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20496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9-25 |
玉溪市民政局对政协玉溪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258号提案的答复
赵永跃等12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前无退休金老年人保健费领取年龄段的建议》(【T2020】025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关心。为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玉溪市于2008年开始实施80周岁以上无退休金老年人保健费发放补助政策。从2014年起,又将有退休金80周岁以上老年人也纳入发放补助范围,即:从2014年1月起,只要是玉溪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无论是享受退休还是未享受退休待遇都平等享受老年人保健费补贴发放政策。具体标准是,80-89周岁每月50元、90-99周岁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月300元。此标准至今没作过调整。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在不低于市级要求标准补贴的前提下,部分县(区)根据各地财政情况,从年龄段和补助金额都有所调整。红塔区将补贴发放范围降到70周岁,执行70-79周岁每月20元、80-89周岁每月50元、90-99周岁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月600元;新平县限定针对农转城老年人从70周岁开始发放,发放标准与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标准一样。
关于提前无退休金老年人保健费领取年龄段或者提高补贴标准,作为主管部门,我们也一直再争取。2019年起草《玉溪市实施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我们就曾向市政府提出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费领取标准的意见,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财政部门以市级财政非常困难,近年内除必要的基本民生和保证党政机构基本运转支出外,不能有新增财政预算支出为由没能通过。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2019年末,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了37.5万人,其中:70-89周岁老年人达到了11.95万人。如果这部分老年人按照50元每月标准纳入补贴发放范围的话,每年全市两级新增财政支出将达7000多万元。在目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大环境影响下,我市地方财政收入连年不增反降,支出压力却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各位委员提出的“提前无退休金老年人保健费领取年龄段”的建议可能一时无法实施。在今后的工作中,作为主管部门,市民政局将本着“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在经济情况逐步好转,财政增收止跌回升的情况下,考虑提前无退休金老年人保健费领取年龄段或提高老年人保健费领取标准,进一步减轻居民家庭赡养老人支出经济负担,提高广大老年人对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
再次感谢赵永跃等12名委员的良好建议!期望你们一如既往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给予关心关注,你们的批评和建议是鞭策我们不断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精神源泉和不竭动力。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玉溪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会更上一层楼。
玉溪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纯 0877—202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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