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7153 | 文     号 | 玉文旅函〔2024〕125号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12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0137号提案的答复
邓红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华宁陶制作技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建议》(第01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是由文化和旅游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相关政策要求对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组织认定的一项常规工作。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实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展开。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参加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认定,需由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至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对各县(市、区)拟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后,推荐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经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各州、市推荐项目进行筛选、汇总,报省人民政府核定后,才能提交申报,整个申报过程规范和系统,涉及多个步骤。
华宁陶制陶历史悠久、工艺精湛、造型独特、品种多样、釉色斑斓,曾以鲜明的地方风格和独具特色的形式美感蜚声全滇,极具代表性的绿釉,还留下了“宁州陶器烧得绿”的民谚。2013年,华宁陶器制作技艺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符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基本条件。为提升华宁陶知名度,推动华宁陶传承发展,华宁县政府于成立2019年成立了华宁县陶瓷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华宁县陶土和釉色研发中心,强力推进陶瓷文化产业发展。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也多措助推华宁陶,一是把华宁陶纳入非遗研学线路,加大华宁陶的宣传推广;二是推荐申报省市级非遗工坊,目前慈云寺已被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第一批省级非遗工坊,宁陶坊、舒氏陶艺已被认定为市级非遗工坊并推荐申报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三是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拟申报项目推荐,已把华宁陶列入推荐名单,相关推荐材料已于今年3月份报送至云南省文旅厅;四是结合玉溪市非遗博览园建设,拟组建“名师工作室”,对符合评选标准的传承人、玉溪工匠将纳入“名师”储备库,以此提升传承人知名度,推动华宁陶的创新发展;五是结合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调整,将建议各县(市、区)在文化和旅游局增设非遗科,在督促各县(市、区)非遗保护中心职责职能发挥的同时,全面统筹非遗工作的开展。
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的关心。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 岳彩云 1898772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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