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258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5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76400201000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则,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式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动依法参保、应保尽保。及时跟踪了解“六少民族”参保政策调整后社情民意,守牢不发生大面积停保断保底线。及时上报工作专报,紧密部门之间联系协同,坚持每周工作有调度,大力宣传参保缴费知识,引导群众自愿参保缴费。
2.出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玉溪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玉政规〔2022〕1号)。认真做好政策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制定业务经办要点,制定信息系统需求并提交省监评中心配置,确保政策启动实施。
3.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关于落实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意见》,规范了全市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应保尽保措施,统一了全市医疗救助支付政策及经办管理等内容,明确了市级相关部门职责。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政府专题会研究以及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玉溪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玉政规〔2022〕2号),聚焦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经济负担,提升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实现医疗救助市级统筹。
4.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坚持基本医保政策逐步向公平普惠过渡,县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00%。大病保险向农村低收入人口倾斜,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健全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实行统一医疗救助制度,向经医保三重制度保障后存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倾斜救助。
5.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省级试点。经过积极争取,玉溪市被确定为云南省唯一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在省医保局指导下,成立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改革专班,及时启动价格改革试点。通过学习借鉴国家试点城市成功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组织骨干力量拟定《玉溪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和《玉溪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目前,方案和细则已经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原则同意上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审核。
6.多形式加强监管力度。多形式加强监管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多形式检查方式,不断加强对医疗行为和费用监管力度。按年度全覆盖要求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聘请第三方力量开展阶段性专项检查和重点核查,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
7.推进经办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经办服务示范点创建,用力打造医保公共服务品牌。深入开展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全面推行“好差评”评价管理,推动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保业务管理科、监督管理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单位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4,964,173.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4,173.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32,084.11元,增长23.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46,262.99元,增长23.5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4,178.88元,下降10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工资福利支出自然增长,财政拨入人员经费增加;2.2022年记账方式改变财政拨款资金在支出的时候直接记收入科目。2022年所有支出资金均列收入科目,而2021年有部分资金列为使用结余资金支付,未列收入科目;3.我单位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信息化培训教室及执法调查室,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4,964,173.05元。其中:基本支出4,148,550.80元,占总支出的83.57%;项目支出815,622.25元,占总支出的16.4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2,666.64元,增长9.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9,451.85元,增长3.48%;项目支出增加273,214.79元,增长50.3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工资福利支出自然增长,财政拨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我单位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信息化培训教室及执法调查室。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48,550.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08,469.70元,占基本支出的82.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0,081.10元,占基本支出的17.84%。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39,451.85元,增长3.48%。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自然增长,财政拨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5,622.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273,214.79元,增长50.37%。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信息化培训教室及执法调查室;2.玉溪市医疗保险中心市直退休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补助资金项目由于医疗费用自然增长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815,122.25元,占项目支出的99.94%。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服务能力的提高及信息化建设。
2.举报奖励专项资金5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对奖励举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人员的奖励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4,173.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0,051.53元,增长9.4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工资福利支出自然增长,财政拨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我单位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信息化培训教室及执法调查室。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66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282,264.96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60,402.3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26,96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6%。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支出2,454,406.00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1,562.48元,用于本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5,278.60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6,080.32元,用于本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4,740.00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支出41,094.00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助179,400.00元,用于本单位公用经费598,781.10元,用于本单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815,122.25元,用于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项目5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4,5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287,233.00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7,30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942.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469.3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72.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4.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472.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942.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469.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72.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疫情因素影响,部分需开展的公务往来活动暂缓执行。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779.25元,增长68.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875.55元,增长11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6.30元,下降0.7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1年未支付公务用车保险费,而2022年支付了2022年和2023年两年的公车保险费;2.2021年1-8月我单位公务用车驾驶员因为合同到期,未能聘用到合适驾驶人员,公务用车未使用,未发生运行费用,而2022年我单位全年均运行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3.2022年我单位公车进行了更换轮胎等大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保障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区到市级汇报医疗保障工作及上级或其他统筹地区医疗保障机构考察和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0,081.10元。其中:行政单位740,081.1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55,411.98元,下降17.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应支付的部分公用经费未审核通过,未完成支付。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办公费60,182.21元、邮电3,317.22元、差旅费58,734.43元、会议费10,820.00元、公务接待费12,472.70元、劳务费34,666.38元、委托业务费183,000.00元、工会经费40,501.44元、福利费10,125.36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8,469.35元、其他交通费200,283.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538.51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2,97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2,289,907.08元,其中,流动资产14,523.08元,固定资产2,223,18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2,2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0,293.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2,51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4,63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87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4,63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此表中含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金额不在市本级部门决算收支报表中反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医疗保障: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人在患病、生育等情况下依法提供医疗帮助的一系列保障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764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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