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0706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商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1-11-23 |
云南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开展“千企冲刺”销售竞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全力推动落实促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促进消费增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稳定和扩大消费,云南省商务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千企冲刺”销售竞赛的通知》(云商市运〔2021〕28号),具体活动如下:
一、活动主体
2021年全省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
二、活动内容
相关企业通过参加政府部门组织或自行开展的各类促消费活动,有效提升四季度零售额,冲刺销售目标。达到销售竞赛奖励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奖励资金。
三、奖励条件和标准
(一)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四类企业。
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批发业 | 从业人(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注意: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具体以统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二)奖励条件
对第四季度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速较第三季度同比增速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含5个百分点)的限额以上企业,综合考虑零售规模及增长情况,择优给予奖励。
(三)奖励标准及数量
符合奖励条件的大型企业40户,每户企业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中型企业100户,每户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小型企业600户,每户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微型企业200户,每户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时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及纸件申报销售竞赛奖励资金,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一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如下:
1.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简介;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法人文件复印件;
4.企业四季度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三季度同比增速及排名证明材料;
5.纳税情况等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6.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承诺;
7.其他证明材料。
(二)项目审核
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通过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并形成推荐意见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对项目进行复核、评审、公示及拨付奖励资金。
(三)数据核查
统计部门对达到奖励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数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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