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05718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6-21 |
华宁民政四项措施抓好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落实
华宁县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县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推进会精神和郭艳副县长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切实提高落实10件惠民实事的思想认识。省政府确定的10件惠民实事,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是实实在在的民生项目、民生工程。全县民政系统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聚焦”的重要指示,勇于担当作为,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抓好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是要加强对落实10件惠民实事存在问题的整改。按照《玉溪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2018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养老服务项目工作进度的通知》(〔2018〕-851)、《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2019〕-348)要求,全县民政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梳理我县2012年以来落实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标对表,找准症结,综合施策,抓紧抓实10件惠民实事存在问题的整改,确保所有建设项目得到全面落实。
三是要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克期完成10件惠民实事。要紧紧围绕全面完成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建设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将责任落细落小落实。要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成立工作专班,列出时间表,划好路线图,倒排工期,严格实行挂图作战,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工作和具体人员,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要主动汇报、协调,强化资金保障。要严格执行新的预算法,严格执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拉用、挪用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要及时将上级下达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发挥使用效益。
四是要持之以恒抓好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要进一步理顺落实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基层推进工作的日常指导和协调。对已建成的项目,要充分发挥作用,提高服务水平,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杜绝项目建成闲置、浪费。要重视落实好市民政局建立2019—2021年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的通知要求,按时限要求开展民政项目的调研、筛选和申报、入库工作,下力气建好全县民政项目3年储备库,促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供稿:朱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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