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7913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12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政协玉溪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 〔T2023〕026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忠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步加大非遗传承人保护力度的提案》(〔T2023〕0267 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将答复如下:
一、构建完善的传承认定机制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遗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了《玉溪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依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传承人认定条件为:
(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三)积极参加传承活动。
二、玉溪为保护传承人开展的主要做法
(一)出台政策。2018 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委的相关文件,玉溪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方案》《玉溪市“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关于进⼀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方案》,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开展各级传承人记录。2022 年,推荐申报第六批国家级传承人。
(二)培养保护人才。保护非遗的核心是保护传承人,我市始终重视人才培养和利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养工作。一是认定传承人。至今共组织了五批国家级、六批省级、六批市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和认定。截止 2023 年 5 月,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布市级代表性传承人 237 人;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玉溪市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82 人;国务院公布玉溪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6 人。二是参加培训班。组织传承人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关于传承人的培训,2022 年和 2023 年分别组织传承人到丽江和昆明参加培训,玉溪市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了传统手工技艺传承人培训等培训班。三是培训业务骨干。2016 年来,每年派我市非遗业务骨干参加全省的非遗田野调查和影像记录业务培训。2019 年,玉溪市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合昭通市非遗中心、保山市文化馆与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作,在浙江大学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业务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2020 年和 2022 年,分别在玉溪市委党校和澄江市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业务骨干培训班。
(三)资助传承人工作。2016 年起,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工作补助从 10000 元/人/年增加到 20000 元/人/年,2018 年起省级非遗传承人的传承补助从 5000 元/人/年增加到 8000 元/人/年,2016 年起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 5000 元/人/年用于开展传习、收徒等活动。
(四)进行宣传推广。利用民族节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会展等活动,推荐组织传承人参加展览展示展演和展销。拍摄了以传承人技艺为主的江川铜器制作技艺等 10 个代表性项目微视频《2022 年非遗资源全民艺术普系列视频项目——玉溪手艺》,在玉溪发布、玉溪日报、玉溪文旅等新媒体进行项目的宣传推广。
(五)抢救保护传承人。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和传递者,是非遗动态传承的关键,为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给后人传承、研究、宣传、利用非遗留下宝贵资料,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23 年起组织开展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所掌握的非遗知识和精湛技艺。记录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实践、技艺流程与特色、口述访谈传承人的实践与人生经历等,记录成果主要包括:技艺传承片、口述片、综述片,10 卷本公开出版的口述史丛书等。在全省范围内遴选 100 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我市 2023 年 7 月推荐了 2023 年省级实施抢救保护的 6 名 70 岁以上的省级传承人,8 月,我局拟推荐 6 名 2024 年实施抢救保护的省级传承人。
(六)推动转换利用。为实现文化发展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实现非遗保护成功转化为产业发展为目的,增加传承人的收入,积极申报“非遗工坊”,带动民间艺人的就近就业。推荐“非遗伴手礼”,探索文旅融合中非遗项目的文创开发路径,争取国家文化产业扶持和补助资金,推广传承人的非遗产品。
三、下一步工作
(一)健全传承人名录体系。按照《非遗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传承人培养工作,发挥传承人的领头作用。推荐省级、市级传承人,重点关注传承人的年龄结构,市级第五批、第六批传承人的年龄总体偏年轻,年龄最小是 31 岁。探索团体传承认定方式,激发团队传承的合力。
(二)实施非遗保护传承工程。加强非遗传承人管理,实施非遗传承人“名师带徒”工程,多种形式支持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展示、研究出版活动,继续抓好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机构建设,完成红塔区剪纸传承基地、刺绣传承基地、米线节传承基地,华宁宁州舒氏陶艺传承基地等 6 个传承基地(馆、所、室)建设,督促指导帮助开展日常传承展示活动。结合玉溪市非遗资源现状和特点,针对保护传承工作的突出问题,出台《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明确非遗保护所需经费,细化被保护命名项目的具体规定,规定相关各方具体权利和义务,加强非遗执法检查。
(三)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程。申报省级“非遗工坊”,发掘和运用传统工艺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丰富传统工艺的题材和产品品种,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依托以陶瓷、青铜、银饰品、刺绣等传统工艺为重点的非遗项目,推动我市传统工艺的传承与创新发展。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带徒授艺和传承传习活动。加强传承人管理考核,建立退出机制。加强中青年非遗传承人培养,形成合理传承梯队,带动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非遗保护传承队伍。
感谢李忠良委员一直以来对玉溪市文化旅游发展的关心和帮助,希望您一如既往给予支持和关注,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2023 年 9 月 22 日
(联系人电话:徐亚玲 13887725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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