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7034 | 文     号 | 玉文旅函〔2024〕110号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11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0152号提案的答复
王瑞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管护云南人民自卫军朋程建军纪念碑的建议》(〔T2024〕01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玉溪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近年来,各相关部门一直关心支持云南人民自卫军朋程建军纪念碑的保护利用工作。
一、基本情况
云南人民讨蒋自卫军建军旧址地位于元江县青龙厂镇朋程村。旧址原系村公所所在地,是三房一照壁三合院,木结构瓦楼房。1948年7月,中共集结武装在元江东北区正式组建为“云南人民讨蒋自卫军第二纵队”。7月25日在朋程召开建军大会,宣布自卫军领导和建制。
二、开展的工作
(一)开展调研
针对委员建议,组织专家对文物的历史价值、文物价值、艺术价值等进行了了解。专家们认为云南人民自卫军朋程建军纪念碑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对于纪念革命先辈,传承红色文化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保护好云南人民自卫军朋程建军纪念碑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与属地文物部门沟通对接
按照文物属地管理原则,与元江县文物管理部门就云南人民自卫军朋程建军纪念碑的保护事宜进行沟通对接。经对接,元江县文物部门对云南人民自卫军朋程建军纪念碑的保护利用及管理等已有了后续的设想和规划。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合力打造。争取国防教育基地建设资金、乡村振兴配套资金、文化旅游开发资金,市区两级人大政协办理议案、提案资金以及社会各界、企业赞助等资金进行旧址房屋的修缮,提升基础设施水平。
二是在文物保护专家的指导下,做好相应的提升改造。对云南人民自卫军朋程建军纪念碑现有的问题进行评估以及改善。
三是建议社区以及村小组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保护好云南人民自卫军朋程建军纪念碑本体以及周边环境历史风貌。
四是鉴于云南人民讨蒋自卫军建军旧址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区有关部门应利用好文物资源,做好红色文化的传承与宣传,并加强与市、县级文物、党史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革命文物的修缮、保护、利用工作。
再次感谢王瑞清委员对玉溪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支持。市文化和旅游局将认真落实《文物保护法》及相关规定,做好文物保护相关基础工作,将文物保护好、利用好。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合顺然 19987717550)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