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9656 | 文     号 | 玉自然资函〔2025〕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12-17 |
对玉溪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27号 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玉溪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27号
建议的答复
邹著等九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完善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建议》(〔J2025〕0127号)交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主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玉溪市于2009年首次制定出台了《玉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并于2013年、2016年、2021年进行了修订,现执行技术规定为《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技术规定》作为玉溪城市空间规划建设管理的技术规范性文件,对规范玉溪城市开发建设行为,促进中心城区城市空间资源合理配置和空间形象塑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玉溪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分别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框架体系基本建立。在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国家和省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多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法规政策,对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多部重要标准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为解决好玉溪《技术规定》与现行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的有效衔接问题,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已于2024年末着手开展现行《技术规定》的修订研究,并于2025年3—6月就现行《技术规定》的修订向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及规划设计院(公司)等征询了意见建议,共收到修订意见建议165条,其中:行政管理类9条,规划类91条,建筑类59条,其他6条。期间,同步向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州进行了咨询和学习交流。现正按计划推进修订工作。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技术规定》与部分国家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问题,我们经核实研究认为属实,该问题在规划管理过程中确实存在,在修订过程中我们将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对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是关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技术规定》绿地率执行标准、规定不一致问题,我们经核实研究认为属实,为避免造成管理混乱,我们在市人大法工委执法检查期间已就该问题进行了反映,曾建议对《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进行修订。由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是国家标准,《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是地方法规,我们将在《技术规定》修订过程中进一步研究,在切合管理实际的前提下,争取解决绿地率执行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三是玉溪市出台的涉及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中,关于用地开发控制、阳台建筑面积计算方式、停车位配建指标等内容与《技术规定》要求不一致问题,我们经核实研究认为属实,但鉴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文件涉及规划管理的有关条款是临时性的 激励性政策措施,在修订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国家新修订的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对出台的临时性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评估和分析研究。
三、关于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优化得房率相关指标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管理主要是对土地开发强度(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风貌、配套设施等进行管控,审查核实上述指标是否符合详细规划和地块规划条件的规定和要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住宅项目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已对用地开发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面积等作了明确的计算规则规定。得房率是建筑设计环节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这与项目业主单位的开发经营理念、建筑设计单位的水平、开发项目的户型结构、楼盘形态、物业类型等因素密切相关,建筑设计单位需要遵守建筑设计规范进行方案设计,遵守既定的计算规则计算统计出各项管控指标,既要考虑市场需求,也要统筹平衡好方案和指标的关系。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安排部署,玉溪市先后出台了一些在短期内施行的激励性政策措施,对用地开发控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规则、停车泊位配建指标、规划分期核实等规划管控措施进行了临时性规定。在修订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国家新修订的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对出台的临时性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评估,对适宜继续运用的,将纳入《技术规定》修订成果,作为长期管控措施予以保留应用,对不适宜长期应用的,将在临时性政策文件期满后终止应用。
二是关于优化停车泊位配比指标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社会对停车设施的需求在持续增长,城市对停车设施的供给需要系统研究解决,保持供需总量平衡。开发企业反映停车泊位配比指标过高主要还是从开发成本角度考虑,没有从城市管理的角度考虑。我们将积极应对城乡发展出现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解决城乡建设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处理好与上级标准规范的衔接协调问题,对照国家及省新修订的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对《技术规定》相关条款逐一研判,做到上下衔接统一,借鉴国内先进城市规划管理经验进行优化调整,增加充实、调整完善城市更新、土地混合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停车泊位配建、“四好”(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要求等版块的规划管理控制内容,体现地方特色。
三是关于优化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玉溪市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海绵城市是提升城市安全韧性的重要举措,其建设内容已纳入《玉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管控范围,我们将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现代化人民城市的 要求,在《技术规定》的修订中,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尤其是产业园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玉溪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管控指标。
《技术规定》属地方技术标准,也是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和综合性,为确保修订成果务实、管用,我们还将在修订工作的不同环节,聚焦重点版块内容持续征求意见,找准修订工作方向和重点,力争把大家关注的重点问题在修订成果中得到解决。
衷心感谢你们对玉溪市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针对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技术规定》修订过程中,认真研究,加以落实。希望各位代表继续关注《技术规定》修订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5年8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星宇,1310877883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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