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3270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5-16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6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亚尼河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亚尼社区居民委员会、峨山县化念镇化念居委会。
建设单位:玉溪市工业信息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智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亚尼河水库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其中枢纽工程由粘土心墙风化料坝、溢洪道、泄洪导流洞、取水放空洞等组成,输水工程由输水主管(18.05km)和支管(0.85km)组成,全长18.90km。水库正常蓄水位1222.00m,总库容2927万m3,死库容658万m3,兴利库容为1499万m3;设计年供水量2308万m3。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爆破、开挖、混凝土拌和、各类车辆行驶均会产生的扬尘;燃油机械、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产生的氮氧化物、一氧化氮、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
施工期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2)混凝土生产系统各原辅料均设置于半封闭料仓内,料场顶部安装喷雾降尘装置,物料转运期间实施喷雾降尘;(3)水泥、粉煤灰筒仓配套设置除尘滤芯,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除尘滤芯正常运行;(4)配置2辆洒水车,对土石方开挖区域、施工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以控制和减少扬尘的排放量,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5)风化料场、土料场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进行开挖作业,逐步开挖使用,避免大面积开挖造成裸露地表风力起尘,同时开挖过程加强洒水降尘;(6)弃渣场应根据施工组织逐步启用,避免大面积裸露风力起尘,同时加强洒水降尘措施;(7)项目在开挖平整过程中应及时回填开挖出的土石方或者及时清运处置,避免施工场地堆放大量的土石方因风力起尘造成污染;(8)避免建筑材料在施工场地内大量堆放,对于可临时贮存的物料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并采取洒水降尘;(9)土料场、风化料场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开采方式;(10)建筑材料运输途中,运输车辆应放慢行驶速度且不得超载,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洒落,以减少起尘量;(11)在运输水泥、粉煤灰等材料时采取储罐、密封运输方式,运送渣土等应遮盖运输,防止沿途遗撒,严禁超载运输;(12)优先采用松动爆破等污染影响较小的爆破工艺;(13)施工期须使用符合环保标准机械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的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是暂时的,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2、废水
(1)施工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混凝土拌和废水、灌浆废水、基坑排水、车辆冲洗及机修废水、初期地表径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拟采取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混凝土拌和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拌和设备冲洗等,不外排;2)灌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制浆、浆液搅拌机冲洗等,不外排;3)向基坑中定期投加絮凝剂,经絮凝沉淀后通过水泵抽出,作为输水工程区生产、降尘用水,多余部分排入坝下河道;4)车辆冲洗及机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及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5)施工期隧洞排水拟经混凝沉淀处理后用于混凝土拌和及降尘,不外排;6)落实《亚尼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初期地表径流处理措施;7)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混凝土生产系统及降尘用水,不外排。
落实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文情势影响
本次评价提出在主河道截流、水库初期蓄水期间,水库调度优先保证坝下河生态用水量,设置水泵、管道下泄生态用水,当来水量不能满足下游用水需水量(0.3m3/s)时,水库调度采用来多少泄放多少的原则,优先满足生态用水,确保亚尼河及下游河道不会出现断流,则对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水文情势产生的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影响
施工活动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SS,施工期采取围堰导流措施,同时对各类施工废水采取了再生利用措施,施工废水不外排,大坝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控;施工期机修废水隔油池、危废暂存间等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泄露,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故项目施工期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以控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项目施工期的地下水影响区域主要为亚尼河两岸的潜水含水层,影响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施工过程中疏干地下水可能造成潜水水位降低,项目导流放空洞、取水隧洞施工时长分别为12个月、4个月,施工期将进行隧洞衬砌,届时地下水不再出露,则地下水水位会逐步恢复,地下水环境影响也将逐渐消失。
(4)土壤影响
由于表土剥离、土壤开挖等施工活动,会导致地表植被破坏、土壤结构及孔隙等发生变化,可能加剧施工期水土流失。项目须落实《亚尼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已明确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以确保本项目水土流失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要求。
施工期污水处理设施渗漏、物料流失、机械设备跑冒滴漏等,可能会导致表层土壤受到污染,此部分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区及施工营地,通过污水处理区域防渗、临时场地硬化及防尘、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可减轻因施工活动导致的浅层土壤的污染。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源强在75~100dB(A)之间。
施工期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枢纽工程施工区原则上不得在夜间开展施工活动,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提前取得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的证明文件,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亚尼河村公示栏公告附近村民;(2)加强施工组织及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对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运输等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4)运输车辆噪声应符合《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和《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95-2002)等标准要求;(5)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6)空压机等噪声值较高的施工机械尽量设置在室内,并尽可能采用多孔性吸声材料建设隔声间;(7)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表,对爆破施工时间进行严格管制,中午12:00~14:00,以及晚上22:00~次日6:00以前严禁进行爆破施工作业;(8)通过优化爆破工艺、控制一次起爆的总导爆索量、总炸药量和起爆方式降低振动及噪声,控制爆破抛头方向,避免正面爆破噪声指向敏感点;(9)输水管道工程距离多个敏感点较近,在输水管线工程周边受施工影响的敏感点设立提示牌,提醒告知当地居民施工时间及产生噪声影响的主要工序等;(10)在输水工程施工作业临近亚尼河村、毛木树、七公里村、仙福公司等声环境敏感目标时,设置围挡,施工组织,尽量缩短临近声环境敏感点的输水管道施工时长,避免输水工程施工过程中高噪声设备扰民。
经预测,落实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活动不会改变各声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功能,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弃渣、建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沉渣(污泥)、库底清理固废、废机油、生活垃圾。
施工期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项目弃渣均堆放于规划的弃渣场内,工程水土保持措施须与工程同步实施,在做好渣场的护坡挡墙、排水和覆土绿化后,可有效减小弃渣对环境的影响;(2)回收利用可回收部分建筑垃圾后,其余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3)污水处理设施沉渣(污泥)经压滤后全部运至弃渣场堆存;(4)在机械停放及修理场内设1座危废暂存间贮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5)在项目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新平县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100%处置。
5、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C,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施工期使用的油品、炸药、雷管、废机油等具有危险特性,项目生产工艺为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管理,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管理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同时落实环评中提出的事故废水排放、外来物种入侵、火灾风险防范、隧洞突水、次生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6、生态环境
施工期的生态影响包括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玉溪市玉白顶自然保护区及绿孔雀等的影响。
施工期拟采取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手册,在施工区、距离玉白顶自然保护区较近区域设置环境保护警示牌,加强对施工及管理人员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2)在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枢纽区等施工活动频繁、施工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置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栏,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进行公告宣传(包括图片、保护级别、保护意义),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教;3)建立鱼类资源保护的规章制度,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水生野生动物;4)建立鱼类保护应急机制,对施工围堰内的鱼类及时进行捕捞、暂养或放归;5)需要进行水下爆破的,事先需对影响水域采用声、电或网具等手段驱赶鱼类,以免鱼类受到爆破的波及;6)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7)对于线性工程,采取分段、分区施工的方式进行施工,减轻施工活动的整体生态影响;8)采取松动爆破等低噪声的工艺开展爆破作业;9)对本项目用地范围周边的保护植物实施挂牌就地保护;10)在施工占地区外侧分区设置人工投水点,可采用地埋式的敞口水箱、水桶等,或挖坑放水,派专人定期巡查和补水;11)在库区边缘与灌丛相连接处开挖小库湾,清理出10处饮水通道;12)在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征地范围内进行保护植物排查,进一步查明工程区内的保护植物分布情况;13)施工活动开始前,建设单位需配合保护区主管单位进行勘界,并在现场浇筑混凝土界桩,在施工过程中设置保护区边界警示牌,部分区域设置围网进行拦挡,禁止超计划征占土地,禁止施工人员进入自然保护区范围;14)施工期若发现有重点保护鸟类出现在施工区域时,应酌情降低施工强度或停止施工,采取驱离措施后再恢复施工活动;严禁人为捕杀野生动物情况;15)开展施工期水生生态、陆生生态监测;16)落实《亚尼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提出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17)落实《云南省玉溪市亚尼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对绿孔雀及其栖息地影响专题评价报告》中提出的绿孔雀影响减缓措施。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本次评价提出安装油烟净化器,确保食堂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1)水质影响
运营期水质影响因素包括生活污水、退水及水体富营养化
运营期在亚尼河水库水库管理所设置的隔油池、化粪池及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暂存池,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区及周边绿化,不外排;云南绿色钢城片区退水排入小河底河后,对小河底河水质产生的影响可接受;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推荐狄龙模型分析N、P在亚尼河水库内的平衡,亚尼河水库运营期各种典型年库区总磷、总氮浓度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湖库浓度限值要求,对照《城市供水水库水质调查评价》中的水体富营养化评价标准,亚尼河水库运营期富营养化程度为中~富营养化,发生富营养化现象可能性一般。
(2)水文影响
1)在各种预测典型年中,通过水库多年调蓄,亚尼河水库下游生态泄水可以得到保证,亚尼河水库正常库容可满足,亚尼河水库工程对亚尼河、平甸河及小河底河的水文情势影响可接受;2)河道生态供水由设置于输水主管道上的DN400mm支管进行供水,设计最小生态流量为0.3m3/s,亚尼河水库坝址处河道在各类典型年的最小流量月份平均流量均可满足亚尼河河流基本生态流量用水需求,生态流量可以得到保障;3)亚尼河水库水温结构为分层型,生态下泄水水温变化幅度小于坝址处亚尼河河道天然水温变化幅度,且生态下泄水水温区间均在坝址处亚尼河河道天然水温区间内,生态下泄水对农作物灌溉、坝下河道鱼类的影响可接受;4)亚尼河水库运行50年坝前泥沙分别淤高度为36.6m,淤积高程为1200.6m,低于亚尼河水库死水位为1202.7m,水库运行50年后坝前淤积高程未达到死水位高程,对库区水文情势影响较小。
(3)地下水影响
项目区地下水影响的含水层主要为第四系潜水含水层,其水位具明显地形效应,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通过各含水透水层孔隙、裂隙通道径流,向河流、冲沟等地形低洼处以泉水形式排泄,并以河床为最低排泄基准面。亚尼河水库为山区峡谷型水库,淹没区河道两岸均分布有下降泉出露,两岸地下水补给亚尼河地表水体,无区域断裂构造通向库外。库岸大部分为斜坡,两岸冲沟发育,第四系覆盖层厚约3m~11m,下伏冯家河组(J1f)及中统张河组(J2z)泥质白云岩、泥灰岩;地表植被发育,地表水和地下水排泄良好,水库蓄水后可能会导致淹没线附近地下水位出现一定抬升,不易产生浸没问题,蓄水后水库周边不会产生盐渍化、沼泽化,也不会导致亚尼河村水井水位降低,影响其环境功能。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确保油类物质不会进入地表、地下水体,不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4)土壤环境影响
亚尼河水库工程运营期不会导致项目区土壤酸化、碱化及土壤沼泽化;根据项目土壤盐化影响因素赋值及权重,本项目土壤盐化综合评分值Sa=0.9,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周边土壤不会发生盐化。
3、噪声
主要为卧式离心泵噪声,经预测,泵站运营期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及废机油。
运营期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新平县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2)污泥委托附近村民清掏后作为有机肥利用;(3)在泵站内设1座危废暂存间贮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100%处置。
5、生态环境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设置生态环境保护提示/警示标牌;(2)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3)依据《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规程》(SL/T 819-2023)要求保证生态流量持续下泄,安装生态流量监测系统,并与水务主管部门联网;(4)开展运营期水生生态、陆生生态监测;(5)加强植被恢复期抚育管理,开展水库管理所的绿化工作。
三、公众参与
2023年3月31日,玉溪市水利局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3年12月13日,玉溪市水利局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亚尼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2日,玉溪市水利局在玉溪日报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同时还在亚尼河村等张贴公告进行了公示。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在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7日对项目所在地周边居住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共发放调查表53份,回收53份,回收率为100%。受调查社会公众和团体大多数参与者认为项目建设影响较小,无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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