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2881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4-23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易门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占地:项目位于易门产业园区大椿树片区韩所村马干箐(野猪菁),项目占地26515m2(约39.77亩)。
建设单位: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单位: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1幢主厂房(局部三层)、辅助工程、1幢2层综合楼,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办公生活设施及配套环保工程等。项目设1台100t/d小型机械炉排炉和1套8.6t/h余热锅炉系统;并配置1条处理能力为10t/d的餐厨垃圾处理线,协同处置餐厨垃圾10t/d,协同处置污泥垃圾10t/d,总处理规模120t/d(湿重)。
服务范围:易门县。
工程投资:1381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汽车尾气。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基地开挖、回填土石方造成地表裸露,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过程,属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围墙遮挡、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物料封闭运输、减少抛洒、道路及时清扫等措施,可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缓扬尘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施工机械尾气呈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烃类等,具有间断性、排放量较小且相对分散的特点,项目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工艺废水、暴雨径流。
生活污水:项目入厕依托西侧紧邻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管理区卫生间,其余生活污水主要为清洁废水,收集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施工工艺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水、机械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项目区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暴雨径流:雨季地表径流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S和微量石油类,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多余部分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阶段的设备运行和运输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报告书》预测,采取措施后,在距离厂界250m范围外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周围1000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其影响不大。《报告书》提出,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并采取围挡等措施来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运输车辆在经过单位和居民点时应限速慢行,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弃渣和生活垃圾。
弃土弃渣:项目工程量不大,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不产生永久弃渣。
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需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到西侧紧临的易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施工期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焚烧炉烟气、垃圾臭气、辅料储仓粉尘、柴油罐废气、沼气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等。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焚烧炉烟气及停炉恶臭排气筒排放的臭气。
①焚烧炉烟气
项目垃圾焚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HCL、CO、重金属、二噁英等。《报告书》提出,项目焚烧废气采用“炉内SNCR脱硝(炉内喷尿素水)+炉外半干法(Ca(OH)2溶液)+干法(石灰)+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5m排气筒排放,并配套设置1套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②停炉恶臭排气筒排放的臭气
项目入厂垃圾卸料、垃圾池堆放、预处理及渗滤液处理站等会有恶臭气体产生,主要成分为H2S、NH3、甲硫醇等。设计提出,项目卸料大厅、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泵站、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污泥暂存间等场所均设计为密闭微负压车间,渗滤液处理站采用密闭设备。焚烧炉运行时,污泥暂存间、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生活垃圾卸车间、暂存池、渗滤液处理站恶臭、污泥和预处理后餐厨垃圾车间内运输通道的瞬时恶臭均负压抽到焚烧炉焚烧处理;停炉期,以上恶臭产生区恶臭气体再负压收集后一起进入一套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①恶臭气体
项目垃圾池车间、渗滤液处理站、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污泥暂存间等产生的恶臭气体大部分有组织排放,少部分车间无组织逸散排出,《报告书》计算,项目无组织NH3排放量为0.239t/a,H2S排放量为0.01072t/a,甲硫醇排放量为0.000985t/a。
②粉尘
项目焚烧烟气净化过程中使用石灰、活性炭,场内设置石灰、活性炭储仓和飞灰仓。物料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储仓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报告书》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①运营期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气中NO2、SO2、CO、镍、HCL、NH3厂界外小时贡献浓度小于100%;PM10、PM2.5、NO2、SO2、CO、锰、TSP日均贡献浓度厂界外小于100%;H2S、甲硫醇厂界外小时贡献浓度有超标区域,但厂界排放浓度达标,超标区出现在东厂界外,最远超标距离分别为60m和89.28m,在东厂界外应设置90m大气防护距离。②运营期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气中PM10、PM2.5、SO2、NO2、汞、砷、镉、铅、二噁英、TSP二类区年均最大贡献浓度小于30%,一类区年均最大贡献浓度小于10%。③项目区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和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HCL、NH3、镍叠加背景值后的小时预测浓度达标;PM10、PM2.5、SO2、CO、NO2保证率日平均预测浓度达标;TSP、锰叠加背景值后的日均预测浓度达标;PM10、PM2.5、SO2、NO2年均预测浓度厂界外达标。
(3)其他废气
柴油罐废气:项目焚烧炉设置一个助燃和点火柴油灌,柴油灌配套设置呼吸阀,仅卸车或点火、助燃用油过程中有少量有机废气从油罐呼吸阀排放后无组织扩散,经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沼气燃烧废气:项目渗滤液处置站UASB厌氧产生的沼气在正常工况下单独管道收集引至焚烧炉做一次风焚烧处置,焚烧炉停炉检修和安全预警下设置一套火炬燃烧装置。项目沼气燃烧后产物主要CO2、H2O,且项目全厂大修停炉发生概率较少,停炉下沼气火炬燃烧废气环境影响不大。
食堂油烟:项目食堂能源主要为电,属于清洁能源。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去除效率大于70%以上油烟净化装置后,排放浓度小于2.0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2、废水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报告书》分析,项目脱硝尿素液配制用水和烟气半干法除酸用水在焚烧炉烟气治理中损耗,无废水产生;炉渣冷却系统强制排水,部分随炉渣带走,部分冷却损耗,无废水产生。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26.7m3/d)、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废水(8.549m3/d)、污泥暂存间卸车车间地坪冲洗废水(0.09m3/d)、生活垃圾卸车大厅地面冲洗废水(0.26m3/d)、垃圾运输车辆冲洗废水(2.72m3/d)、渗滤液处理站反渗透浓水(14.31m3/d)、化验室废水(1.6m3/d)、化学水车间除盐水制备废水(2.064m3/d)及锅炉排污水(5.306m3/d)、循环冷却排水(3.818m3/d)、机修废水(0.4m3/d)及生活污水(3.605m3/d)、初期雨水每次(4.7m3/次)等。《报告书》及设计提出,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厂区回用,不外排。项目在厂区设置一套生产废水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55m3/d,采用“调节池+UASB+MBR+NF+RO”处理工艺;一套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4m3/d,采用“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站(A/O)”处理工艺;一套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废水预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10m3/d,采用“隔油+气浮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其中,渗滤液处理站反渗透浓水回用烟气半干法石灰乳配制;循环水系统强制排放的清净下水,优先作为出渣冷却及冲洗回用水,剩余进渗滤液处理站后端NF+RO处理环节处理;余热锅炉强制排放的清净下水及除盐系统浓水和反冲洗废水,进渗滤液处理站后端NF+RO处理环节处理;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废水经车间处理设施预处理、化验室酸碱中和预处理、机修车间隔油预处理后与生活垃圾渗滤液、生活垃圾和污泥车辆冲洗废水及卸料平台及车间地坪冲洗废水一起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处理站出口水质中第一类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其余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标准后,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利用,不外排。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起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限值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是:在事故情况下(垃圾池、渗滤液处理站池体破损及危废渗漏等),渗滤液中的重金属及氨氮通过垂直下渗及扩散迁移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报告书》预测,最大事故情况下连续下渗100天后,污染物(氨氮、镉、砷、铅)超标范围在6-10m内;连续下渗1000天后,污染物超标范围在19-32m内,连续下渗3650天后,污染物超标范围在41-66m内;同时,预测因子(氨氮、镉、砷、铅)到厂内东南侧GW06监测井出现超标时间为8860-16440天,到西南侧GW05监测井出现超标时间为13210-23210天。项目垃圾池渗滤液长期下渗进入地下水,在下游南厂界和排泄区扒河出现超标时间大于20年(项目服务期)以上。项目预测时段各预测因子超标范围均未超出厂界,预测超标范围内无地下水保护目标。
《报告书》提出,要求项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垃圾池、渗滤液收集井、废水事故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垃圾卸车大厅、渗滤液处理站污泥池、柴油罐区、危废暂存间、机修间、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污泥暂存车间、餐厨垃圾废水预处理间采取重点防渗,重点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生活污水处理站、冷却水收集池、焚烧炉车间、烟气净化车间、飞灰仓车间、炉渣池、生活污水回用收集池、化粪池、食堂隔油池、烟气净化车间采取一般防渗,重点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其它区域采取简单防渗,并设置3个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及在地势低点设置550m3的事故应急池,当生产线某一环节发生故障时,事故应急池可以满足项目生产废水的事故应急储存,可确保事故泄漏废水不下渗污染地下水。同时,加强日常巡检等管理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源于风机、空压机、水泵、冷却塔等设备运行噪声。《报告书》提出,项目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并置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振动设备设置减震垫、风机加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场地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报告书》预测,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类型 | 产生源 | 厂内暂存设施 | 代码 | 收集、处置措施 |
一般固废 | 焚烧炉炉渣 | 1个100m3炉渣池暂存 | 99其它废物 | 暂存在炉渣池内,水泥厂综合利用。 |
垃圾池渗滤液收集井污泥 | 无 | 62有机废水污泥 | 清掏后用渗滤液处理站污泥脱水设备脱水后,进污泥暂存间自然干化到入炉含水率后入炉焚烧处置。 | |
渗滤液处理站污泥 | 无 | 62有机废水污泥 | 压滤脱水后进污泥暂存间自然干化到入炉含水率后入炉焚烧处置。 | |
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废水预处理设备污泥 | 无 | 62有机废水污泥 | 用渗滤液处理站污泥脱水设备脱水后,进污泥暂存间自然干化到入炉含水率后入炉焚烧处置。 | |
活性炭除臭废活性炭 | 无 | 66工业粉尘 | 送焚烧炉燃烧处理。 | |
石灰仓除尘灰 | 无 | 66工业粉尘 | 返回石灰仓利用 | |
活性炭仓除尘灰 | 无 | 66工业粉尘 | 返回活性炭仓利用 | |
纯水车间废活性炭 | 无 | 66工业粉尘 | 一般每3-5年更换一次,送焚烧炉燃烧处理。 | |
化学水车间废树脂 | 无 | 99其它废物 | 送焚烧炉燃烧处理。 | |
渗滤液处理站废过滤膜 | 无 | 99其它废物 | 送焚烧炉燃烧处理。 | |
炉渣除铁金属渣 | 炉渣间设暂存区暂存 | 99其它废物 | 收集后出售给物资收购部门。 | |
活性炭仓、石灰仓仓顶布袋除尘废布袋 | 无 | 99其它废物 | 送焚烧炉燃烧处理 | |
危险固废 | 飞灰 | 1个35m3收集仓 | HW18(772-002-18) | 用1个飞灰仓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废机油 | 进危废暂存间单独隔间暂存 | HW08(900-214-08) | 用废机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
化验室废物(废酸、废碱) | 进危废暂存间单独隔间暂存 | HW35废碱(900-399-35) HW34废酸(900-349-34) | 用防漏容器或桶装,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
飞灰暂存仓除尘灰 | 无 | HW18(772-002-18) | 返回飞灰仓,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
焚烧烟气布袋除尘废布袋、飞灰仓顶布袋除尘废布袋 | 进危废间内单独隔间暂存 | HW49(900-041-49) | 在危废暂存间内设独立的暂存隔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垃圾桶收集 | / | 进焚烧炉焚烧。 |
其它 | 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废水预处理油脂 | 2m3油脂罐收集 | / | 出售给有资质的油脂综合利用企业。 |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对土壤的影响途径是通过大气沉降及垂直入渗,《报告书》预测,正常情况下,废气中排放的重金属(镍、铬、铅、砷、汞、镉)及二噁英全部进入土壤的情况下,叠加背景后,运行至第30年,评价范围内预测因子土壤表层中累积贡献量小于5.61E-9mg/kg,项目废气排放导致的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较小。此外,事故状态下,《报告书》预测,事故废水连续下渗365天后,土壤中汞、镉、铅、砷浓度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报告书》分析,项目各池体及车间按重点防渗区进行了防渗,并设置的防腐蚀措施,故正常情况下项目不会发生垂直入渗对土壤产生影响。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后,垂直入渗概率较小,项目对土壤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气污染物排放后对植被、农作物的影响。《报告书》分析,项目废气处理后均达标排放,评价范围内各因子预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应一级和二级标准,同时烟粉尘、SO2区域网格点日均预测值低于《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332-2006)作物颗粒物日均限值和各敏感作为SO2日均限制,NOX日均和年均预测浓度低于影响生长或伤害阀值。其次,焚烧烟气中重金属(汞、铅、砷、镉、镍、铬)及二噁英在项目运行30年时累积贡献浓度小于5.61E-9mg/kg,累积贡献浓度较小,且土壤满足相应标准筛选值要求。因此,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植被、农作物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风险物质为焚烧烟气中含有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渗滤液等。《报告书》预测:(1)在常见气象条件下,项目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的有毒有害废气物质区域和敏感点小时最大预测浓度未超过《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H危险物质对应的毒性终点浓度-1和毒性终点浓度-2值,废气中有毒物质排放后环境风险小。(2)在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水中高浓度的CODcr、氨氮会导致扒河水质严重超标,项目在场内设置不小于550m3废水事故池后,可防控厂内非正常排放废水不出厂,确保厂内废水无事故排放。项目采取设置事故废水池后,项目废水事故排放环境风险影响小,水环境风险可控。(3)项目渗滤液持续下渗预测因子(氨氮、镉、砷、铅)100天超标范围在6-10m内,1000天超标范围在19-32m,3650天超标范围41-66m。预测因子(氨氮、镉、砷、铅)到厂内东南侧GW06监测井出现超标时间为8860-16440天,到西南侧GW05监测井出现超标时间为13210-23210天。项目厂址地基岩层有一定隔水性,同时提出分区防渗要求,采取措施后可防控渗滤液对地下水水质污染。
此外,《报告书》针对项目的工程特点,提出了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项目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公众参与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采用召开座谈会、意见调查、现场公示、网上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个人和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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