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792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11-08 |
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55号 建议的答复
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55号
建议的答复
李怡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承接规划管理审批权限给予要素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帮助争取用地计划指标情况
2020年以来,玉溪市严格贯彻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增存挂钩”机制,同时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18号)规定,重点项目用地由国家统一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未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的其他项目用地和城镇村批次用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由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各州市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总量后下达全市,全市在计划额度控制范围内,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使用计划指标。玉溪市将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争取更多的核算指标。
二、补充耕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等情况
(一)补充耕地指标情况。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22〕31号)和《玉溪市补充耕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县级投资实施项目入库的补充耕地指标,市级按30%的比例进行统筹,专项用于保障国家、省级和市级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为主,市级适度调剂为辅,国家级、省级统筹调剂为补充。近3年红塔区入库补充耕地指标占全市入库指标的3.7%,仅为红塔区使用指标的十分之一,被统筹指标远低于市级从相关县(市、区)统筹调剂保障红塔区建设项目的指标。“十四五”期间,市级将对红塔区的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指标予以重点保障。
(二)增减挂钩指标节余使用情况。按照省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规定,指标价格不低于25万元/亩,交易程序为需先支付费用,后划转指标。若红塔区有购买省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需求,市局将积极对接省厅购买,全力保障红塔区城市建设、产业发展需求用地。
(三)水田规模欠账及耕地开垦费欠缴情况。按照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云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1〕18号)、《玉溪市补充耕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不得减交、缓交和免交。耕地开垦费属于行政事业收费,补充耕地资金专项用于占补平衡、国土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等。红塔区水田规模欠账为报批2018年度城镇批次用地时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到期未兑现承诺。目前欠账由市级统筹调剂全市库存水田规模指标归还国家,统筹调剂的指标应由红塔区归还相关县(市、区)。
三、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问题
根据红塔区用地需求,将市本级已收储的规划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绿地与广场用地等零星、边角地块,以移交形式提供至红塔区自行组织供应,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园、道路等),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并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土地成本分摊方式;因涉及市本级土地储备成本的收回,对于有具体建设项目及具备单独开发建设条件的地块,由市本级根据土地性质组织划拨、出让。
玉溪 自然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岳祝 1818777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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