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9836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23-11-14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124号提案的答复
陈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推动托幼一体化服务机构发展的建议》(第01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我市积极推动托育服务发展,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有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 89家,其中托育机构32个,幼儿园49个,其他机构8个,全市开放托位5300个,每千人口托位2.4个(“十四五”目标为4.5个)。每千人口托位2.4个(“十四五”目标为4.5个)。目前,玉溪市尚未开办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现有托育服务机构规模小、服务能力和质量参差不齐,短板弱项十分明显,距离2025年完成每千人口托位4.5个的目标任务难度较大。
作为托育服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均衡发展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努力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支持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是快速提升托位供给的有效方式
,幼儿园的硬件设施和师资队伍是托育服务能力的基础保障。《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玉政办法〔2020〕19号),已经明确“鼓励现有幼儿园开设托幼班(即小小班),新建的公立幼儿园应设置1个以上托幼班。”各县(市、区)应当建设一批“托幼一体化”幼儿园,鼓励幼儿园与托育机构结对共建“托育联合体”。市教育体育部门已协同相关部门推动了一些工作,如新建公办幼儿园时即同步设计建造托育设施(用房);在幼儿园招生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支持托幼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等。卫生健康部门已经明确支持幼儿园一址两证开展托育服务,在卫生评价、机构备案等方面简化手续,减轻机构运营成本。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也有支持托幼一体化发展的具体措施。
关于支持托幼一体化服务机构发展,下步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深入落实玉政办法〔2020〕19号文件,目前“幼儿园设立托幼班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享受学前教育同等政策。”尚未落实到位,尤其是民办幼儿园应当享有的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未完全落实,下一步将推动相应政策切实落地落实。二是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大托班招生规模,不断增加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三是落实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政策,给予未获教育部门补助的托幼一体机构相应建设补助,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四是持续提升托育服务水平,正视幼儿园与托育园的不同之处,认清差异,不断规范幼儿园开展的托育服务,严禁托育服务幼儿园化,确保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成长。
托育服务事关千家万户,3岁以下婴幼儿是最柔软的群体,托育服务机构是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的重要建设项目,是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消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托幼一体化是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安排,统筹相关部门政策和资源,持续推动和支持托幼一体化机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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