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7721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5-01-03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15号提案的答复
童光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议》(第02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是最贴近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结合我国进一步深化医改“强基层、建机制、保基本”改革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加大投入,加强建设,逐步改善基层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持续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
一、玉溪市基层医疗卫生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玉溪市共有66个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36个村卫生室,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编制病床1883张,卫生院编制人数2108人,在职在编1960人,门诊347.17万人次,出院5.45万人次,医疗收入34618.38
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床位149张,编制人数113人,在职在编95人,门诊23.13万人次,出院2441人次,医疗收入5601.82万元。全市村卫生室从业人员(通常称乡村医生)1833人,总诊疗人次350.13万人次,医疗收入14284.11万元。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岗人员31人,总诊疗人次1.75万人次,医疗收入193.38万元。
二、加大投入、多措并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一)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创等达标工作,提升卫生院服务能力。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安排,玉溪市自2018年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乡镇卫生院创等达标、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等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截至2024年7月,全市共13个卫生院达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国家推荐标准,8个卫生院达云南省甲级乡镇卫生院标准,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云南省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个卫生院达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国家基本标准,70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慢病管理中心,33个卫生院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
(二)积极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推动村卫生室达标建设。玉溪市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加大投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力度,改善村卫生室基础条件和群众就医环境。2013—2024年,市级财政共补助1920万元,对344个村卫生室进行新建或改扩建补助,确保每个村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全力改善基层医疗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就医,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三)加大投入,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待遇。
1.落实政府补助。省级财政按3600元/人/年进行补助,市、县(市、区)财政均明确了在岗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级财政补助1200元/人/年,2022年,按照《玉溪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的实施意见》,玉溪市加大在岗乡村医生补助,市级补助增加至1800元/人/年。各县(市、区)财政按不低于1200元/人/年落实补助。2024年市级财政拨付乡村医生市级补助经费为385.848万元,其中:在岗村医1877人,补助337.86万元,达年龄退岗村医594人,补助47.988万元。
2.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对村医的支持力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比例逐年增加5元,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已提高至94元/人。我市严格落实中央、省级“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和补助资金要持续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医倾斜”的要求,合理划分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凡村医能够承担的工作任务一概交由村医承担,由村医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绩效考核后,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下拨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村医按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获得的补助稳步提高。2024年中央、省、市三级财政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9068.11万元,已下拨至各县(市、区)。
3.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全额纳入家庭医生团队的绩效考核分配,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统筹发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玉溪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包、普通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按年分别收取24元/人、80元/人和130元/人的签约服务费,其中:医保统筹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统筹分别支付12元/人/年,其余由签约居民个人缴费。
4.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玉溪鼓励乡村医生按政策规定积极参加养老保险。为了切实解决在岗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2020年起省财政对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500元,省级新增2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不得直接用于发放乡村医生个人补助。
(四)多管齐下,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1.制定《玉溪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实施意见》《2024年玉溪市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等文件并对外公布,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精准靶向。2024年截至目前,各县(市、区)招聘401人,乡村医生专项招聘41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申报4个岗位,经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下步将按照方案有序开展。
2.深入贯彻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分别明确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核定管理的原则、方式、程序、相关要求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针对基层专门探索出台的《关于印发加强玉溪市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基层医疗机构在提取不高于当年收入1%的医疗风险基金、10%职工福利基金后,可将“不少于收支结余的70%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2024年人社、财政、卫健3部门联合印发了《玉溪市医疗卫生行业探索薪酬分配多样化实施意见的通知》,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所需资金可不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额度。
3.对基层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政策实行倾斜。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培培合格到基层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国家、省、市级人才项目获得者,抗疫一线人员可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限制先行聘任;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10年并符合相应条件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可考核认定为基层有效的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务)。
(五)组织培训,提升乡村医生服务技能和水平。自2018年起,每年我市通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乡村医生100余名,着力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2024年,组织276人参加乡村卫生人员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操作培训,7-8月组织377人参加综合理论考前培训,提升村医队伍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组织1800名乡村医生参加为期7天的基层医疗人员技能培训计划项目,着力提升诊疗服务能力和健康管理水平,实现“管慢病”服务覆盖所有乡村。
三、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使大家养成正确的就医观念。
市卫生健康委加强新闻宣传,提升卫生健康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全面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卫生健康的重大决策部署,与新闻宣传部门和相关媒体认真做好深化医改等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深入推进人口和健康文化以及党建、廉政文化建设。以深化医改为主题,多形式、多角度展示医改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医改。《与“死神”抢跑 云南玉溪市构筑乡村院前急救新防线》、《向群众普及更多健康知识!玉溪市第十三期“健康大讲堂”开讲》、《村医全员学急救》等172篇新闻稿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今日头条、健康报、云南网、玉溪+、哇家玉溪七彩云、玉溪发布等媒体采用。与玉溪电视台合作《玉溪此刻》栏目,《“医”路有你 温暖同行》、《聚焦重点任务 打通堵点难点 全市医疗机构持续改进患者全过程就医感受》(上)、(下)等通过玉溪电视台《玉溪此刻》、《卫生与健康》专栏向社会广泛宣传卫生健康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健康宣教,引导群众改变健康识、行为习惯、就医习惯,逐步形成合理的分级诊疗体系。
四、紧盯项目,持续发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发
当前,我市正全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市卫生健康委利用项目契机,充分发挥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作用,整合资源,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各级专家下派支援帮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推进“健康大脑”项目,建设9个县域医共体“云医院”项目,全面协同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调整充实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做实做细家签服务,探索村(社区)慢性病、重大疾病健康网格化管理,推动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加快推进村级智慧健康小屋心电图设备与县域医共体远程心电中心联接互通,推动提升全市市、县、乡、村四级胸痛救治能力,构建以市人民医院心电中心为网顶、村卫生室智慧健康小屋为网底的全市“心电一张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立足我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加强协调汇报、积极争取,强化政府主导,多元投入机制,加大投入,争取卫生项目、资金向基层倾斜;同时督促相关补助经费的落实,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发展和医护人员合理的收入水平,稳定队伍;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培训方式,持续加强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结合我市即将出台的《玉溪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15条措施》,一并统筹推进落实,全面推动乡村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推动形成“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康复在基层”的就医新格局,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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