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50421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12-29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水泥窑协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占地:易门产业园区大椿树片区云南易门大椿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总用地面积2544m2。
建设单位:玉溪诺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依托云南易门大椿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条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水泥窑协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综合利用非危废类别的污染土10万吨、一般固废10万吨。
项目投资:30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影响大气环境的废气排放源有施工扬尘、交通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汽车尾气。
主要措施: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合理布置,科学管理,对建筑材料分类堆放,采取封闭施工、材料及废土石方苫盖、洒水降尘等措施,严格将施工现场粉尘控制在最小范围。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等,污染物主要为SS,环评提出在施工场地建设1个2m3沉淀池,施工废水经过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
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浇洒,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
主要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装卸车辆进出场地应限速;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合理安排时间,建立临时声屏障。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主要措施: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1)装卸、运输扬尘:保持车间密闭,储存库内设置喷雾装置,车间外定期采用洒水及雾炮机进行降尘;运输车辆密闭,适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确保厂界无组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的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
(2)窑尾废气:依托水泥厂现有的“脱硫+低氮燃烧+燃料分级燃烧+SNCR脱硝+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20m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SO2、NOx、NH3、HF、HCl、重金属、二噁英浓度均可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初期雨水:项目所在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由于项目在现有水泥厂占地范围内建设,因此不新增初期雨水量,初期雨水依托水泥厂现有初期雨水池收集经沉淀后回用于喷雾降尘、洒水降尘和车辆清洗,不外排。
实验室废水:由于增加的化验室废水量小,与现有水泥厂的实验室废水一起经中和预处理后,再进入水泥厂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的绿化,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水泥厂污水处理站(120m3/d)处理,晴天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1#污染土及一般固废储存区防渗措施“1.5mm土工膜+10cm厚的混凝土”,防渗系数<1.0×10-7 cm/s;2#污染土及一般固废储存区防渗措施“1.5m粘土衬层+20cm高强度混凝土”进行了防渗,防渗系数<1.0×10-7 cm/s;3#污染土及一般固废储存库,具体地面防渗防渗措施为“1.5mm土工膜+10cm厚的混凝土”,防渗系数<1.0×10-7 cm/s;防渗系数均能满足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II 类场防渗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
同时,本次评价提出,在项目储存库下游设置1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制定跟踪监测方案,定期对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加强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旧包装袋、实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物料拆装产生会废旧包装袋,进厂物料由于需要抽检会产生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
(1)废旧包装袋: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暂存在污染土及一般固废储存库(区)内,定期外售。
(2)实验室废试剂瓶和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试剂瓶和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依托水泥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存储、转运。
(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6、土壤环境
项目土壤污染以废气污染型为主,窑尾尾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等限值要求。水泥窑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的优越性,可将重金属、二噁英类对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环评提出,运营期在厂区主导风向下风向螃蟹箐和1#污染土及一般固废储存区东北侧50米处设置土壤监测点,进行跟踪监测,每年监测一次。
三、结论
玉溪诺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通过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污染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可知,只要建设方在生产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小。因此,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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