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96568 | 文     号 | 530400-005729-20140704-0014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7-04 |
玉溪市防震减灾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根据2014年6月10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2014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和全省地震局长工作会议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4年国务院、省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及全省地震局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防震减灾工作,分析研判震情形势,安排部署2014年防震减灾工作,市政府3月22日召开了2014年玉溪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市防震减灾局金志林局长传达了中央和省级领导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批示和2014年国务院、省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和全省地震局长工作会议精神,并通报我市震情形势,市民政、住建、卫生、教育、公安消防支队5个单位作了汇报发言。会上,解仕清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2014年度玉溪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并作了重要讲话。解副市长对我市2013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要求各县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握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新要求,扎实做好2014年防震减灾工作。一是全力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二是切实强化震害防御基础,三是科学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四是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力度,强化群众防震减灾意识,五是深入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他要求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制,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把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我市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2014年全省地震局长工作会议及市政府2014年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我局于3月22日下午召开了全市防震减灾局长工作会议。会上,金志林局长传达了2014年全省地震局长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防震减灾局局长对2014年工作计划和就如何贯彻好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及解副市长的讲话精神作交流发言。金志林局长强调,今年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是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宗旨,坚持“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的原则,重点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为贯彻落实2014年全省年中地震趋势会商会、云南省地震科技大会及省地震局关于加强震情跟踪工作要求和中国地震局阴朝民副局长、省地震局皇甫岗局长到玉溪市检查指导工作时的讲话精神,总结今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我局于2014年6月13日在通海召开了全市第二次防震减灾局长工作会议。会上,各县区进行了工作交流汇报,金志林局长安排部署了今年下半年防震减灾5项重点工作任务,对近期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的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会上,市防震减灾局党组书记李泓就如何认真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作了讲话。
通过以上会议的召开,使参加会议的各县区、各成员单位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增强防震减灾工作责任感,为确保2014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全面促进我市防震减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上半年,我局按照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完成了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等任务,以及第二环节交心谈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工作。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反对“四风”为重点,强化监督、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有效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建设美丽幸福新玉溪提供坚强保障。主要做法:一是机构健全、组织严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推进。二是加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突出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明纪律,严格自律,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防震减灾具体工作紧密结合,真抓实干。
根据《2014年度玉溪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成员单位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局及时召开社管综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局2014年度社管综治工作。一是学习传达上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二是签订2014年度社管综治工作责任书。三是局领导对做好社管综治工作提要求,强调要加强责任意识,按照责任书要求,层层抓好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好年度工作任务;要树立全局意识,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作用。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玉政发〔2014〕37号),下达给我局2014年度争取上级资金的任务数为77万元,其中争取性资金67万元。在收到任务分配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到省地震局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省局有关处室领导积极反映我局任务分配情况以及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要求从项目和资金上给予我市最大力度的支持和帮助。通过大量的协调和争取工作,上半年完成了争取上级资金数37万元,占任务的48.05�。该项目资金为地方群测群防专项经费,由省财政厅、省地震局联合发文下达,并通过省财政厅下拨到我市财政局,文号为云财教〔2014〕77号)。下半年,将加大争取的力度,完成和超额完成争取上级资金任务。
(三)强化地震监测预报,做好本市及滇南-滇西南的震情跟踪工作
⒈制定震情跟踪方案,将震情跟踪工作落到实处。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14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震测发〔2014〕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4年3月我局制定了《玉溪市2014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滇南至滇西南地震危险区2014年度震情跟踪预测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震情跟踪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技术判定等内容。
⒉做好本市及滇南-滇西南的震情跟踪工作。按照玉溪市及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做好本区的震情跟踪监视工作,按时上报震情分析周、月报,撰写《震情跟踪工作月报》、《震情动态》各4期,上报周报17期。遇到突发地震时,能够积极应对。4月5日昭通市永善县发生M5.3级地震和5月30日德宏州盈江县发生6.1级地震后,我局进行了密切跟踪监视,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上报《地震速报》。及时向各县区发出了《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关于加强近期震情跟踪监视工作的通知》(玉震通〔2014〕9号)。市防震减灾局金志林局长,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沈坤主任及业务骨干参加了滇南-滇西南震情跟踪工作会议、滇东地震预报协作区暨昆明圈震情会商会议,对震情形势进行了研讨。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做好云南省2014年年中地震趋势会商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写了年中震情趋势研究报告。
⒊加强日常震情监视工作。在日常震情监视中,做到确保信息畅通、资料快速传递和各类监测仪器正常运转,坚持每周震情会商、每月编印《震情动态》、《玉溪市震情跟踪工作月报》、每季度编印《玉溪防震减灾信息》报当地党政领导、省地震局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地震监测预报情况和防震减灾工作动态。同时做好震情值班及宏、微观异常跟踪落实,遇有突变异常和震情做到及时处理、核实上报,上半年,共向省地震局上报宏、微观异常2份。
(四)严格依法行政,做好震害防御工作
⒈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严格执行《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分类》(DB53/276-2008)等法律、法规,围绕防震减灾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的理念,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高效、便捷地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到5月底,我局共审批了9件行政审批事项,其中:8件为一般建设工程,1件为高层建设工程。按月向市纪委、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市法制办报出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项目办理情况统计表。在做好日常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我们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玉编办〔2014〕42号文件的要求,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我局涉及四个项目,即:防震减灾规划批准、临震预报批准和发布、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批准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其中前三个项目为部门受理承办,核报市政府审批,后一项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⒉行政审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市政府要求,成立了我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领导小组,制定玉溪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进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我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进行认真梳理,本局网上办理事项、服务指南、表格资料和工作流程的录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已报市编办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发布。
3.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下发的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2013年度办理的30件行政许可案卷(其中:一般建设工程18件,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12件)进行了归类整理,按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逐件对照评分,将随机抽查到的两件行政许可案卷送到评查小组接受集中评查。经过评查,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情况进行了反馈,我局被抽查的两件案卷,优秀案卷一卷,合格案卷一卷,指出了存在的六项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我局针对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
4.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集中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玉府法电〔2014〕2号)要求,我局结合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我局现执行的有效规范性文件1个,即《玉溪市防震减灾实施办法》(玉政发〔2003〕78号),此办法已颁布实施了十年,汶川大地震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先后进行了修订,并颁布实施。为此,《玉溪市防震减灾实施办法》中的有关内容和条款已不适应上位法的要求和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应在总结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完善、修订。目前,《玉溪市防震减灾实施办法》修订稿已完成,正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5.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情况的通知》(玉府法电〔2014〕8号)要求,就我局2002年以来的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情况向法制办作了汇报。同时,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执行标准》进行了修改,报市法制办审核。
6.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为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市场中介服务行为,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玉溪市地震安全性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地震安全性评价中介服务机构质量考核办法》及《玉溪市地震安全性评价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五)切实加强地震应急工作
1.按照云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印发《2014年云南省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准备工作方案》(云抗指发〔201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玉溪市2014年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并上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2.根据云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云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自查和联合检查的函》要求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由我局牵头,对照检查内容按时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自查,我局积极与市民政局协调,完成了《玉溪市2014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自查报告》,并按时上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
3.按照玉溪市减灾委办公室、玉溪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减灾委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10项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要求,完成了玉溪市地震综合观测站监测仪器设备、县区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玉溪市防震减灾科普馆展品建设、玉溪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等五个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
4.指导通海、新平、江川、峨山和华宁五个县开展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方案的制定工作。
5.按照市政府要求,对《玉溪市地震应急预案》再次进行修订,现完成了初稿,争取6月底前完成修订送审稿。根据市政府应急办的要求,报送了玉溪市2013年地震活动情况和2014年趋势分析材料。
(六)广泛、深入地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为增强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我局按照“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利用各种宣传机会,采取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1.组织“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一是由我局牵头,市民政、科技、国土资源、卫生、水利、农业、气象、消防支队、红十字会、图书馆、红塔区防震减灾(气象)局等13个单位参与,采用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现场为市民讲解防灾减灾知识、消防装备器材展示、心肺复苏实际操作演练和创伤包扎实际操作演练等多种形式,在聂耳文化广场联合展出以“城镇化与减灾”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92块,发放宣传册子1600本,散发宣传单8750张,发放其他宣传用品3200件(含挂图、宣传笔、宣传围裙和宣传扑克等),悬挂宣传标语1条。二是配合红塔区防震减灾局、瑞新社区举办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暨防灾减灾共建和谐”为主题的文艺晚会。三是利用聂耳文化广场大屏幕播放了一部防震减灾宣传片。四是邀请了云南省地震局30余位老领导、老专家易门、峨山、红塔区、江川进行宣传活动和举办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专题讲座。于5月11日在玉兴街道右所社区举办“防震减灾,关爱生命”专题讲座,在聂耳文化广场解答市民对防震减灾有关知识和问题的咨询,5月13日到江川县龙街小学参观并指导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2.深入开展“七进”活动。通过开展“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部队、进家庭”活动,广泛向乡村群众、学校师生、机关干部、企业员工、部队官兵、社区居民、家庭成员发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品,开展科普讲座,达到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目的。在活动期间,我市市县区防震减灾部门深入农村、学校、社区等,开展科普知识讲座,指导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发放科普读物等,使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一步深入人心,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得到了增强。
3.坚持以《玉溪防震减灾》报、防震减灾宣传网页进行宣传。上半年出版《玉溪防震减灾》报3期,发行量达7.5万份,随《玉溪日报》免费发放,扩大了宣传面。
4.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一是调整充实了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会同市教育局共同开展2014年度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在各县区申报的基础上,对推荐上报的易门县龙泉小学等4所县区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进行了考核评价。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确定申报学校均评审合格,各项指标达到了玉溪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考评要求。2014年5月7日,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和玉溪市教育局联合发文,授予易门县龙泉小学、新平县第三小学、红塔区研和中心小学和元江县第四小学“玉溪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称号。5月12日当天,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分别到易门龙泉小学、红塔区研和中心小学,与两县区防震减灾局共同举行了市、县区两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授牌仪式,并观摩指导了两所小学的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七)完成“玉溪市防震减灾中心”建设项目扫尾工程
“玉溪市防震减灾中心”(包括业务综合楼、地震科普馆)建设项目,除防震减灾科普馆正在进行展品安装调试外,其余工程已竣工,地震应急指挥平台通过5月23日中国地震局副局长阴朝民、省地震局皇甫岗局长到我局调研之机与省局应急指挥中心进行了互联互通,初步试运行取得成功,即将进行项目验收。目前,办公家具已签订了采购合同,正在进行办公设备购置、物管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准备工作, 7月份我局将整体搬迁投入使用。
二、取得的成绩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2014年2月12日全省地震局长工作会议上,玉溪市防震减灾局荣获2013年度全省州市防震减灾综合考核一等奖,获2013年度全国地市级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核先进单位。我局的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反映在:一是地震监测预报整体水平还不高。部分县区存在地震监测台网稀疏,监测设备老化(大部分是“九五”期间的仪器),故障率高,维修困难,监测手段单一,监控能力不强等问题。二是部分县区防震减灾工作专项经费总体投入不足,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继续贯彻落实好全省地震局长工作会议和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狠抓“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认真检查、落实好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2014年度玉溪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
(四)继续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强化震情短临跟踪监视工作。做好滇南至滇西南地区震情跟踪监视牵头单位的各项工作。加快“玉溪市野外地震综合观测站”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完成4县区数字化测震台网建设,完成元江县热水塘地下流体观测站建设。
(五)切实做好震害防御工作,继续广泛、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积极筹备2015年1月5日通海大地震45周年纪念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工作,强化大震应急备震工作,落实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完成《玉溪市地震应急预案》及各县区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七)进一步完善玉溪市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运行调试工作,启动县区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应急指挥互联互通。开展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指挥桌面演练,全面提升地震应急基础能力。
(八)进一步加大与上级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力度,加强沟通联系,争取上级对玉溪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从资金上、从地震监测预报的专项设施设备上给予大力的帮助和支持,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局争取上级资金的任务。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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