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9507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11-14 |
对玉溪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J20230088号建议的答复
对玉溪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J20230088号建议的答复
徐峻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放开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及规划建房的建议》(第J2023008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玉溪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党中央部署的关于“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玉溪市印发《玉溪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玉政办通〔2020〕16号)和《玉溪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玉自然资〔2020〕33号),确立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和补充房屋所有权登记两个阶段的工作目标,成立了由县、市两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云宅调”小程序,创新运用“离线纸质采集+在线异地定位”法,领导和组织推动全市所有县(市、区)完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调查和登记,全市完成合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40.8155万宗,面积5142.04公顷,登记率100%,实现了应登尽登,并完成数据建库、信息汇交等工作,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任务,将农村不动产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2022年,玉溪市在全省率先对18.3218万宗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信息核验,让农民参与对“云宅调”调查登记结果的再次核对,经认可或完善后符合发证条件的,及时准确发证,为全省作出示范。目前,全市各县(市、区)正在按照政府出资和农民自愿的方式开展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充调查,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登记。
二、澄江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启动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因技术规程冲突,2013年5月18日原澄江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批复》澄政复〔2013〕25号,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通过市级验收期间,暂停全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2015年该项目通过了市级验收后,原澄江县拟定方案启动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同年全国统一实施了不动产登记。
2017年,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7〕3号)和《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启动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的通知》(玉国土资发〔2017〕77号)文件精神,2017年8月15日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澄江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澄江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完成了萝卜村新村子59宗权籍调查工作,依规颁发了57本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2020年,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号)、《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云自然资〔2020〕98号)和《玉溪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玉自然资〔2020〕31号)要求,澄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并实施《澄江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澄政办发〔2020〕65号),对澄江行政区内合规宅基地35786宗,发证29834本。另外,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61套,全部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实现应登尽登和数据汇交。
2022年1月15日,按玉溪市级部署要求,澄江市全面开展农村不动产线上线下信息核验发证获取电子证照工作,截止2023年4月底澄江市共核验签发电子证照433件,至此共计发证30267本。
2022年12月19日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澄江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澄政办发〔2022〕112号),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办证所需资料,依申请办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
三、澄江市农村宅基地规划及审批工作简况
村庄规划是乡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农村宅基地建房用地规划是村庄规划的一部分,已纳入2021年澄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原则上按照现有村庄规模的1.1倍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保障农村宅基地用地。村庄建设边界内结合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合理确定包括宅基地用地的村庄布局。澄江市先后出台《澄江县民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澄江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建立联审联管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现行是由乡(镇)人民政府在符合村庄规划的情况下,审批核准宅基地用地。
四、存在问题
澄江市人民政府无资金统一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
五、对策建议
宅基地使用权调查和登记已由政府出资全面完成,目前没有规定房屋所有权确权调查必须由政府出资完成,建议多渠道筹资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登记。
(一)政府出资。建议从乡村振兴方面,由政府出资统一开展调查和集中完成登记。由县级财政保障资金,分步实施全市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调查,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
(二)社会筹资。如果有企业或个人、干部职工自愿出资,将会快速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但会增加企业和个人、干部职工的经济负担。
(三)农户自愿出资调查申请登记。在政府能出资统一集中开展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调查登记前,建议遵循“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则由农户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愿出资完成房屋调查并申请补充房屋权属登记。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全市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贯彻落实《玉溪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职责,积极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并配合做好确认和完善土地权属来源等工作,确保规范有序规划使用农村宅基地。
(二)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和权属登记工作。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加大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对统规联建占耕建房的用地,依法依规加快完成农地转用报批工作,保障用地。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玉溪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多部门联合,持续有效推进该项工作,保障农民朋友户有所居。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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