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7362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11-30 |
玉溪市民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玉溪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客观真实、注重时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要求,做到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全面公开,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现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我局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推进“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个方面的工作。推行决策前公开。我局坚持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民政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行民政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通过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座谈、调查研究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有关文件。加强执行公开。围绕2017年度民政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改革事项、重要政策和政府工作报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涉及民政工作的重要事项,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公开。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及时进行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权责清单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民政政务信息、重大政策文件和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服务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积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推进结果公开。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发展规划和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结果,在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政策解读方面。一是开展了“退役士兵优抚安置政策宣讲进军营”活动,紧紧围绕退役士兵关注的热点问题,就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自主择业优惠政策、退伍返乡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二是通过举办社会救助工作培训,分管领导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实现的“三个转变”进行解读,帮助民政工作人员更科学更准确地实施社会救助。三是通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工作会议,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推进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完善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保障体系等七个方面对《云南省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四是通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周活动,对救灾、殡葬改革、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等与民政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解读。我局以宣传展板图、设置咨询台、放发宣传资料的形式,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对市民进行社会救助制度、婚姻登记办理及殡葬改革等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
(三)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对群众关注的社会救助、养老、殡葬、优抚安置等热点问题,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信息,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情况;二是通过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市民心声管理系统等服务平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复;三是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做好现场咨询解答工作,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件。
(四)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方面。制定了《玉溪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管理办法(试行)》(玉民发〔2015〕3号),成立以方建华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从2015年起,将信息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考核。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随时查阅单位信息公开网站内容,并要求信息工作人员定期汇报工作,做到及时了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网站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溪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精神。为更好开展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玉溪市民政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按质完成。继续按照《玉溪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管理办法(试行)》(玉民发〔2015〕3号)要求,明确了1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务信息工作,3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玉溪市社会组织网、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玉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各项民政信息及时发布,还进一步明确了年度考核奖惩措施,做好奖罚有据。
(五)开展政务服务方面。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市民政局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民政便民服务,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咨询33次,办理结婚登记14对,离婚登记1对。为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局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上传编辑工作,完善版块内容,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的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信息公开内容和质量得到提升;要求信息员每天浏览、筛查、发布信息,做到信息及时对外公开,内容更新快、信息发布量逐步提高,杜绝了网站“僵尸”、“睡眠”现象的发生。一年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65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600余条(含图片信息),通过其它形式主动公开信息50余条。通过对信息发布进行严格审核,至今没有出现过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财政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四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设置“重点工作”栏目,定期报告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一是切实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日报上发布了各类社会救助情况公示,如:今年,市福彩中心拿出150万元福彩公益金开展资助,县区筹集76.4万元实施资助,共计226.4万元帮783名困难学子圆了大学梦,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大学生有65人。2017年1至10月共实施临时救助5219人次,支出资金699.7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8人次,资金83.86万元,各项救助标准及人次较上年有了较大幅度增长。2017年1至10月医疗救助困难群众68577人,资金2541.2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6326人次,资金804.23万元,对1500名建档立卡人员实施救助170.88万元,有效缓解贫困家庭的医疗难题。社会救助信息全公开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抓实社会组织监管。加强公开公示,定期对社会组织的登记、变更、注销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年检,每年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对社会组织的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规定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及财务管理的情况等进行检查。今年公开新登记社会组织17个,变更登记37个;公开市级社会组织总数232个。玉溪社会组织网共发布信息455多条。三是对“三公经费”和预决算情况进行公开,对社会救助、救灾救济、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进行及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养老服务信息公开。今年来玉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网站公开发布信息38条,其中涉及政策公开8条,涉及日常工作信息公开30条。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公众更好地了解了关于老年人相关政策出台情况,以及老年人优待的相关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老年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足,公开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需进一步拓展;四是日常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坚持“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展板、宣传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
二是提高政府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对于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同时,逐步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等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五是做好网站、邮件、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等留言答复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玉溪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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