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421976 | 文     号 |   |
来   源 | 云南省人民政府官网 | 公开日期 | 2022-07-05 |
2022年减税降费38条 ▏㉚ 减按15%征收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减税降费政策是有效的“减压阀”,有助于稳住市场主体,从而稳住经济基本盘。2022年,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特殊困难行业提供税费支持,减的是税费,增的是信心。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出“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专栏,聚焦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
【享受主体】
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
【优惠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执行期】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原文链接:https://www.yn.gov.cn/ztgg/lqhm/zcjd/202206/t20220619_243382.html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2025年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2025-05-21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玉溪市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公示(第一批) 2025-05-20
-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新平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 及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2025-05-20
-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新平县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 及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2025-05-20
-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新平县2024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 及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2025-05-20
- 2025年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2025-05-20
- 市外办2025年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2025-05-20
-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 2025-05-20
- 4月份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3% 2025-05-19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2025-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