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587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10-29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2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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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22号建议的答复
胡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解决澄江市8万吨磷酸铁锂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能评的建议》(J【2024】00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新能源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备案总投资16.9亿元,企业方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年产2万吨,二期年产6万吨,目前完成投资4亿元。项目设计年综合能耗当量值6.81万吨标准煤、等价值 15.24万吨标准煤,设计年用电量4.55 万千瓦时。
二、项目节能手续办理情况
2021年11月,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新能源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完成备案;澄江市发展改革局上报《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新能源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澄发展改革请[2021 ]33号)。
2021年12月,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新能源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玉发改请[2021]199号)。
2022 年3月,完成项目安评、环评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会;与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几方股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2022 年7月,取得《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新能源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玉环审〔2022]1-6号)。
2022 年8月,因该项目建设内容中包含建设磷酸生产线相关内容,省发展改革委依据“化工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认为该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给予退件处理。
2022年9月,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省级要求,调整了建设内容,删除了建设磷酸生产线部分,改为依托现有黄磷产品,实施黄磷深加工,延伸产品产业链,建设4条年产20000吨磷酸铁锂新能源电池材料自动化生产线。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新能源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玉发展改革请[2022 ]180号)。
2022 年10月,省级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
2023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征求有关省级部门意见,省级有关部门提出“该项目磷酸铁制备工序涉及使用磷酸、双氧水等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拟选址园区周边存在南盘江、抚仙湖等环境敏感点”,省发展改革委决定暂缓审批并退件,要求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澄江市发展改革局和项目建设单位再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023 年2月,澄江市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及项目业主于2023年2月8日依据该项目可行性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节能报告和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等内容进行了咨询论证。
2023 年3月,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集澄江市上报的咨询论证材料,上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新能源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玉发改请[2023]31号)。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相关领导多次到省发展改革委汇报该项目情况,未获得项目继续开展节能审查的信息。
三、补助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3]107号),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新能源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获得专项资金补助800万元,因该项目尚未取得项目能评,资金暂未兑付至企业。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节能报告未批先建。2022年9月,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到企业检查时发现项目已经开工建设,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4号令)中“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的规定,存在节能审查未批先建情况,当场责令企业停止施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10月4日向澄江市发展改革局下达了《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督促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磷酸铁钾新能源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停工的通知》(玉发展改革资环[2022]182号),澄江市发展改革局于2022年10月5日向企业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
2024年6月21日,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向省发展改革委上报了该项目节能审查未批先建的情况。目前,尚未收到省发展改革委如何处理的相关信息。
(二)全省新能源电池产业管控。2023年省级印发相关文件,加强相关产业管理,严格审批新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项目节能报告审查工作将受此政策影响。
五、工作打算
(一)市发展改革委紧盯相关政策导向,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的请示汇报,帮助企业寻找解决途径,积极争取省级继续推进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待项目节能审查工作通过后尽快拨付上级补助资金。
(二)加强与澄江冶钢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宣传好全省新能源电池产业管控政策,并结合项目情况,督促企业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在生产工艺及流程中采用新能源电池正级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设备。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宛杰, 207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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