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9560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30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关于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66号建议的答复
赵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中给予澄江市旅游康养产业发展一定通道和路径的建议》(【J2023】0166号)收悉,现针对您提出的3条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合适水域划片分区逐步恢复抚仙湖游泳”
2018年10月9日,原市抚仙湖管理局发布《关于在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的通告》,通告中明确了“2018年10月20日24点00分起禁止在抚仙湖水域游泳”,目前该通告仍在执行。而抚仙湖水域持续禁泳主要有以下2个方面原因:一是抚仙湖水质水量面临严峻形势。因陆域面积较小导致产水不足、降水连续偏枯导致陆域来水进一步减少、流域内生产生活用水增加等原因,抚仙湖持续低水位运行、水质出现波动。抚仙湖的保护治理是一个长期过程,本着顶格保护的要求,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自觉参与到保护抚仙湖的行动中。二是抚仙湖水上安全隐患较大。抚仙湖属天然水域,水深、浪急、水流复杂、旋涡暗流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私自入湖游泳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综合抚仙湖水质水量和水上安全情况,禁泳是非常必要的。
二、关于“为寒武纪、广龙旅游小镇等文旅业态为主的重大项目,明确开发建设边界强度,尽快完成规划调整后尽快复工”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正式应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依据的通知》要求,开发建设项目要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依法报审和实施。对于抚仙湖周边的现有开发建设项目,澄江市已组织实施优化调整。
2021年8月,按照省河长办要求,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全面开展“两线”划定工作。2022年3月30日,十一届省委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方案》和《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指导意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玉溪市于2022年6月启动《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全面吸收“两线”“三区”相关成果,对现行保护条例进行修订。根据划定方案,寒武纪、广龙旅游小镇项目均位于抚仙湖生态保护缓冲区内,下一步将按照修订后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和省级“三区”管控指导意见关于生态保护缓冲区内管控要求进行管理。
三、关于“允许配套停车场、公厕等基础设施”
按照“两线”划定情况和省级“三区”管控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目前已对抚仙湖“两线”内实物指标进行梳理,实行事项清单管控,核心区内现有的停车场和公厕均已按照管控要求纳入相应事项清单。纳入保留事项清单的事项须做到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并按现状功能使用,禁止新、改、扩建建(构)筑物;纳入历史遗留事项清单的事项须加强日常运行管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待功能丧失后,结合财政资金到位情况逐步退出。下一步,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相关公共设施将按照修订后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和省级“三区”管控指导意见相关管控要求进行管理。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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