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63631 | 文     号 |   |
来   源 | 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2-07-18 |
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
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
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
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玉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简称“六五”普法规划),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报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广大公务员要切实加强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的表彰。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和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宪法和法律得到广泛宣传,全市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五五”普法取得的成功经验,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六五”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中央、省委对“六五”普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对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十二五”规划的组织实施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市、烟草兴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文化和市”战略和“三优一特”经济发展思路及 “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六五”普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结合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构成、基本内容、基本经验,在全市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主线,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学习宣传改革开放、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扩大消费需求、调整优化投资结构、科学统计等法律法规;围绕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城市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气象预报和防灾减灾、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等法律法规;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人才教育培养、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围绕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学习宣传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税收金融管理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促进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玉溪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升玉溪对外开放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坚持把保障与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促进人民安居乐业,深入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关系,深入学习宣传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等法律法规;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深入学习宣传生产安全、交通运输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围绕维护弱势群体切身利益,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归侨侨眷以及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的法律法规。围绕维护玉溪安宁和国家安全,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反邪教、反分裂、反渗透、巩固国防、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的法律法规;围绕巩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和其他有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围绕依法维权和正确反映诉求,深入学习宣传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围绕禁毒防艾工作,深入学习宣传禁毒和艾滋病防治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和艾滋病防治;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与社会公平正义等法律法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围绕依法开展舆论监督,深入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网络电信管理等法律法规。
(六)深入开展廉政法规宣传教育。围绕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等法律法规。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培养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念和高尚道德情操。
(七)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文化和市”战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作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律信仰的重要手段。通过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倡导和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形成全社会崇尚法律、信仰法律、依法办事的法治文化氛围。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和其它文化载体,搭建法治文化传播平台,丰富法治文化形式。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创作传播更多更好的法治文艺作品,推动法治文化的繁荣,提高法治文化渗透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八)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把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作为重要方法,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学法用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健全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重点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社区居民、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切实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高校、中职院校等学校法制教育,引导高校、中职院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切实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切实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制培训纳入各类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大中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学习培训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事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自觉学法用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切实加强农民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作用。深入宣传与农民、社区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社区居民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能力。加强村(居委会)“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能力。广泛开展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制宣传中心户”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六)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学法用法。人口流入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在流动人口居住地、工作场所等区域,开展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流动人口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内容,研究和创新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方法措施。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加强服务,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的实际需求,引导流动人口开展互动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帮助他们解决涉法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加强普法教育,服务科学发展”主题实践。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结合市委市政府各个阶段中心工作,以“加强普法教育,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年度宣传重点,把主题宣传活动与本地、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与新法颁布实施、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结合起来,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定期组织各类媒体结合重点工作的推进,举办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的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推进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深化“全国法制宣传日暨云南省宪法宣传周”教育活动。利用每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暨云南省宪法宣传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活动,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维护宪法和法制权威。充分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纪念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三)深化“法律六进”创新活动。要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加强公共场所、宗教场所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要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的不同特点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发挥普法教育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橱窗、公益广告牌等传统阵地作用,提高传统宣传阵地法制宣传教育质量。因地制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文艺晚会、专题巡回展演、特殊人群培训、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优秀普法通俗读物的创作、出版与发行,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作用,办好普法专栏、法治频道、学法网校等,有计划地扶持和打造一批优秀普法读物、栏目、节目和作品,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充分运用手机报、网络电视、电子显示屏、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媒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普法教育网络。注重强化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建设,开辟法制栏目、加大法制宣传内容,创新网络法制宣传形式。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认真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入探索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规律,有计划地开展法制宣传课题建设与研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力度。加强理论研究成果交流和运用,为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理论支撑,促进工作创新发展。
(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六五”普法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八个一”的工作,即:每年有一次党委、政府和单位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普法工作的记录、有一名稳定的普法联络员、有一批普法学习资料、有每月一报的学法用法工作信息、有一个学法用法的工作亮点、有一篇有参考价值的法治理论文章、有一本学法情况的登记册、有一套普法工作的台帐资料。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和本行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统编教材征订、骨干培训和宣传、发动与组织工作。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部门和中央、省驻玉单位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报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教育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日常工作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审议、视察和听取工作情况报告,确保规划任务的落实。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规划的实施工作;组织、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考核;教育部门负责对青少年、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商、交通、经贸、商务等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个体工商户的法制宣传教育;文化部门负责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创作、推广法制文化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负责对群众团体、社团的法制宣传教育;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负责对辖区内村(居)民和暂住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切实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人均不得低于0.6元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骨干队伍、理论研究队伍和网上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各级普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教师、学生、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壮大普法队伍力量,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内设机构 2024-12-3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市政府法制办顺利完成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2015-04-2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机构职能 2024-12-31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召开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暨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 201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