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4156481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31 |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三项措施助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持证市场主体倍增
2024年以来,玉溪市广播电视局聚焦“抓实提振信心、大抓经济”的市政府工作主旋律,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助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持证市场主体倍增。截至2024年10月,玉溪市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已经从2022年末的5家,发展为17家,增长2.4倍。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专班和挂联机制推进工作。于2023年4月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广电局对相关企业开展摸底调研,摸清全市广播电视行业市场主体底数情况和发展状况,精准掌握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意向。2024年,实行重点工作推进挂联机制,由科室和局属单位挂联全市9个县(市、区),按照“共同研究、共同商量、共同推进、共同落实”工作原则,联系和指导好各县(市、区)开展市场主体培育等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二、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氛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背景,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为主线,通过引入实际案例,向全体干部职工讲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流程、广电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贯彻落实广电行业法规规章,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导向正确,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意义,在干部职工中树立起“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
三、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优化服务促进申办。广电干部职工实地深入企业向负责人解读《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等相关广电政策法规。此外,通过宣讲各类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指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把握好业务开展的边界,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自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领域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县、市经办人员认真审核企业提交的每一件申办材料,及时反馈审核意见,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补充完善材料报省广电局审批。对有办理意向但暂不具备申办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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