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85684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5-22 | 
省民政厅和丽川副巡视员到我市调研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
5月16日,省民政厅和丽川副巡视员、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陈永等一行到我市调研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对我市红塔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及通海县村(组)干部三十八条权力清单制定、实施及成效进行调研。

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建华,局党组成员、市社区建设办副主任肖伟陪同调研。
当天上午,和丽川副巡视员一行首先来到通海县秀山街道大树社区,边查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使用情况边听社区干部介绍情况。在随后召开座谈会上,大树社区、通海县纪委及县民政局负责人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通海县村(组)干部三十八条权力清单制定、实施的背景和成效,和丽川副巡视员、陈永处长就村(组)干部三十八条权力清单实施的细节和关键点进行询问了解。

下午,和丽川副巡视员一行来到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大营街社区、春和街道春和社区,调研红塔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每到一处,和丽川副巡视员一行都认真研读社区居民公约内容,听取社区、街道及区民政局工作汇报,询问了解工作推进中的难题。

调研中,和丽川副巡视员充分肯定我市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探索,认为我市红塔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和通海县村(组)干部三十八条权力清单的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思想新理念的生动实践,从不同维度夯实了基层社会稳定,抓住了基层治理创新的关键点,将党和国家的要求与群众需求紧密结合了起来,充分发挥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治权利和义务。

和丽川副巡视员同时要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要牢牢把握党的核心地位不动摇这一基本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担当、稳健的工作精神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使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而紧密地结合起来,不断把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做好、做实、做出特色,使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相关工作人员,红塔区、通海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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