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9093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2-10-31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对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212号建议的答复
对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212号
建议的答复
李春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医疗体制改革中对中医药健康服务实施政策倾斜的建议》(第02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中医药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医药这一独特资源在医疗保障中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参保人员充分享受到中医药政策倾斜和中医药发展带来的实惠,2020年6月,玉溪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医保支付政策向中医药倾斜的通知》(玉医保发〔2020〕29号),《通知》明确了门诊倾斜政策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中医及民族医技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免煎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院内制剂等中医药项目(不含中成药)。按每次处方金额的一定比例报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
站 50%;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0%;二级医疗机构 30%;三级医疗机构 20%。每次就诊最高支付限额为 40 元,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 元。 住院倾斜政策为:参保人员在定点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住院治疗,医疗费用住院起付标准在现行基础上给予降低:一级医疗机构降低100 元为 200 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降低 200 元为 400 元和 600 元,并把三级中医医院纳入分级诊疗的首诊医院、转诊医院。2022省级两部门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医保〔2022〕66 号),对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出若干支持措施。
二、为了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玉溪市已将颈椎病推拿等20个中医服务项目作为特需服务,由医院自主定价。2022年,玉溪市被国家确定为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规定,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让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真正体现中医医疗价值,支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三、玉溪市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已将“中医诊疗辨证论治”纳入医疗收费项目范围,含“中医普通门诊辨证论治”、“中医专家门诊辨证论治(主任医师)”、“中医专家门诊辨证论治(副主任医师)”“中医住院辨证论治”四个收费项目。
四、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始终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在目前医保基金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不具备提高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报销比例的条件。
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全力推动玉溪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制定出台了《玉溪市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下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系列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具体举措。5月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中医药大会,总结了“十三五”以来我市中医药发展情况,认清形势、找准问题,部署“十四五”重点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为动力,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强化服务体系内涵和能力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传承创新体系布局,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作用。
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充分体现针灸、推拿、正骨等中医药特色疗法的技术劳务价值。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对部分慢性病病种实行按人头付费。适当提高中医药诊疗项目的报销比例。推进中西医“同病同价”。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中医诊疗费用和服务项目数占住院总费用及诊疗项目数的比例不作限制。积极支持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饮片、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
七、在“十二五”、“十三五”期间会同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争取多种方式拓宽中医药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中医队伍素质。一是实施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3名学科带头人,4名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3名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2名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人才,1名全国西学中骨干人才,1名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二是开展师承教育工作。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3名指导老师带5名继承人,省级师带徒:4名指导老师带8名继承人。三是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建设1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6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4个云南省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四是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面向基层举办全市中医适宜技术规范化培训班,2021年举办第三期、2022年举办第四期《全市中医适宜技术规范化培训班》,共计147名学员参加培训。五是完成两批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玉溪市共通过22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将人才培养作为“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重点任务,聚焦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打造一支中医药特色人才队队伍。
八、利用微信中医医院公众号建设,初步构建中医药新媒体传播,推动中医药文化线上传播。进一步拓宽全市公立中医医院与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下一步,将落实《实施意见》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播行动,进一步宣传中医药文化内涵、核心理念,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引导人民群众科学认识中医药、正确使用中医药,推动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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