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13260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2-20 |
元江县五举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疫情的相关要求,元江县五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救助工作,确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全面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充分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基础上,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认真了解困难群众的诉求需求。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
二是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对象,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延长动态管理核查时限至疫情防控解除;对确诊及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家庭生活陷入长期困难申请社会救助的,可按照“先救后补”的原则,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三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为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局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做好上下沟通联络工作,及时足额发放疫情防控期间低保、特困人员救助资金。截至目前共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资金430.8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 7307 人;为享受孤儿待遇的46名孤儿发放救助资金 11.59 万元;为4949 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 70.33 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以实际行动服务好疫情防控大局。
四是强化特困供养人员防疫工作。供养服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供养服务机构的日常消毒和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意识,为全县10个养老机构共发放了900个口罩。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关注。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全面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责任,重点关注特困老人健康状况和生活状况,安排人员定期探访,避免非常时期出现问题,确保防控期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
五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兜牢民生底线。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及时将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进行救助,共为53人次临时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17.4万元,为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滞留在县内的7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0.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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