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70173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1-16 |
省环保厅王天喜副厅长到通海县实地督察通海五金产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程工作
2018年1月12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王天喜协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及省环保厅环保督察办、水环境管理处等相关人员现场督察通海五金产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程建设工作。玉溪市政府副市长贺彬,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李春文,通海县政府县长柳洪、副县长常伟、五金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孙汝国,县环保局、县工信局等部门领导一并参与实地督查工作。副厅长王天喜一行先后深入云南通印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塔油墨有限公司、云南通海松德铝业有限公司听取各企业有关领导对企业水污染集中设施治理运行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水污染集中治理工程运行情况,对下阶段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017年12月29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了(云环函〔2017〕501号)《关于对未完成水污染集中治理任务的工业园区实施限批预警的函》,通海五金产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属任务之一,要求在2018年8月31日全面完成水污染集中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的,省厅将对工业园区采取暂停审批和核准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措施。
王天喜指出,通海县要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水循环利用改造建设重点工程,督促集聚区内企业将工业废水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王天喜要求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督查和指导,通海五金产业园管委会要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倒排工期,确保建设项目按期投入集中治理任务。王天喜强调,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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