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06619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2-20 |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基本信息
1.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113号
2.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8:00
3.联系方式:0877-2039219
4.负责人姓名:局长 姚学松
5.机构职能:(附后)
6.机构设置:(附后)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 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玉溪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4 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玉溪市数字经济局、玉溪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玉溪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第三条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产业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市级财政工业和信息产业各项专项扶持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登记备案、审核。
(四)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承担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强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产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电力供需协调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
(六)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提出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建议,指导工业园区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园区扶持项目和资金支持建议。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货运,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盐业行业管理。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开发、燃料乙醇、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整优化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新材料、生产性服务等一批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加强对工业原材料开采规划与利用保护。
(八)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改革建议。协调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负责全市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和军民科技领域统筹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基础领域统筹工作,承担国防动员相关职责。指导协调国家、省、市专项建设基金军民融合项目,负责军民融合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
(九)承担指导煤炭行业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污染控制和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负责工业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
(十二)拟订信息产业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 负责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产业的管理。促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数字经济、电信业务总量的统计分析。指导全市信息产业发展,推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
(十三)负责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资源共享、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推动数字应用型、服务型产业发展,协调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建设。
(十四)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拟订工业、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工业、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干部培训。负责全市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和评委库的更新维护。指导工业企业招才引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负责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与中共玉溪市委网信办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管理,推动工业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共玉溪市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化推进工作。
第四条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15 个内设机构和党建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负责党组相关事务及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文电、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党务和政务信息、安全保卫、脱贫攻坚、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性和重大会议的文稿起草。牵头负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的落实,分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催办督办工作。统筹抓好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本级考核对象的目标任务考核。
(二)财务科。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制度和规定。负责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划拨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
(三)政策法规科。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拟订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实施意见和有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普法工作。负责重大课题研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产业集群及城乡产业一体化建设,推进区域经济、县域经济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工业年鉴、工业志编纂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
(四)发展规划和技术创新科。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投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投资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指导中国制造2025 玉溪行动计划的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登记备案、审核,承担有关投资管理工作,提出扶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资金安排意见。协调并推动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工作,编制并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计划。拟订并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政策措施。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认定和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监管。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培育工业品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五)经济运行科。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发展形势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综合平衡调配运行要素的意见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目标和综合管理考核。加强银企合作,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和市场开拓。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协调工业应急物资生产和行业应急管理,提出工业品收储和动用储备物资意见建议。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政策措施建议。监管电网调度,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协调解决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电力行政执法。参与已建成水电站防汛安全检查工作。
(六)工业园区科。负责拟订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建议, 指导工业园区发展,科学合理布局工业园区,促进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发展。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园区扶持项目和资金支持建议。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货运。监测分析工业物流企业运行态势,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负责工业领域天然气的推广和安全生产工作。
(七)消费品工业科。负责卷烟及配套、蔗糖、造纸、包装、食品、药品等行业生产领域管理。承担行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及食盐专营工作。
(八)原材料工业科。负责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管理。承担原材料工业发展监测分析,研究原材料市场动向,协调原材料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编制专项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中缅油气管道及炼化基地建设项目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的相关工作。承担玉溪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玉溪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装备工业科。负责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电子信息设备、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农用机械、轨道交通机械等行业管理。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装备工业发展监测分析,编制专项发展规划,研究产业政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改革建议。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负责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和军民科技领域统筹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基础领域统筹工作,承担国防动员相关职责。指导协调国家、省、市专项建设基金军民融合项目,负责军民融合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负责武器制造单位周边环境整治。承担中共玉溪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军民融合与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周边环境安全保密、军事设施保护、国防动员(信息动员除外)等工作,统筹协调涉及本单位的双拥工作;统筹协调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统计、运行,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推进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负责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中小企业科。落实国家和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推进落实。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负责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提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并推动体系建设。负责安排民营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负责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融资促进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培育。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建设素质提升培训、公共信息、融资担保、技术创新平台。协调处理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投诉,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合法权益。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十二)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负责能源节约、工业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工业节水工作。制定工业、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年度节能计划。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建议。提出节能指标分解、考核管理及奖励办法。负责节能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承担工业行业节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工作。负责行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政策。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
(十三)数字经济办公室。负责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玉溪市数字经济产业评估体系,做好数字经济发展评估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产业建设项目管理,协调解决传输网、移动通信网、物联通信网、IDC 数据中心建设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完善基础设施,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推动数字应用型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数字化。以传统产业数字化为目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一、二、三产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引领发展新动能。协调发展数字服务型产业,促进数字产业化。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服务业,建立“互联网+”、“大数据+”、“智慧+”发展新业态。指导和推进软件、系统集成及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
(十四)无线电管理科(云南省玉溪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宣传、贯彻无线电管理法规,拟订行政辖区内无线电管理规定。负责拟订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呼号的分配与指配。受理设置无线电台站(网)申请,审核无线电台站(网)的组网方案, 审查无线电台站(网)建设布局,核发电台执照,管理台址资源。协调无线电通信应急保障。指导县区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承担无线电管理的相关行政投诉工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综合治理和协调保护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承担无线电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受理无线电干扰投诉,维护空中电波秩序。配合开展无线电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无线电项目专项经费预算,监督管理无线电频占费专项资金,配合征收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负责督促检查县区无线电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协调与军队、相邻地区在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关系。
(十五)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工业、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工业、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干部培训。依托专家、院校等,加强工业、信息产业人才培养。负责全市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和专家评委库的更新维护。指导工业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党建办公室。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抓好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市委巡察、精神文明和统战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负责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办理。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 年3 月20 日起施行。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
玉溪市无线电监测站
单位名称:玉溪市无线电监测站
主管部门: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无线电电磁环境进行监测、评估和电磁兼容分析,为无线电频率指配提供依据;负责依法对无线电信号实施日常监测,指导无线电台站业务工作,查找无线电干扰及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依法对非法信号实施干扰压制;负责受理无线电设备检测申请,测定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核发检测报告;负责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拟订并组织实施无线电监测网规划,负责监测网建设和相关技术培训。
玉溪市大数据中心
单位名称:玉溪市大数据中心
主管部门: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数据中心建设、发展;负责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和数据资源的互联、交换和共享等工作;统筹全市政府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政务数据产业化;负责大数据、智能化等新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培训中心
单位名称: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培训中心(玉溪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负责政府与中小企业间的沟通和联系;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并提供信息数据和技术分析;负责协调各县区工信部门中小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建设和运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中小企业云服务网,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展洽等综合性服务;负责实施国家“银河工程”、“百万中小企业信息化体验计划”等项目;负责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及信息化建设等教育培训;负责对中小企业管理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岗位操作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国家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为中小企业成人教育及职业成长提供培训服务。
玉溪市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玉溪市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管理中心(玉溪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主管部门: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负责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资金的投放和回收;负责对资金投放前的调查论证工作;对县区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管理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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