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601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1-31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76400200000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则,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式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保业务管理科、监督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00%以上,合理设定参保扩面目标、加强集中参保缴费宣传,落实参保资助政策、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有序清理重复参保、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升参保质量,完成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2.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坚决落实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项目和基本标准,在国家和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实施公平适度保障,严格执行基本支付范围和标准,纠正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等问题。在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医疗保障制度设置、政策标准、基金支付范围等规范统一。
3.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和个人账户改革。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与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部门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对照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及时完成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完善业务经办流程,加强对医保经办人员、医疗机构业务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处置,重点针对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减少,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情风险防控,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4.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贯彻落实《玉溪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玉政规〔2022〕2号),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和统筹调剂能力,实现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统一的医疗救助资金筹集、管理层次、统一规范医疗救助业务经办流程、标准。
5.平稳过渡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在2021-2025的5年过渡期内,通过巩固拓展保障对象范围,优化调整脱贫攻坚期内医保扶贫政策,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医保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健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贫机制,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
6.抓好抓实付费改革任务。根据省医保局安排部署,完成DRG医疗机构覆盖比例不低于40.00%,付费医疗机构病种覆盖比例不低于70.00%,DRG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地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比例不低于30.00%的目标。推动医共体打包付费改革工作,结合玉溪实际精准细化评价标准,提升打包付费评价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同步推进医共体打包付费资金的稽核监管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优化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叠加效应,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7.常态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贯彻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做好国家集采中选产品落地实施工作,落实跨省联盟、州市联盟和“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平台”带量采购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平台采购工作,以医疗机构需求为导向,畅通备案渠道和挂网“绿色通道”,开展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监测,保障临床用药所需。加强药品配送管理,坚持市、县、乡、村一体化配送,严格药品配送考核。
8.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按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通过监测考核,充分评估改革成效和风险,不断改进工作措施,争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尽快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玉溪经验。
9.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创新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确保日常稽核、自查自纠、抽查复查、异地就医费用监管全覆盖。持续增强“飞行检查、专项治理、重点督查”等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力度,持续整治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于实施了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暂停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医保协议的单位和个人100.00%曝光,形成强力震慑。
10.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医保内部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控制和内控监督检查等举措,筑牢内部控制防线,保障基金安全。建立健全事前防范机制,推动教育预防与监督惩治并重协调发展。发挥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医保部门主导、多部门参与的监管联动机制,持续强化“一案多查、联合惩处”工作机制,完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发挥部门综合监管合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定点协议管理等相关联。
11.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医保信息平台的预警、分析功能,发挥审计、财政、银保监、税务等部门技术优势,依托全省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实时动态智能监管,做到监管心中有数。推行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适时引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技术机构等力量,增强医保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施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参保单位和群众监督参与意识,营造良好医保基金监管环境。
12.探索开展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试点。用2年时间在辖区内开展以“社会监督、网格化监管、智能监控、行业自律”为重点的医保基金监管试点示范,解决当前监管方面的难点问题,形成适合推广普及全市的基金监管经验,带动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建设上台阶,走在全省前列。
13.推动政务服务优化升级。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完成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局“跨省通办”部署安排,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改进网上办事服务体验,优化“跨省通办”线下服务,提升“跨省通办”协同效率。
14.深化医保信息化标准化运用。统筹推进“数字惠民工程”建设,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服务网厅、跨省异地就医小程序等推广运用,推进医保移动支付试点建设,丰富医保电子凭证运用场景,积极推进与各部门、各平台的信息融合。
15.持续开展医保政策“五进”专题宣讲活动。通过组建政策宣讲团队、服务窗口政策宣传、新媒体平台、玉溪日报社等主流媒体宣传、驻村工作队员宣传、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认可度。
16.高效推进基金运行监测工作。高质量开展医保数据统计工作,搭建有效的分析评估机制。建立玉溪医保数据监测管理平台,定期发布监测结果,为精准基金监管提供有效保障。扎实推进医保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机制,做好医保数据及共享数据的安全管控工作,确保医保工作高效、安全运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在职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的原因是单位成立以后,玉溪市医疗保障局调入行政领导3名,安置退伍人员3名。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务总收入46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4.0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4.03万元,下降15.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补助经费项目2023年由财政代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464.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4.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4.05万元(本级财力464.0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4.03万元,下降15.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补助经费项目2023年由财政代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支出464.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61万元,增长5.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的自然增长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64万元,下降97.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补助经费项目2023年由财政代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35.80万元,占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7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53万元,占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5.53万元。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36万元,占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1.26万元,占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运行”支出361.41万元,占总支出的77.88%,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2101505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政策管理”支出3.36万元,占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本单位举报欺诈骗保专项奖励金项目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8.60万元,占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
“2210203住房保障支出-购房补贴”支出0.73万元,占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本单位未参加房改职工按月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4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2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36万元)。
资本性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不涉及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不涉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不涉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28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2.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该项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2.86%,2023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8次,共计接待34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8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举报奖励资金专项资金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100.00%
全市定点医院开展检查次数≥12家
全市定点药店检查率=100.00%
追回违规医保基金金额≥500.00万元
办事群众满意度≥85.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专项基金。
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类,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诊断相关组。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6.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万元,增长0.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经费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具体明细如下:
办公费10.70万元、邮电费2.80万元、物业管理费6.48万元、差旅费7.00万元、维修(护)费4.0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3.4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委托业务费36.00万元、工会费4.19万元、福利费4.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152.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万元,固定资产147.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9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76400200111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13005354285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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