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4500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融媒体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4-07-26 |
我市人社部门出台10项举措助力抓经济促发展工作
近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人社助力抓经济促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人社部门在人事人才队伍建设、创业就业促进、社会保障提升、和谐劳动关系构建4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职能,推出10项抓经济促发展工作的政策举措,助力乡(镇、街道)经济发展。
《通知》围绕强化基层工作力量、畅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渠道、扩展基层技能人才助推产业发展空间、增强基层产业吸纳就近就地就业能力等内容,明确了全市人社部门助力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和路径。
在强化基层工作力量方面,结合乡(镇、街道)需求,加大“三支一扶”招募力度、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设置一定数量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为基层输送和培养一批急需紧缺人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基层干部职工基本工资倾斜政策,对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薪级工资高定二级;对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对医疗、农业、林业、水利第一线乡(镇、街道)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在原来的工资基础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八年后固定一级浮动工资;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制度,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提高基层干部职工工资水平。
在畅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渠道方面,鼓励县及县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自愿到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含2年),经考核合格的,优先评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并向省级申报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岗位补贴。
在扩展基层技能人才助推产业发展空间方面,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大力开展中式烹调师、农作物植保员、汽车维修工等技能培训和评价。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落实“新八级工”制度,逐步建立合理的薪酬待遇制度,体现技能型人才的劳动价值,促进产业链与人才链的衔接融合。
在增强基层产业吸纳就近就地就业能力方面,重点围绕“两壮两新”发展需求,支持推动村集体劳务经济发展,按照“用工企业+用工平台+务工人员”模式,发挥“零工驿站”“零工市场”供需对接效用,各县(市、区)至少构筑1个组织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的就业“幸福里”,助力解决“一老一小”问题。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聚焦基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搭建产学研平台,柔性引进高层次专家和团队,为乡(镇、街道)产业发展升级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充分发挥715个基层就业服务站点的直接服务作用,构建“十五分钟就业服务圈”;加大创业担保贷款信贷资金向乡(镇、街道)优质市场主体和创业实体倾斜力度;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目标,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养老保障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相关阅读:
- 行动方案陆续出台 银行多举措助燃消费 2025-03-14
- 行动方案陆续出台 银行多举措助燃消费 2025-03-14
- 我市举行足球赛事经济宣传推介活动 2025-03-14
- 多举措释放都市圈红利 2025-02-10
- 2025年度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5-03-12
- 2025年度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5-03-12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班子设置及工作分工 202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