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072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1-29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9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选矿扩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新平县戛洒镇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新建1条300万t/a露天熔岩选矿生产线(在现有三选厂铁系列磨前矿仓东侧闲置建设用地内,新建一套三段一闭路碎矿系统及一段磨矿分级系统,一段磨矿后分级后的矿浆通过泵打至现有三选厂铁系列内);在三选厂铁系列主厂房新增1台五路重叠式高频细筛对精矿进行控制;在现有三选厂环水泵站旁新建环水泵站1座;将现有50万t/a一选厂及400万t/a二选厂改造为750万t/a高压辊磨机;拆除50万t/a的一选厂,拆除714平台原井下污水处理系统,统一作为新建750万t/a的超细碎碎矿建设场地,在原一选厂原矿堆场旁建设新的原矿仓;对现有磨矿选别、脱水系统及尾矿输送系统进行改造;在原二选厂1号环水泵站新增环水加压泵1台,改造后共5台环水泵,四用一备;在二选厂2号环水泵站旁新建环水加压泵站一座,设置4台环水泵,2用2备;其他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建构筑物施工过程以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过程,属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硬质围挡遮挡、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物料封闭运输、减少抛洒、道路及时清扫、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等措施,可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缓施工扬尘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施工机械尾气呈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烃类等,具有间断性、排放量较小且相对分散的特点,项目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工艺废水、地表径流。
生活污水:项目不在施工场地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选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和绿化,不外排。
施工工艺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水、机械冲洗废水等。施工场地设置简易防渗沉淀池和隔油池,将废水引入沉淀池和隔油池内沉淀、隔油后,上层清水可用于施工现场降尘、车辆清洗等作业,不外排。
地表径流:雨季地表径流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S和微量石油类,结合运行期初期雨水收集在河道一侧布置截水沟,施工期场地雨水经收集后接入全厂雨水收集系统进入全厂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源强在84~90dB(A)之间。《报告书》预测,昼间距离施工场界90m、夜间450m外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项目夜间不施工。项目最近的保护目标为施工区域西面890m处的小红山村,施工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山体阻隔后对其影响不大。《报告书》提出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用围挡,等措施来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开挖土石方、拆除建筑垃圾、施工建筑垃圾拆除设备和生活垃圾。
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项目建设预计开挖土石方6.00万m3,回填利用3.65万m3,内部调运0.30万m3,外借0.19万m3露天熔岩矿清表土方用于绿化覆土,拆迁建筑垃圾0.33万m3及废弃土石方2.21万m3,弃方全部运至矿山矿区废石场处置。
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产生少量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建材等,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场,规范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公司后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嘎洒镇垃圾收集点处置。
拆除设备:拆除过程中采用保护性拆除,拆除设备除1台弱磁选机及2台强磁选机搬迁至750万t/a高压辊磨技改工程利用外,其他均保护性拆除后供集团公司其余矿山使用。
5、生态环境
项目占地位于现有厂区内,本次占用土地为建设用地及采矿用地,项目建设不新增占地,建设不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因此项目建设对土地利用影响较小。项目新建部分仅皮带走廊建设占用少量原未利用土地上的次生植被,为常见物种,项目的建设对植被和植物资源影响较小。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开挖土石方,施工期通过设置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对土石方堆场采取先挡后堆,用篷布覆盖,可有效降低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影响。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露天熔岩300万t/a选矿系统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原矿临时堆场扬尘、粗碎粉尘、中细碎粉尘、筛分干选粉尘、磨前矿仓/废石矿仓粉尘、圆筒仓粉尘、皮带机转运粉尘、机械设备燃油废气等。
粉尘:为减少粉尘的产生和影响,《报告书》提出露天熔岩300万t/a选矿系统防治措施:运输扬尘主要通过控制车速,加盖篷布,进出场车辆清洗轮胎,同时企业配备有2辆洒水车,道路上方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原矿临时堆场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措施控制、原矿堆场设置为半封闭式;破碎车间采用彩钢瓦结构进行封闭,破碎给料口粉尘、破碎粉尘、皮带机送料点采用喷雾降尘,喷雾降尘剩余粉尘采用集尘罩收集后经一套冲击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6m高DA006排气筒排放;中碎粉尘、细碎粉尘、中细碎料仓粉尘及皮带机粉尘经喷雾降尘后再经集尘罩收集后送一套冲击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6m高DA007排气筒排放;筛分干选车间采用彩钢瓦结构进行封闭,各产尘点设置喷雾降尘,粉尘经喷雾降尘后再经集尘罩收集后分别送2套冲击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6m高DA008、DA009排气筒排放;磨前矿仓粉尘采用干雾抑尘进行除尘;废石矿仓及圆筒仓粉尘使用喷雾除尘装置对各产尘点进行降尘。皮带机廊道进行封闭,皮带机上方设置干雾降尘系统等。机械设备燃油废气:主要采取加大新能源机械设备使用比例减少机械设备燃油废气。
(2)750万t/a高压辊磨超细碎系统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原矿仓扬尘、中细碎厂房粉尘、筛分厂房粉尘、高压辊干料缓冲仓粉尘、高压辊磨粉尘、皮带机转运粉尘等。
粉尘:为减少粉尘的产生和影响,《报告书》提出750万t/a高压辊磨超细碎系统废气防治措施:原矿仓使用喷雾降尘并对原矿仓进行封闭。中细碎车间采用彩钢瓦结构进行封闭,各产尘点设置喷雾降尘,粉尘经喷雾降尘后再经集尘罩收集后送一套冲击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8m高DA010排气筒排放;筛分车间采用彩钢瓦结构进行封闭,各产尘点设置喷雾降尘,粉尘经喷雾降尘后再经集尘罩收集后分别送冲击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8m高DA011、DA012排气筒排放。高压辊干料缓冲仓封闭运行,产尘点设置喷雾降尘,粉尘经喷雾降尘后再经集尘罩收集后送冲击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8m高DA013排气筒排放。高压辊磨车间封闭运行,出料粉尘经喷雾降尘后再经集尘罩收集后送冲击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8m高DA014排气筒排放。皮带机廊道进行封闭,皮带机上方设置干雾降尘系统。
环评预测结果表明: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排放的TSP、PM10、PM2.5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100%,长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30%。本项目新增污染源贡献值叠加背景浓度后,环境敏感点、评价区域网格点TSP 24h平均浓度及年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环境敏感点、评价区域网格点PM10及PM2.5 95%保证率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对评价区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报告书》计算,全厂所有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TSP、PM10、PM2.5短期浓度无超标点,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燃油机械尾气:项目装载机、自卸汽车等,采用柴油作为燃料。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烃类等,具有间断性、排放量较小的特点,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
(1)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不增加化验室化验量,不新增化验用水及废水。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选矿废水、选矿设备密封、冷却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等。《报告书》计算,项目废水产生量见下表:
工程 | 废水产生环节 | 产生量(m3/d) |
300万t/a露天熔岩选矿厂工程 | 车间清洗废水 | 20.25 |
选矿设备密封、冷却废水 | 2029.2 | |
湿式除尘废水 | 337.92 | |
选矿废水 | 25070.89 | |
小计 | 27458.26 | |
750万t/a高压辊磨机超细碎技改工程 | 车间清洗废水 | 40.5 |
选矿设备密封、冷却废水 | 8447.4 | |
湿式除尘废水 | 385.92 | |
选矿废水 | 153916.17 | |
小计 | 162789.99 | |
其他 | 初期雨水 | 89.31 |
生活污水 | / | |
合计 | 190337.56 |
《报告书》根据项目特点提出,选矿废水除尾矿及精矿带走水外,其余形成闭路循环,废水不外排;尾矿带出水在依托的龙都尾矿库内澄清后通过浮船泵站打回选厂使用,回水量要求不低于17157.14m3/d,不增加尾矿库现状排水量。车间清洗废水、选矿设备密封、冷却用水及废水、湿式除尘废水收集后直接用于车间内选矿用水,不外排。原矿堆场设计为“三面围挡+彩钢瓦顶棚”的半封闭结构,地面防渗硬化,具备“防雨淋、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的功能,减少淋滤水产生。依托生产区已设置的容积约为30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8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1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项目区雨天雨水冲刷形成雨污水,要求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厂区沿各建筑物、道路边设置雨水收集沟,连通至初期雨水收集池,将初期雨水收集后,通过回水泵泵至选厂回用,不外排。
(2)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是:在事故情况下(池体破损及危废渗漏),选矿废水中的重金属通过垂直下渗及扩散迁移对潜水层造成影响。《报告书》预测,最大事故情况下连续下渗365天后,污染物(铅、砷)已扩散进入困龙河,砷、铅超标距离分别为38m、48m,污染物超标范围未超出厂界;连续下渗1000天后,已扩散进入困龙河,砷超标距离52m,污染物超标范围未超出厂界;铅进入困龙河浓度0.117mg/L,污染物超标范围超出厂界;预测超标范围内无地下水保护目标。
《报告书》分析,项目依托工程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现有措施满足相应的防渗要求,对改建及新建的300万t/a露天熔岩选矿厂工程一段磨矿矿浆输送管道、一段磨矿车间、矿浆泵池、车间地沟、新建环水加压泵站及泵池、除尘器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沟、新增精矿控制筛区域,以及750万t/a高压辊磨超细碎技改工程矿浆输送管道、湿筛车间、湿料缓冲仓、矿浆泵池、除尘器循环水池、高压辊磨车间、车间地沟、湿筛缓冲仓、新建环水加压泵站及泵池、改造尾矿浓缩池、主厂房需增加的磁选设备区域、新增精矿控制筛区域采取重点防渗,重点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10-7cm/s。对300万t/a露天熔岩选矿厂工程粗碎车间、原矿仓、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干选车间、磨前矿仓、废石矿仓、废石圆筒仓,以及750万t/a高压辊磨超细碎技改工程原矿仓、碎矿车间、筛分车间、干料缓冲仓、雨水收集沟,采取一般防渗,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夯填层厚度不低于1.5m,在此基础上进行水泥硬化,确保该区域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
同时,加强日常巡检等管理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3、噪声
项目噪声源均设置在室内,无室外声源,项目运行过程使用的主要噪声设备包括破碎机、筛分机、振动给料机、磨矿机、磁选机、旋流器、水泵、风机等。《报告书》提出,通过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厂房隔声、振动设备设置减震垫、风机加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场地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报告书》预测:采取措施后,对最近敏感点小红山村贡献值25.8dB(A),叠加背景值后小红山村昼间53.0dB(A),夜间46.0dB(A),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叠加背景值后,厂界噪声在选厂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工序 | 固废名称 | 产生环节 | 固废属性 | 产生情况 | 处置措施 | 处置去向 | ||
核算方法 | 产生量(t/a) | 工艺 | 处置量 | |||||
选矿 | 尾矿 | 生产 | 一般固废 | 物料平衡 | 626.52万 | 龙都尾矿库 | 626.52万 | 龙都尾矿库 |
干式磁选 | 废石 | 生产 | 一般固废 | 物料平衡 | 60.06万 | 废石仓 | 60.06万 | 外售给相关企业作为建筑材料 |
磨矿 | 废钢球 | 生产 | 一般固废 | 类比 | 120 | 外售 | 120 | 作为废铁外售 |
选矿 | 废机油 | 设备润滑、机械检修 | 危险废物HW08 900-214-08 | 类比 | 90 | 危废暂存间 | 90 | 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选矿 | 废机油桶 | 润滑油存放 | 类比 | 1.2 | 1.2 | |||
化验 | 实验室废液 | 实验 | 危险废物HW49 900-047-49 | / | / | 危废暂存间 | / | 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 | / | / | 垃圾桶 | / | 由公司后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嘎洒镇垃圾收集点处置。 |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对土壤的影响途径是通过大气沉降及垂直入渗,《报告书》预测,正常情况下,排放的颗粒物中铅、砷全部进入土壤的情况下,叠加背景后,运行至第30年,评价范围内土壤中铅、砷均能达标,项目废气排放导致的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较小。此外,事故状态下,《报告书》预测,事故废水连续下渗365天后,土壤中铅、砷浓度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报告书》分析,项目各池体及车间按重点防渗区进行了防渗,并设置的防腐蚀措施,故正常情况下项目不会发生垂直入渗对土壤产生影响,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后,垂直入渗概率较小,项目对土壤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不涉及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在原有占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报告书》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服务期满后,采取覆土绿化、恢复地表植被等各项生态恢复措施落实之后,地面动、植物种类多样性能够基本达到原来水平,区域生态系统整体功能能够得到恢复,可以使该影响减至最小。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润滑油、废机油等油类物质。《报告书》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所储存的风险物质不超过临界量。其次,《报告书》分析,选厂已设置3个事故池一个3000m3,两个1000m3,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此外,在风险事故条件下,《报告书》预测,在选矿废水事故排放汇入困龙河完全混合后,镉、铅、砷等一类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困龙河无生活饮用水取水口,也无工业、农业用水取水口及水生生物或者鱼类保护区等水生生态敏感区及其他划定的水环境或水生生态敏感目标,项目风险条件下事故排水造成的水环境风险可接受。《报告书》针对项目的工程特点,提出了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项目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此外,要求加强跨河管道的设计及施工,加强日常巡检,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安全措施,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三、公众参与
项目进行两次公众参与公示:2022年10月11日,在新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项目环评报告初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16日~30日将征求意见稿在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大门口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在新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于2023年8月17日、8月21日在“玉溪日报”上进行了两次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登报公示。公示期间无群众提出反对意见。同时建设单位采用问卷的形式对周边企业及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周边人员及单位均支持本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