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1733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6-19 |
华宁县强化四项措施,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华宁县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切实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各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推进落实,主要领导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紧研究部署,带头督促到位,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县属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对照《华宁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华办发〔2017〕7号)要求,要建立环保部门统筹调度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采取非常规措施推进,突出整改效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
二是深入研究,分类实施。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严格按照省、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整改措施不完善、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认真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要求,逐条梳理,逐项对应,坚决整改到位;对属“中长期类”的问题,特别是整改时限要求须于2018年内完成的整改事项,要逐项检查是否达到整改时序进度,并强化督办,确保按期完成;对须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要制订计划,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三是严厉查处,迅速办结。坚决抓好督察“回头看”中发现或接到的各类举报问题并整改落实,对督察组交办和自身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法规,逐项明确办理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及时完善环境污染案件查办机制,严格执行“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要求,对调查属实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不以整改形式代替处罚,不以处罚的形式代替移送司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从快从严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件。
四是强化督查,严肃追责。县监察委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督办,加大对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执纪问责。同时,加大查办案件宣传报道,及时公开查处和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监督促整改、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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