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4378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4-03 |
市民政局开展清明祭扫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省民政厅的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我市森林防火和清明节祭扫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近日,玉溪市民政局组成检查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燕带队深入红塔区、新平、元江、通海、华宁检查清明祭扫场所进行检查,确保我市清明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检查组一行走访县区殡葬服务机构及公墓等,查看了解疫情防控工作和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和场所现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立即整改落实。
检查中,赵燕副局长就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及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组织开展殡仪馆、公墓等祭扫服务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重点场所、关键环节、重要设备用品的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火灾、踩踏、坍塌、滑坡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三是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加强形势预判断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祭扫工作方案,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等工作,科学合理设置各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承载量,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加大祭扫区域人流疏导,坚持测量体温、扫码出入,定时消毒,减少祭扫区域人员总量和祭扫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四是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葬等易形成人员聚集和群体性活动,暂停开放骨灰堂。寄存室等人员高度集中、相对封闭的室内场所。可由殡仪馆、公墓、因地制宜设置室外区域供群众祭祀。要充分利用清明节的有利时机,加强对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宣传。
五是民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殡葬服务机构抓紧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红塔区、新平、元江、通海、华宁民政局和街道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殡葬管理中心相关同志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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