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7943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1-10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0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石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鲁奎山铁矿35万吨开采项目6号料场。
建设单位:云南新平仙福矿冶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3000㎡,建设1套破碎-筛分-磁选的铁矿石选矿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处理低品位铁矿10万t/a。主要由1台对辊式破碎机、1台颚式破碎机、3台给料机、3台振动筛、2台磁选机等组成,并建设半封闭式砂石料及铁矿石堆棚。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在施工期间,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如喷水、保持湿润、及时外运渣土等。在建设场地的四周应设有连续硬质围挡,房屋建筑应实行封闭式施工以防止扬尘的扩散。项目在施工期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在施工场地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适当洒水,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便道应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
(3)场地内土堆、料堆要进行遮盖,防止扬尘的扩散。建议多用商品(湿)水泥和水泥预制品,尽量少用干水泥。
(4)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时必须加盖封闭运输,减少抛洒。
(5)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6)临时表土堆场采取拦挡、使用土工布覆盖,减少扬尘产生。
(7)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前后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
(8)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9)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施工设备等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对渣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严密遮盖或存放库房内;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场地;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及时覆盖;
(10)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均应设置车辆冲洗台,四周设置排水沟,上盖钢篦,设置两级沉淀池,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沉淀池大小应满足冲洗要求。
(11)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操作场地、材料堆场、生活区、场内道路等应采取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或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进行硬化,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不泥泞;场地硬化的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
建筑施工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本环评要求在施工场地修建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回用或者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2)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施工人员使用矿山废石加工场旱厕,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3)暴雨径流
施工期雨水径流通过临时排水沟收集进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非雨天的洒水降尘及施工用水,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免在暴雨天进行作业。
3、噪声
(1)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机械设备产噪特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运输车辆在途经声环境敏感路段时要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3)高噪声设备设置简易房隔声。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针对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项目在施工期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施工期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实现场内平衡,剥离表土临时堆存场内,用于后期绿化覆土,表土堆场采取拦挡及土工布覆盖;
(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可利用废物,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用于场内道路铺设或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
(3)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鲁奎山铁矿垃圾池收集,定期清运至扬武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处置。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利用鲁奎山铁矿6号料场空地进行建设,占地范围已无植被。施工期,基建的填筑与开挖等的施工,破坏了地形、地貌,在一定时段和一定区域将造成水土流失,土壤肥力和团粒结构发生改变。水土流失具体措施如下:
(1)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利用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工程建设活动尽量在项目区范围内解决,减少对项目周围地区的扰动、占压等影响;
(2)严格实施主体工程设计的措施,避免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危害到周围的地区,从而引起项目区外新的水土流失;
(3)在直接影响区产生了占压、扰动,应及时清理废弃物,修复水土保持设施;
(4)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尽量缩短土石方的堆放时间,避免产生新增的水土流失。
(5)基础开挖应当尽量避开雨季,基坑集水应及时外排。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易造成水土流失的施工尽量避开雨季;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场地,采取土地整治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6)施工中经常对临时排水沟、沉砂池进行检查、清理,避免排水沟堵塞造成新增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筛分、磁选、卸料、砂石料堆场、铁矿石堆场粉尘、车辆运输道路扬尘。各产尘点采取的防尘措施如下: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建成后,每台破碎、筛分、磁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和风管,各工序产生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布袋除尘”系统进行处理,集气罩收集效率85%,布袋除尘处理效率99.5%,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浓度可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颗粒物≤20mg/m3。
(2)无组织废气
①原矿料斗给料粉尘:项目原矿料斗设置三面围挡,同时喷雾除尘。
②生产工序无组织粉尘:生产工序无组织粉尘主要来自各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通过采取彩钢板封闭设备(粉尘控制效率90%)和喷雾降尘(粉尘控制效率74%)措施。
③皮带输送粉尘:项目传送带设置为封闭式廊道。
④铁矿石堆场:主要采取降尘措施为:“三面围挡+彩钢瓦顶棚”(粉尘控制效率60%),设置喷雾降尘(粉尘控制效率74%)措施同时采取编织物覆盖措施(粉尘控制效率86%)。
⑤砂石料堆场扬尘:主要采取降尘措施为:“三面围挡+彩钢瓦顶棚”(粉尘控制效率60%),设置喷雾降尘(粉尘控制效率74%)措施同时采取编织物覆盖措施(粉尘控制效率86%)。
⑥原料堆场扬尘:主要采取降尘措施为:“三面围挡+彩钢瓦顶棚”(粉尘控制效率60%),设置喷雾降尘(粉尘控制效率74%)措施同时采取编织物覆盖措施(粉尘控制效率86%)。
⑦车辆运输道路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在采取各项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正常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地区空气质量影响小。
2、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鲁奎山铁矿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厨房废水先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区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后回用于矿山绿化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2)初期雨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初期雨水量为45m³/次。本次环评提出,建设一个325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本项目及整个6号料场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连续噪声的设备较多,主要包括破碎机、筛分机、磁选机、风机等,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设备采取基座减振,设备封闭加装隔声材料,夜间禁止运行;
(2)风机安装消声器。
(3)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车辆超速超载,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区时,区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最近的居住人群为西南侧距离约500米处的鲁奎山铁矿生活区,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机油及生活垃圾。
(1)除尘灰
项目破碎系统的除尘灰经过收集后,外售新平甬福环保有限公司用于矿渣微粉生产线使用。清理收集后暂存砂石料堆场,及时清运出厂。
(2)废机油
本项目在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抹布、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矿山危废暂存间,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云南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本次评价提出:矿山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改建,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达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流失及扬散要求。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过程中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3)生活垃圾
依托鲁奎山铁矿垃圾收集池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扬武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地下水
(1)源头控制措施:污水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使用合格的管道尽可能从源头上防止和降低污水可能发生的跑、冒、滴、漏。
(2)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10 -7 cm/s;或参照 GB 18598 执行;生产区域、原料堆场、铁矿石堆场、砂石料堆场、初期雨水收集池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0×10 -7cm/s;或参照 GB 16889执行;办公生活区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3)应急响应:当发生地下水污染状况时应采取停止生产、检修渗漏等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的措施。
(4)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将项目上游项目北侧 600m 泉水点设置为对照点,在项目区初期雨水收集池下游 10m 设置为地下水跟踪监测点,鲁奎山铁矿1580m中段坑道地下水出水点作为项目的污染扩散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建立长期地下水监测制度,监控地下水质量状况,避免地下水遭到污染。
6、土壤、
(1)源头控制:①泄漏污染土壤的控制措施,落实分区防渗要求,从源头控制正常生产过程中废污水跑冒滴漏对土壤的污染。②大气沉降污染土壤的控制措施,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废气中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大气沉降进入土壤中的污染物贡献量。
(2)过程防控措施:①大气沉降过程防控,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维护,保证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造成的污染。②地表漫流途径过程防控,通过建设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减少地表漫流对土壤造成的污染。③垂直入渗途径过程防控,严格做好各区域防渗措施,定期检查,一旦发现发生泄漏情况,应立即对设施进行检修,防止垂直渗入对土壤造成污染。
(3)跟踪监测措施:项目必须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7、生态环境
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土地利用状况、不会使评价区植物群落的物种组成发生变化。
项目区内已无原生植被分布,周边动植物均为当地常见物种。项目运营过程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其影响有限。该区域未发现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没有敏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内容。项目实施对自然体系生产能力和恢复稳定性的影响可以接受。对评价区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现状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公众参与
(1)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13日在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网站(http://www.xfgtgroup.com/list/xfgt/1/3/auto/20/0.html)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在第一次网络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2)2024年7月30日,《云南新平仙福矿冶有限公司废石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毕,建设单位分别同步在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fgtgroup.com/list/xfgt/1/3/auto/20/0.html)、项目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公开栏、《民族时报》(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6日)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3)本项目在上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11日在“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fgtgroup.com/list/xfgt/1/3/auto/20/0.html),面向全社会公开了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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