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761012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8-31 |
华宁县“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圆满结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四部委联发的《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求,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减少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县民政局、县老龄办联合中国人寿华宁支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启动华宁县“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现已圆满结束并超额完成了市级下达给我县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目标任务。
今年我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创新保障方案,契合实际之需。老年人是意外伤害高发群体,是最迫切需要保险保障的弱势群体。今年推行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保障方案由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以及住院津贴三大保障项目构成。弥补了社保、基本医疗在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方面的不足,大大提升了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能够有效减轻个人、家庭和政府的负担。其中,投保年龄上不封顶、突破时间空间限制、增加住院津贴是此项保障的三大亮点。凡是在华宁县居住生活的年满5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投保。
二是高度重视,彰显关爱。“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自7月24日启动以来,得到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8月11日至18日利用全体民政干部入户调查,开展脱贫工作之契机有效地进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部分有条件的村社区积极出资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保险,如大新寨村委会、华溪社区全额资助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保险。
三是踊跃参与,倡导敬老助老风尚。“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启动后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传播手段,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得到了各村组的积极响应,截至2017年8月30日全县参与投保老年人数达16351人,覆盖了我县老龄人口的49.47%,同比增长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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