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880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9-24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销500吨白酒、200吨果酒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新平工业园区桂山片区小横山。
建设性质:异地迁建。
建设单位:新平醉花腰酒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寄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白酒、果酒生产线、生产厂房、污染防治设施及配套的公辅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500吨白酒、200吨果酒。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0年底建设完成,项目前期施工过程无环境遗留问题,也未收到相关环保问题的投诉。
下一步实施的工程主要为锅炉、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沟渠工程建设,施工期约为2个月,但工程量较小,产生的污染物较少。
1、施工废气
施工期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烟气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项目为减小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围挡、施工出入口处铺垫碎石道路、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建筑材料等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影响只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施工扬尘影响将消失。
2、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压缩机、切割机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为70dB(A)~95dB(A),施工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只是暂时的,会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现有办公区设置的垃圾收集桶收集,由员工统一收集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专人进行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量为16.55m3/d,项目设置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处理规模为30m3/d,采用“内循环厌氧反应器+内循环生物流化床”处理工艺。项目外排废水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限值中较严标准后,排入新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影响小。
2、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区已采用水泥地面硬化处理,采用混凝土结构防渗;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各池体等均已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防渗。
正常生产情况下,本项目按照划分的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达到防渗要求后,正常生产废水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很小。
3、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阶段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锅炉烟气,发酵、蒸馏等少量乙醇异味,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和食堂产生的少量油烟。其产生、治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类别 | 产生量(t/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t/a) |
1 | 天然气锅炉 | SO2 | 0.027 | 10m高烟囱排放 | 0.027 |
NOx | 0.253 | 0.253 | |||
颗粒物 | 0.038 | 0.038 | |||
2 | 发酵、糖化、过滤 | 乙醇 | 0.26 | 车间通风 | 0.26 |
本项目迁建后1t/h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锅炉烟气由一根10m高烟囱有组织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正常排放下NOX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20.17ug/m3,占标率8.07%,SO2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1.84ug/m3,占标率0.37%;颗粒物(PM10)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3.08ug/m3,占标率0.69%;对应最大浓度落地点在污染源下风向122m处,最大落地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根据同类酒厂运行经验,发酵、蒸馏中白酒异味嗅觉影响主要在车间内,一般厂界外影响基本消除。酒糟采用带盖塑料桶收集后密闭暂存于酿造车间,每天及时外售,停留时间较短,因此异味极少。项目酒糟、污水处理站少量异味及食堂油烟不会对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造成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如下:
序号 | 产污环节 | 固废名称 | 产生量 | 固废属性 | 处理措施 |
1 | 酿造车间 | 酒糟 | 1250t/a | 一般固废 | 用带盖塑料桶收集后,密闭暂存于酿造车间,出售给周边养殖户做牲畜饲料。 |
2 | 水果废渣 | 85.8t/a | 由农户拉走沤肥。 | ||
3 |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污泥 | 20t/a |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清掏频率为1年2次。 | |
4 | 软水机、超滤机 | 废过滤膜、反渗透膜 | 0.5t/a | 厂家回收处理 | |
5 | 包装间 | 损坏瓶子 | 2670个 | 收集外售废品收购站 | |
6 | 废包装物 | 8t/a | |||
7 | 检验室 | 废试剂、包装物 | 0.1 | 危险固废 | 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
8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4.5t/a | 一般固废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项目所产固废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声环境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锅炉房的鼓风机、引风机,酿造车间的晾床鼓风机,灌装车间的灌装压盖机、洗瓶机及各类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各种声源声级值在 70~90dB(A)。主要采取的防治措施为: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备均安装在生产车间内,利用车间墙体的围护结构进行隔声;对部分设备设置基础减震装置等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治理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噪声源 | 数量 | 源强dB(A) | 治理措施 | 治理效果dB(A) | 排放强度dB(A) |
1 | 锅炉风机 | 1台 | 90 | 厂房隔声、减震、消声器 | 20 | 70 |
2 | 风扇 | 4台 | 85 | 厂房隔声、减震 | 20 | 65 |
3 | 榨汁机 | 1台 | 85 | 厂房隔声、基础固定减震 | 15 | 70 |
4 | 灌装机 | 1台 | 85 | 厂房隔声、基础固定减震 | 15 | 70 |
5 | 洗瓶机 | 1台 | 80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15 | 65 |
6 | 压盖机 | 1台 | 85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15 | 70 |
7 | 水泵 | 1台 | 85 | 厂房隔声、基础固定减震 | 15 | 70 |
8 | 污水处理站风机 | 1台 | 90 | 安装消声器,厂房隔声 | 20 | 70 |
项目夜间不生产,在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及厂房隔声等减噪、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昼间外排噪声厂界四周均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项目区最近敏感点为马命村,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叠加本项目贡献值后,该村庄昼间噪声47.2dB(A),叠加本项目贡献值后,其昼间预测值为47.28dB(A),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由于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不会产生噪声,故项目运营期夜间不会对区域噪声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6、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新平工业园区桂山片区小横山,占地面积16亩(约10666.72m2),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地块荒芜,主要长有野草,项目占地内无建筑物、不存在移民拆迁安置等问题。
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厂区周边的生态植被,项目建成后将对厂区空地进行绿化,绿化率为19.6%,对改善厂区环境、净化空气、隔声降噪会起到一定作用,使厂区内的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三、公众参与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 要求,采用意见调查、现场公示、网上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期间没有接到任何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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