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61921 | 文     号 | 530400-005698-20141031-0085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10-31 |
元江县积极创新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
2014年,元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共71所,营养餐补助学生17463名,其中:学校食堂方式供餐21所,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总数的29.57%,享受学校食堂供餐的学生6457人,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总数的36.98%;采取企业供餐学校14所,占学校比例为19.71%,享受企业供餐的学生2198人,占学生总数的比例为 12.58 %;采取食堂和企业混合供餐学校36所,占学校比例为50.7%,享受食堂和企业混合供餐的学生8808人,占学生总数的比例为50.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600元”的补助标准核算所需资金。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学校重在“营养”,更在“改善”。一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食堂退出承包经营模式由学校自主经营,学校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合理控制伙食价格,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二是各中小学积极创造条件,根据地方特点和学生营养需求情况,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突出地方口味特色。供餐内容包括早点,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以及其他营养补充,做到了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质量。三是部分学校实行“自助餐”营养改善计划形式,学校根据学生人数计划当日的三餐数量,炊事员做好菜饭后,让学生自己打菜、打饭,并且自己还可以加菜、加饭,这样学生吃饱、吃好的同时,也培养了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良好习惯。四是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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