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1367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7-23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玉溪市江川区六十亩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江川区九溪镇西南九溪河二级支流马底河下段。
建设单位: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环评单位:云南智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工程设计总库容102.6万m3,主要任务是农业灌溉,灌区布置一条主干管控制灌溉,全长4.3km,渠首接导流输水隧洞出口引水管,管道末端中心高程1754.1m,设计取水流量为0.159-0.015m3/s。工程属小(1)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主要包括枢纽工程、输水工程,其中枢纽工程有水库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等,按4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工程按5级建筑物设计,输水工程主要为输水主管,按5级建筑物设计。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空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爆破废气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施工期严格执行所提的对策措施并做好协调工作,项目建设的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气对附近村民的影响较小。
施工期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尘工艺:爆破工艺优先选择粉尘产生量较少的工艺进行,如:凿裂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和缓冲爆破等爆破工艺,凿裂、钻孔、爆破提倡湿法作业,降低粉尘产生量。混凝土拌合时配有除尘装置,应定期检查除尘装置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修理无法运行的除尘设备。细骨料为石灰岩,在堆置过程中应设简易棚,加盖篷布,细骨料堆适当加湿,防止细骨料被风吹散。②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在开挖、爆破高度集中的拦河坝、施工区采取洒水措施,非雨日进行洒水降尘,加速粉尘沉降,减少粉尘对施工生产生活区的污染地下工程需设通风设施,加强通风,降低废气浓度。③燃油机械应定期维修、保养机械设备。④受空气污染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如佩戴防尘口罩等。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积极有效地强调施工人员的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并按照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加强劳动保护。⑤安装空压机,用于作业通风换气。⑥装载多尘物料时,应堆放整齐以减少受风面积,并适当加湿以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的起尘量。⑦在施工期间配备专门的洒水人员,每天定时(每日早、中、晚三次)对施工道路洒水(降雨日除外),遇高温干旱季节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综上,施工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减小废气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项目产生的废气也不会对项目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1)施工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导流/截流产生废水、施工灌浆废水、隧洞及基坑施工涌水、施工生活污水等。在按要求做好施工区域截洪、引排以及收集沉淀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不大,可接受。
施工期拟采取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枢纽区设2座20m3的混凝土拌和站沉淀池,洗车废水处理采用沉淀池+成套油水分离器+蓄水池,容积为8m3,设置1个10m3的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包括原材料的管理和施工人员的管理等,防止施工过程中施工原料的流失;加强施工废渣的管理,一定做到先拦后弃,防止废渣流入河道,造成河流中泥沙和悬浮固体的升高;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避免燃油泄漏,导致河流石油类指标升高;3)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运至九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落实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文情势影响
本次评价提出在主河道截流、水库初期蓄水期间,水库调度优先保证坝下河生态用水量,设置水泵、管道下泄生态用水,确保小河下游河道不会出现断流,则对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水文情势产生的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影响
水库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包括灌浆废水、隧洞及基坑施工涌水等)和生活污水。
灌浆废水主要污染为泥沙、悬浮物等。本评价要求施工期在大坝帷幕灌浆下游设置1座沉淀池,将灌浆泥浆水排入沉淀池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降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此外,隧洞及坝基基坑施工面积小,产生的涌水量也相对较少,本次评价要求基坑涌水抽至坝下设置的灌浆废水沉淀池进行沉淀,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降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此外,本评价要求生活污水不外排,在施工营地应设置1座化粪池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由吸污车运至九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工程施工期在采取严格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活动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4)土壤影响
本工程永久建筑物占地等剥离表土,直接导致这些区域表土丧失,而表土经过运输、机械翻动、堆存,土壤的结构、孔隙率等均发生变化。但施工期产生的临时表土仍可用于绿化覆土,采取土地平整、沟槽改造及撒播草种等复垦措施后还可用于农业生产。另外,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抽吸车运至九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工程施工期对土壤无明显影响,不会引起周围农地土壤酸化或碱化,不会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源强在95~110dB(A)之间。大坝枢纽工程区、弃渣场区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输水管道区周边200m范围内分布有六十亩村、下村等村寨居民点,最近距离约5m,因此,存在一定的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因此,应加强输水管道区噪声的防治措施,并禁止在夜间施工,尽量减少扰民。
施工期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交通噪声防治措施:①做好汽车的保养工作,确保汽车的正常运行,限制车辆超载;②物资运输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禁止运输;(2)施工机械噪声降噪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降低噪声源强,闲置设备应关闭或减速。对于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可采取封闭式作业。高噪声设备的布置要远离施工生活区;②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③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④合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多个大噪声设备,施工场地布置上也应尽量将噪声源分散开。禁止夜间施工。(3)爆破噪声防治措施:①严格控制爆破时间,尽量定时爆破,在午休时间12:30~14:3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爆破;②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如采用微差爆破技术,可使爆破噪声降低3~10dB(A);③施工区开挖爆破产生的短暂、剧烈噪声将对施工区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开挖爆破要制定周密计划,定时定点施放,避开居民交通高峰及休息时间。同时,事先应在附近乡、村通过广播、告示等形式反复宣传,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及健康损害。
通过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项目施工期间噪声对外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和消除。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工程弃渣、建筑垃圾和废机油等。施工期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量较大的部位主要为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线和施工导流开挖。弃渣总量为7.93万m3。项目弃渣运至规划弃渣场堆存。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将与工程同步实施,在做好渣场的护坡挡墙、排水和覆土绿化后,可有效减小弃渣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应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与乡镇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建筑垃圾,如碎砖块、废石料、水泥块及混凝土残渣等,还有部分废钢筋等建筑垃圾等。对建筑垃圾尽量再利用,不能利用建筑垃圾运至弃渣场堆放。施工机械和车辆日常简易检修和维护产生少量废机油,由维修人员及时带走,不在项目区贮存。
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100%处置,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包括废污水事故排放、油类/炸药风险、外来物种入侵等风险,但在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予以认真落实和实施的基础上,本工程项目的风险是可控的。
6、生态环境
施工期的生态影响包括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等的影响。
施工期拟采取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超计划毁坏植物和植被,保护植物的生境条件,注意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2)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施工中尽可能地减少放炮,以减少对动物的惊吓;爆破等尽可能安排在冬季,而减少在春夏动物繁殖季节的干扰,以免影响动物种群的稳定;3)施工和水库淹没占用的有林地,包括部分生态公益林,应根据国家关于林地补偿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地方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补偿占地和淹没造成的损失,专款用于异地造林和养护;4)工程占用的耕地,应根据有关政策对占用的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补偿,缴纳耕地开垦费,并根据“占数量多少,垦数量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5)采用人工种植和封育相结合的方法对施工场地进行生态恢复。要坚持因地制宜、优先选用乡土种等原则,并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6)加强对水生生物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在库区设置警示标牌和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7)开展施工期陆生生态监测;8)落实水保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水库运行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主要是水库管理人员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水
(1)水质影响
运营期水质影响因素包括生活污水、受退水及水体富营养化。水库管理所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得外排,在管理所内应设置1座化粪池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由吸污车运至九溪镇污水处理厂。灌溉回归水沿途逐渐回归,根据预测结果,规划水平年,水库灌溉回归水对退水区域地表水的水质影响不大。根据预测结果,六十亩水库营养化程度为轻度富营养。本项目水库库区面积小,水体交换相对较快,水库发生富营养化的可能性较小。
(2)水文影响
1)库区水面面积相对于天然河道明显增加。水库库区形成后,库区水位明显增高,库内流速将明显减缓,水域环境从急流河道型转为缓流型。水库建成蓄水后,将根据马底河的水文状况及水库运行方式,届时库区水位将随水库调节运行变化,从而改变了天然状况。总体来讲,典型丰、平与枯水年库区水文情势变化趋势一致,工程建设使库区水深明显增加,流速减缓,变化幅度从坝址到库尾减小;2)水库为完全年调节水库,工程年调节按照优先保证生态用水量进行调节;3)水库建成运行后,推移质和悬移质移动过程将发生变化,大量泥沙将沉积在库区,下泄水含沙量大大降低,且水库下放水量通过管道进入农田灌溉,仅有生态流量和多余弃水直接进入河道,因此,对下游河道的冲刷影响较小;4)本项目灌溉回归量属无规律性的不连续排放,回归水量相对于流量很小,且回归过程是个连续的,缓慢的过程,工程灌溉回归水不会影响退水区河道功能,对其水文情势影响较小。
(3)水温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水库的水温类型为分层型水温结构,水库会出现水温分层和下泄低温水现象。水库为完全年调节型水库,水库水温可满足要求,再考虑管道沿程增温后,灌溉低温水影响很小。
(4)地下水影响
项目评价区地下水主要为裂隙水、孔隙水,场区地下水类型整体表现为潜水类型。地表水、地下水由地势较高的西南侧向地势较低的东北侧径流排泄,地下水主要靠大气降雨入渗补给。地下水排泄方式以大气蒸发、地下径流为主。根据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在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的影响可接受。非正常情况下,在预设水库发生持续渗漏等非正常运行工况下,对地下水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在实施严格的防渗、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强化地下水应急排水措施的基础上,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5)土壤环境影响
运营期水库库区不存在渗漏、浸没等问题;存在坝肩、坝基及绕坝渗漏问题。但工程采取帷幕灌浆措施处理后,淹没区产生次生盐渍化风险小,水库浸没问题影响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水库管理所生活噪声,声源较低,经房屋及距离衰减,影响极小。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运营期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100%处置。
5、生态环境
水库蓄水对坝下河段水量减少及对水生生态系统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治、保护、补救措施,使其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尽量降低。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库区设置警示标牌和宣传牌;(2)工程取水坝设置生态用水下泄专门设施,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3)开展运营期水生生态、陆生生态监测;
三、公众参与
2025年2月6日,建设单位在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反馈意见。2025年3月3日,建设单位提供完项目环评所需全部资料,在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筛选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规范进行现状和预测评价,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编制完成了《玉溪市江川区六十亩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2025年3月19日,建设单位在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玉溪市江川区六十亩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其间在当地媒体玉溪日报进行两次公示(第一次见报3月24日,第二次见报3月26日)。同时,在项目周边村庄:六十亩村、九溪镇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同步开展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反馈意见。在编制完成《玉溪市江川区六十亩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玉溪市江川区六十亩水库工程公众参与说明》后,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17日以网络平台方式,在江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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