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7666 | 文     号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1-12-28 |
对玉溪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0号建议的答复(玉农函〔2021〕31号)
李树仙代表:
感谢您对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及对工作所提出的宝贵建议,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瓦哨宗福家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工作经费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建议如下:
一、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体情况
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围绕建成“产业生态化、居住城镇化、风貌特色化、特征民族化、环境卫生化”的美丽宜居村庄“五化”目标,制定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办法,高位统筹,重点投入,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一、二类县圆满完成国务院大检查和省级验收评估硬指标硬任务,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三级规划编制体系,启动《玉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2012年基本实现全市村庄简易规划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升完善村庄规划2200个,重点实施了138个省级示范村、151个易地扶贫搬迁村和28个中国传统村落规划编制,73个涉农乡镇(街道)全部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覆盖率达100%;现有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742个,行政村覆盖率为100%;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拆除率达94.33%。
(二)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完成。2018—2020年玉溪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改建计划任务863座,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计划任务175220座。全市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造提升完成872座,完成率101.04%,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新建改建177899座,完成率101.52%;全市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5.16%,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9.82%,比2017年的71%提高了18.82个百分点。实现了乡(镇)镇区2座以上、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明显提升。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明显。全市100%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全市村民卫生习惯逐步改善,生活品质有了较大提高。全市61个乡镇(非城关镇)镇区都有必要的公共垃圾收运设施(垃圾车、垃圾箱、房、桶等),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全市701个行政村和5619个自然村(非城关镇)都建立了保洁员制度和垃圾收费制度,实现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均达100%。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试行)》,在73个涉农乡镇、153个行政村、365个自然村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及时启动黑臭水体排查工作,重点对河、塘、沟渠和村民反映的黑臭水体开展全面排查,明确黑臭水体基本信息,建立黑臭水体名录;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减少率0.51%;已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自然村2121个,有效管控率为34.34%;完成污水治理自然村 4207个,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8.11%。
(五)农村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通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爱国卫生运动等抓示范、树标杆,实施100个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各县(市、区)每年创建2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和全市村庄的村容村貌,全市6131个涉农自然村(村民小组)进村道路通畅、环境卫生整洁,全部达到一档标准8条要求。2020年获评80个美丽乡村,全市美丽乡村累计达137个,美丽乡村建设由点到面加快推进。
二、当前开展的工作
为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前,我市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订《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待中央、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出台后再修改完善,及时出台。
(二)启动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按照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相关要求,对标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玉溪市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规划建设 1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个精品示范村、1000 个美丽村庄。已起草《玉溪市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正对接资金筹措和项目管理方式。按《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基础数据调度的通知》要求,对全市所辖自然村(组)有无村级活动室、进村道路通路硬化情况、村内户外道路硬化情况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每个县(市区)建设1—2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2个精品示范村,每个行政村(社区)建设1-2美丽村庄的要求,筛选审核上报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和美丽村庄建设计划名单,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分批次开展美丽村庄建设,全面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打下基础。
三、答复意见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更加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执行符合实际的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接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为目标,以村庄清洁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从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问题入手,重点加强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环境整治,以整治残墙断壁、整治草堆柴堆粪堆、整治乱搭乱建为重点,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营造干净整洁的公共空间和生活环境。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带领群众大力推进公共空间环境整治、移风易俗,不断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建立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
(二)积极申报实施乡村振兴省级“百千万”和市级“十百千”示范创建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以实施乡村振兴省级“百千万”和市级“十百千”示范创建工程为抓手,通过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优先选择党建引领强、资源禀赋优、生态环境好、产业基础牢、群众意识强的村庄作为示范乡镇、精品村和美丽村庄进行打造,整体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当前,市、县已将瓦哨宗福家村列为争创乡村振兴省“百千万”和市“十百千”示范工程中的美丽村庄进行申报,创建达标后省、市将给予奖补。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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