处理彩涂板冷轧系统和镀锌板酸连轧系统冷轧工序废乳化液,经破乳、油水分离后,出水进入碱性稀含油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设计处理规模6m3/h。
碱性稀含油废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废乳化液处理系统出水,以及热镀锌系统、彩涂系统碱洗、水洗、脱脂等工序产生的碱性废水、地坪冲洗水等,设计处理规模40m3/h,采取中和+沉淀+水解酸化+生化处理工艺,出水80%进入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剩余废水经厂区废水总排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开门综合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出水全部回用于园区,不外排。
碱性稀含油废水处理系统80%出水、净环排污水、除盐水站RO浓水等进入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设计处理规模40m3/h,采取预处理(过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产出的淡水回用于生产,浓水经厂区废水总排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开门综合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出水全部回用于园区,不外排。
热镀锌系统光整、拉矫废水进入光整废水回用系统处理,设计处理规模20m3/h,采用隔油+压滤工艺,出水直接回用于光整、拉矫工序,不外排。
酸雾吸收塔吸收废水、酸洗蒸汽冷凝水、酸再生站碱液喷淋塔吸收和除雾酸性废水直接回用于酸洗液配制和漂洗用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开门综合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出水全部回用于园区,不外排。
外排废水水质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及修改单表2冷轧间接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上述标准中不含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并应满足大开门综合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指标要求,指标从严执行。
大开门综合污水处理厂出水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24)中洗涤用水标准后,排入扬武(大开门)片区大平地高位水池和2#高位水池,作为扬武(大开门)片区工业用水回用,不外排。
项目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并设置监测井定期监测。
3、噪声
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系统生产设备噪声以及各种泵、风机、冷却塔等辅助设施噪声,其源强值一般在70~110dB(A)之间。
营运期噪声的治理,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金属废料、次锌锭、酸性污泥饼、生化污泥饼、回用水系统过滤器排泥、制氮站废分子筛等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委托利用、委托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酸洗槽渣、废酸渣、含油污泥饼、废油渣等危险废物暂存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危废库内,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餐厨油泥委托专业厨余处理单位处置。固废合理处置。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内建设,周围无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植物、动物,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公众参与
(1)2024年3月29日,在新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5日,新平县人民政府网站、玉溪日报(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1日)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3)2025年3月3日,在新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批前公示。
从公示至今未收到群众任何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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