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40679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12-14 |
玉溪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开展疫情防控 药械“保质、保供、稳价”行动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持续提高疫情防控科学精准水平,对新形势下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玉溪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迅速贯彻落实“新十条”,主动担当,通过采取专项检查、约谈告诫、价格公示等一系列措施,全力开展疫情防控药械“保质、保供、稳价”行动,切实维护药械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一是召开行政约谈会。12月12日,组织具有代表性的15家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召开规范疫情防控药品市场行政约谈会,通过行政约谈会宣传、解读药品、价格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提醒、告诫各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守法经营,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不得对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二是确保质量、稳控价格。在前期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以“四类药品”及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用品为重点,聚焦“保质、保供、稳价”三个方面,加强药品、防疫产品及价格监管。各经营企业要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把好药品质量关,要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九不得”和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书的要求,加强价格自律,严禁出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虚假广告宣传等情况。
三是广辟渠道,确保供应。各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药品批发企业,要充分发挥龙头作用、渠道优势,千方百计采购安全可靠的疫情防控药械,全力配合保障好群众的购药需求,保障市场供应,要加强与厂家、供应商的联系对接,做好信息互通;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发挥连锁经营优势,积极向总部争取市场紧缺药械的供应份额,千方百计保障采购渠道畅通和重点药品正常供应。要积极协调本地药品生产企业着力保障相关药品在我市的供应,满足我市人民群众疫情防控和日常用药。
从前期的检查及行政约谈会交流情况看,我市药品零售企业防疫相关药品的进、销、存各环节均符合规范,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布洛芬、N95口罩、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等药械出现阶段性断货,其余药品基本能满足市场需求。
下一步,玉溪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尤其是加强对网售药械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制假售假、价格违法等行为,全力维护药械市场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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