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9847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23-11-14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183号提案的答复
李亚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县级公立医院重症救治能力建设的建议》(第01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等级医院评审、县级综合医院第一阶段(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评价和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建设(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评价、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和专科能力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设施设备持续完善,收治病种数量及难度不断提高。目前,玉溪市9家县(市、区)人民医院均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已全部通过第一阶段提质达标验收,4个县级人民医院已通过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建设验收。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已100%覆盖所有县(市、区),已建成8个创伤中心,7个县级综合医院通过呼吸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与能力建设认证。明确建设
省级重点专科23个,建设市级重点专科8个,已建省级薄弱专科15个。2023年申报省级薄弱专科建设项目11个,2023年4月,省卫生健康委已组织专家对易门县、华宁县、澄江市人民医院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工作和峨山县人民医院创伤中心进行现场验收。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全市各(县、市)区人民医院均已设置重症医学科和急诊医学科,并配置足够重症救治设备,充分发挥各级专家组作用,开展多学科诊疗,加强专家巡诊、会诊和转诊,确保重症患者及时得到救治,提高成功率,降低病亡率。新冠救治期间,全市ICU床位从250余张扩容至597张,其中,综合ICU床位154张,专科ICU床位200张,可转化ICU床位243张。经重症医学进修培训合格的医生142名、护士262名,紧急培训混合编组的医生300余名、护士900余名。全市配有高流量湿化氧疗系统116套,ECMO 1台,无创呼吸机156台,有创呼吸机236台,支气管镜30套,除颤仪235个,床旁监护仪2495台,持续肾脏替代治疗(CRRT)设备22台,可满足重症救治需求。
(二)加强二级及以上医院重症资源配置。制定印发《玉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组织开展重症资源情况督查。各医院积极采购呼吸机、高流量氧疗仪等设备。二级及以上医院组织内科、儿科、急诊科医师及有相关重症救治经验的外科系医师进行综合ICU专业培训,使其能够熟练使用呼吸机等重症设备。扩充重症医师队伍。实行重症、呼吸专业医师牵头相关专科医师参与混合编组工作模式,充实重症救治力量。
(三)新冠感染高峰期间,及时下发《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感染重症救治工作的通知》。建立重症救治分片包干机制,市级组建3支集呼吸、重症、心血管、儿科、产科、中医、护理等专业专家组成的重症救治专家组,建立分片包干的工作机制,加强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开展转诊、转院、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指导、新冠病毒感染重症、新冠病毒感染危重症和基础病重症评估,完成全市1轮市级巡诊。
(四)各县(市、区)依托县域医共体成立县级重症救治专家组,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实地巡诊指导,采取实地巡诊、线上巡诊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农村边远地区实地巡诊指导。通过巡诊专家组下沉,及时指导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救治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同时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双向转诊,对基层救治存在困难的重症患者,建立绿色通道,及时转诊到牵头医院进行救治,以实际行动扎实做好重点人群诊疗服务及医疗救治工作。
(五)建立专家工作站,进一步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市第三人民医院、澄江市人民医院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建立急诊重症科王雪娟基层科研工作站;市第三人民医院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建立呼吸与危重症张云辉基层科研工作站;江川区人民医院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立重症医学科许汪斌专家工作站;华宁县人民医院与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建立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邢西迁专家工作站;新平县人民医院、元江县人民医院与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建立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陆霓虹专家团队工作站,加强急重症学科建设。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一)2023年,在认真组织参加国家、省级培训的基础上,通过视频、腾讯会议市级组织开展了4轮重症患者早期识别培训,并督促各县(市、区)、各医疗机构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制定《新冠重点人群诊疗指导手册》,明确了就诊指征、紧急就医情况以及风险提示,发放到重点人群手中,并加强包保团队相关人员的培训,掌握就诊、重症早期相关知识。为提升各级医疗机构救治水平,2023年6月,各级医疗机构组织医务人员通过下载登录“人民好医生”客户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线上学习培训和线下培训,做到医护人员全覆盖;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诊和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临床科室,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培训,提高相关医务人员重症救治能力。
(二)组织开展重症医疗救治人员培训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和省卫健委关于重症医疗救治的相关要求,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进一步提高县级医疗机构综合重症救治能力和专科重症救治能力,2023年2月至10月,各县(市、区)县级医疗机构从事或拟从事重症医学救治工作的医师、护士,分3期、每期3个月,不收取培训费,统一集中到玉溪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重症监护室以及心内科、呼吸内科重症监护室进行现场跟班培训。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由玉溪市人民医院统一制发《重症医疗救治技能培训合格证》。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已完成第一期重症救治人员培训工作,全市72人参加培训;2023年5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第二期培训工作,全市68人参加培训;第三期将于2023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培训。
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和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好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建设、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百县工程”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工作,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一体推进肿瘤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微创介入治疗中心、麻醉疼痛诊疗中心和重症监护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规范管理,提升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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