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9821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11-11 |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8年,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玉溪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玉法政发〔2018〕1号)的要求,切实履行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局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创新型玉溪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深化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经过几轮清理,我局无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逐步从具体项目管理转向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和监管等创新服务职能。2018年,围绕解决我市科技与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代拟了《玉溪市实现2020年R&D经费投入占GDP2.5%实施方案(试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玉溪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均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已以市政府文件正式出台。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意识,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2.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全面完成科技部门权责清单的梳理、编制、公布工作,目前在玉溪机构编制网上公布市科技局权责清单29项: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14项。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及时整理相关办事指南,并公布在玉溪科技信息网。根据国家、省、市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及时取消和调整情况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适应现实需要的行政职权,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权力运行体系。
3.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通过转变职能,推进管理方式创新,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科技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全市现有高新技术企业123户,科技型中小企业462户,仅次于昆明市,位居全省第二;推荐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及培养对象4人,云南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1人,创新团队2个。截至目前,全市有国家创新创业人才3人,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人,云南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13人、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及培养对象12人,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170人,4个团队入选云南省创新团队。至2018年9月,玉溪专利授权量1143件,发明专利有效量与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均居全省第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明确了部门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每项任务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安排和责任主体,为确保2020年如期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科技部门的总目标奠定了基础。
2.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和全面清理。我局代拟或组织实施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即《玉溪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市政府公告13号),目前国家、省针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改革。我局制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6件,整理形成了科技局保留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在科技局网站上公布,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3.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备案的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在公布后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进行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2018年我局严格按程序制定公布规范性文件1件,即《玉溪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办法》(玉科规〔2018〕1号),已按规定及时报市法制办备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玉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落实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科技成果奖励、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选拔以专家意见作为决策主要依据,学科技术带头人选拔由我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并通过重要事项公示网、科技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科技项目的审批方面,我局实行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制度,按照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对权力进行分解和合理配置,加强对工作权限、岗位职能的制约,形成上下级之间、单位及部门之间的监督;同时,依照“独立、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科技项目进行评审,汲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既保证科技项目先进性、实用性,又有效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问题的发生。
2. 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多年坚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了《玉溪市科技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定法律顾问的条件、职责、权利、义务、工作要求以及聘任程序等有关要求。2018年我局继续与云南法瑞律师事务所的查志堂律师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当提高了服务费用。局法律顾问在《玉溪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与云南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玉溪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合同起草制定过程中都参与了审查,并提供了法律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变动的情况全面梳理执法依据,将具体的执法职责和权限细化到每个执法岗位和个人,以此作为执法监督检查和年度执法考评的重要依据。每年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8年我局无行政执法案卷。
2.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管理制度。按市政府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公告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行为日益规范,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3.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针对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云知发〔2016〕68号),对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纳入省市执法人员20人均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省政府法制办颁发的《执法证》,检查对象名录库以从事食品、药品、日常生活用品的批发零售企业为重点纳入企业。
4. 是组织开展了商标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侵权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6次,检查经营户538个。其中,澄江县查获涉嫌假冒“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2112瓶,罚款4972元。市广电局在聂耳大剧院组织开展了“2018年玉溪市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集中销毁市、县区文化执法部门2017年以来查缴的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各县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开展了销毁活动。全市共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3.3万余件,其中盗版光碟18932张(片)、非法(盗版)图书14093册、非法游戏电脑板7块、违法电脑设备16台(套),震慑了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政协提案。
2.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认真组织学习《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和《玉溪市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意见》,2018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大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等相关实务工作培训力度,对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责、领导班子、科技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市科技发展规划与计划及实施情况、科技成果与奖励、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办事指南、重要科技工作部署、办事程序、局机关日常管理和行为规范等通过玉溪市科技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对科技、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多次举办科技政策法规、专利行政执法培训,在平时工作中深入到市场(门店)进行检查,对经营户耐心引导和劝说,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发现情况及时排除、调解,尽量让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由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效避免和化解了与行政处罚相对人之间的矛盾,2018年,全市科技、知识产权工作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发生,也无信访事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开展依法行政专题法制讲座。邀请市法制办李尊平主任作“依法行政”专题法制讲座,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执法人员、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了讲座。李主任从依法行政的内涵、特征、基本要求和原则,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5个方面,全面生动地解读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认真梳理依法行政思路,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本次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干部职工中引起极大反响,纷纷表示听后受益匪浅,对我局实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设法治机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局领导带头讲法治课。6月21日下午,局长李世华主讲“牢记使命,强化支撑,为玉溪跨越发展提供新动能”党课, 11月24日,副调研员张文海主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课,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党课学习并开展了座谈交流。12月12日,邀请市委党校宋红瑛作“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专题辅导,12月25日,邀请市委党校张颖婕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 专题辅导,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进一步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工作。
3.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利用星期五学习日,针对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宪法》、《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了宣讲。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负总责。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和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法治建设工作。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层级负责、责任到底、责任到人的组织领导体系。年初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由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对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后做出具体部署,年中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年终对照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做到了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将开展法制工作、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正常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很多不足,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行政形势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发展不够平衡,个别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的还不够紧密,在深入基层、企业和服务对象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依法行政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科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不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普遍不高,县区普遍存在不会执法、不敢执法、不善执法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通过加大培训和执法监督力度、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联合执法等措施加以改进。
三、取得的经验
一是党政主要领导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是关键。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作出部署、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亲、督办重要任务,在干部职工中营造了比较浓厚的法治氛围,重大问题征求部门法制机构意见已成为常态。
二是充分发挥好部门法律顾问的作用是保障。2018年,局法律顾问深入参与我局各种重要文件起草、重大问题处理、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全局依靠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行政事务。
三是加强法制学习培训是基础。通过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在周五学习日不定期组织集中学法、严格网上在线学法考试、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法制培训等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一种习惯,依法行政成为行使职权的基本准则。
四、2019年主要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融入科技工作创新发展之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举措。按照省、市和部门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三)健全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继续加强部门法律顾问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玉溪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六)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依法行政投入,加强法制培训和学习,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法律意识强、管理业务精、服务水平高的科技管理队伍。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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