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403044 | 文     号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2-12-07 |
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175号建议的答复(玉农函〔2022〕72号)
普小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扬武镇马鹿寨片区土地整治的建议》(第01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扬武镇马鹿寨片区土地整治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玉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主办部门,对您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到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我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压力感,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扎实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突出高效节水灌溉,加强末级渠系、田间工程配套和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打通农田水利灌溉“最后一公里”。2019—2022年,全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59.41万亩,在新平县共实施12.51万亩,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平县项目区灌溉、运输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得到有效提高。
二、建设要求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农领发〔2020〕7号)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以确保粮食安全为基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在安排项目时,要充分考虑本地“两区”划定面积占有量、粮食产量、耕地面积等情况,优先在“两区”和粮食产量重点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2.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号)文件规定:一是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单个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亩;二是允许对2010年(含)以前立项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进行提质更新,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和新平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踏勘,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切合实际,建设此项目十分必要。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农田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玉农通﹝2022﹞43号),新平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2个,建设规模1.22万亩,鉴于县、乡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县农业农村局已将今年任务安排在新平桂山、扬武2个街道(镇)太平、赵米克等3个片区建设面积0.92万亩,新平老厂乡太桥片区建设面积0.3万亩,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已编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市农业农村局于7月25—26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评审,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已按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完善,9月6日市农业农村局已下达批复,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正在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为此,我局将与新平县积极协调沟通,争取优先立项该项目,着力改善扬武镇马鹿寨片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其他项目支持。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工作,对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为玉溪农业农村发展多作贡献。
2022年9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安康 201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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