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7721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5-01-03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六届三次全会第0204号提案的答复
矣胜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和规范陪诊师行业的建议》(第02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末,玉溪市户籍人口60周岁以上老年人40.55万人,占比18.32%,其中65周岁以上人口为29.58万人,占比13.36%,我市已接近中度老龄化社会,近年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始终围绕“老年人健康需求转”,坚持“防未病、治已病”的工作思路,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元,针对老年人群体疾病谱变化,努力增加脑血管病等慢病诊疗服务资源,加强县乡村一体化慢病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管好并发挥好52个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7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管理中心的作用,建设9个老年人心理关爱点;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做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签约率不低于9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深化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完成全市633个智慧健康小屋布点选址,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医疗巡诊、居家医疗、中医药、心理精神支持、转诊等服务,同时,依托“健康大脑”建设项目,积极发展智慧老年健康服务,便捷老龄人口看病就医。
针对“相关部门应加强关注和宣传引导的建议”“引领行业走上规范化发展道路”,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和独居人口的增加,对陪诊服务的需求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陪诊师是一个新兴行业,特别是在医疗卫生技术发达的地区,有相当数量的从业人员,如上海市发布了《陪诊师从业技能标准》《陪诊服务规范》两项团体标准,提升行业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但目前陪诊师尚未被人社部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待人社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陪诊职业正规化后,卫健部门将结合相关行业准则,关注就医市场需求,积极配合相关行业协会开展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医疗健康素质,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
针对“尽快明确陪诊师服务和收费标准”的建议,根据我国现行价格管理政策规定,陪诊师陪诊服务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格,相关价格和服务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不断规范陪诊师行业收费行为,督促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同时,积极向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市场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云南省价格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提醒告诫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收费信息公开透明。
针对“协助组建行业协会”的建议,近年来玉溪市行业协会在为会员提供服,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运作,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规范陪诊师行业的行为,促进陪诊师行业健康发展,组建陪诊师行业的,民政部门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的要求,对满足成立应具备发起条件、满足注册资金要求、会员数量要求等的,积极配合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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