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24776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5-24 |
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
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
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5个内设机构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有关要求,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整合组建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方案》,同意将市级权限范围内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等执法职责整合,组建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设支队长1 名(副处级)、副支队长3 名(正科级)。核定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20名。
主要职责:贯彻和执行生态环境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受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具体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负责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异地、交叉、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监督指导各县(市、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设置内设机构5 个(正科级):综合一科、综合二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
一、综合一科主要职责:负责支队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办文办会、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能力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支队干部管理和绩效考核日常工作;负责支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等工作;组织拟定支队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开展异地、交叉、联合执法;负责全市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暂用):0877---6571654
二、综合二科主要职责:负责统筹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全市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负责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管理,及重大跨区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统筹组织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刑事两法衔接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违法案件评查和生态环境执法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暂用):0877---6571658
三、执法一科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涉水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排污许可等专项执法工作;负责涉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监管和自动监控设备数据异常报警现场核查工作;负责对接联系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暂用):0877---2035563
四、执法二科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涉大气、建设项目管理、核与辐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的执法检查、专项执法;负责涉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监管和自动监控设备数据异常报警现场核查工作;负责对接联系红塔区、峨山县、华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暂用):0877---6571640
五、执法三科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涉土壤、重金属、地下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新化学物质的执法检查、专项执法;负责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负责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负责对接联系易门县、新平县、元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暂用):0877---6571642
目前,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内设机构组建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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