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5363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6-01 |
玉溪市民政局织细“三张网” 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自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以来,玉溪市民政局进一步压实未成年人相关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市未保办牵头责任和民政兜底责任,全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健全未成年人“工作协作网”
充分发挥未保协调机制作用。召开玉溪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定委员会工作规则、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印发《玉溪市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玉溪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规范和推进玉溪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大力构建基层未保工作阵地。依托社会工作站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全覆盖。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设立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建立起一支有爱心、有责任心、有能力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
不断完善未保维权响应机制。积极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范围,畅通未成年人咨询、实施危机干预和救助的渠道。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未保工作。联动团委、妇联等组织团体力量,充分利用玉溪市慈善总会、玉溪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玉溪市“阳光076”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公益组织及爱心人士的支持,建立“情暖童心·爱系留守”公益夏令营、“平安小课堂”等活动“品牌”,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工作,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社会氛围逐渐浓厚。
构筑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
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实现留守儿童一人一档、信息系统动态管理,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与监护人签订委托照护责任书,确保留守儿童有人监护。切实履行政府监护职责,对存在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依法及时做好监护照料。
持续实施福彩公益助学工程。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给予年满18周岁就读全日制中专、大专及以上院校的孤儿每人每年10000元资助,对参加高考并被大专、本科高等院校录取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一次性资助8000元。
持续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1—2级重度残疾儿童符合低保条件的除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畴,每月还享受70—80元的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玉溪市儿童福利院结合“明天计划”“添翼计划”等惠民活动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救治工作,累计服务全市残疾儿童107人次,惠及85个家庭。
织牢未成年人“长效保障网”
不断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横向落实市未保办牵头责任,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全面推进和提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六道防线。纵向加强市、县、乡、村各级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层层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
不断加强队伍管理,提高服务工作水平。建设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对85个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725个村(居)儿童主任全部实行实名制管理。鼓励儿童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持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不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儿童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常态化宣传和长效合作机制,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各类资源,以法制教育为切入点,利用辖区内的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各项宣传活动,指导各地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村(社区)文化教育活动中。(玉溪市民政局 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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