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059966 | 文     号 | 530400-005695-20100813-000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0-08-13 |
玉溪市启动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培训工作
玉溪市启动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培训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农业厅、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推进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在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结束之际,玉溪市新平、澄江、江川、元江、峨山等县正式启动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培训班。截至7月底,村(社区)干部、村组报账员共7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市会计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力争1-2年实现报账员全面持证上岗。
一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切合报账员工作实际的培训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政策法规及省财政厅、农业厅印发的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财务、机构人员、报账员、电算化、票据“五个管理办法”和《玉溪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能力;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教材《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等为主要内容,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进一步加强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化等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
二是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收到实效。严格培训课时、任课教师的要求;根据培训内容编制考试试卷,通过考试的方式检测培训效果。
三是采取有效方式,严格发证要求。各培训单位须凭培训方案、培训考试试卷、参加培训报账员名册到玉溪市会计管理局领取《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培训合格证书》。经培训成绩合格的报账员,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云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聘用报账员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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