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154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 | 公开日期 | 2024-01-31 |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关于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市广电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单位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员会作用。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党内法规,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核心要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增强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玉溪广播电视行业法治建设水平为主题,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二是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党员教育培训活动,邀请省市知名专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制度和机关党建业务等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辅导。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推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三是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宣传主题,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全国普法办发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辅导系列视频,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二)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是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坚持领导班子定期学法,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走深走实。认真落实《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学法用法制度》,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系统普法的首要任务,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学习宣传活动。与此同时,深入学习宣传广播电视法规规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熟悉掌握、准确理解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结合广电系统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维护宪法的自觉性,认真开展“以案释法”和网上旁听庭审等活动提升普法效果。积极组织参与宪法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等活动。牵头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组织全市各网络视听机构在新媒体推出“宪法宣传周”有关新闻、法律知识,播出宪法公益广告,开展了多层面、多形式、多渠道的宪法网络宣传。在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利用全市应急广播平台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专项普法宣传。
三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助推市场主体倍增。一方面,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氛围。4月中旬,我局面向全体干部职工举办广播电视法规讲座,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为主线,通过引入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广电行业的相关法律知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贯彻落实广电行业法规规章,树立起“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另一方面,成立工作专班,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实地辅导企业申办证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广电局对相关企业开展摸底调研,掌握全市广播电视行业市场主体底数情况和发展状况,精准掌握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意向。同步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主要普法内容,对企业开展重点宣传。县、市广电局认真审核企业提交的每一件申办材料,及时反馈审核意见,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补充完善材料。此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我市率先在全省提前完成整市推进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任务,但群众知晓率不高的情况下,我局拍摄了公益广告《电视看不了 手机扫一扫》,向广大群众普及宣传“电视看不了”多种故障报修渠道方式。该公益广告获得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新创优扶持。作品被省广电局列入“云南省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全省播出机构下载展播。我局还结合行业管理职能,组织开展了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法规宣传等活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在印发《玉溪市广播电视局行政议事决策制度》之后,2023年9月15日,我局印发了《中共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对决策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组织集体讨论,不断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认真落实依法决策相关程序,按要求公开《玉溪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重大决策事项2项。
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23年我局聘请云南禾长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咨询论证、文书审查、法律审核、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工作。此外,我局因没有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单位目前按照《中共玉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本级公职律师跨部门调配使用机制的通知》落实公职律师使用管理要求。
(四)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明确职能定位,推进“放管服”改革。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工作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按照“精简、统一、便民、高效”原则,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认真梳理调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2023年,市广电局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其他行政职权等 4类行政权力,共148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19项,行政检查20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225项,“追责情形”共计995项。认真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相关工作要求。编制公布了市广电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实行事项动态化管理,办事指南发布率、网上可办率、要素准确度等均达到市级要求。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和行业监管。实施重大主题传播工程,深耕精品创作,以优质节目供给壮大主流舆论。全年获奖作品34件,比上年增36%。把市场主体培育作为突破口,加强广播电视综合服务和行业治理。全市持证机构增加8户,达13户,增长1.6倍,总量排全省第二;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监测监管。创新监测监管方式,圆满完成全年安全播出保障工作。
三是优化公共服务。系统确定具有“玉溪特色”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规范。玉溪市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始终保持100%,成功争取全国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落户玉溪。实施“村村寨寨广播响”(应急广播)惠民提升工程,切实增强基层广播电视触达率。成立市县两级应急广播调度中心,健全“一张网运行、一体化管理”综合调度控制体系。实现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自然村全覆盖;建立应急广播节目媒资库,“七个一”日常宣传成效明显。加强广播电视基层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网络架构。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窗口788个和服务维修网点65个,监督网络运营服务网点116个,实现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全覆盖。推进全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建设,探索创新广播电视科技应用。采取自主研发方式实施无线发射台智慧运维系统建设;开展“玉广+”智慧广电数字乡村平台试点应用,拓展“智慧广电+”应用场景,提供多样化、多元化、多层次需求服务。
(五)规范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广电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组织更新修订本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文件。2023年,市广电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90条,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的保障,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公正、公开进行,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纳入《玉溪市广播电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23年组织干部职工41人参加全市执法资格考试,38人通过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三是规范执法工作。在2023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制定了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编制公示了执法事项清单及权力运行图;适用《云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严格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执法流程、工作时限的要求认真处理每项执法事项。2023年以来,审核通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申请材料8件,由公司向省广电局申请办理并全部获得批准开办。但因该事项已经不在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内,不计入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行政处罚0件;开展行政检查13次,包括对安全播出等各类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行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产生,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群众信访件1件,已认真答复。我局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畅通行政调解渠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组织人员参加玉溪市2023年行政复议业务培训班,加强对行政复议业务的学习掌握。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线答题活动。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单位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工作载体。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网上旁听庭审活动,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稳妥地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同时,市广电局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未涉及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法规学习系统性全面性有待加强。在行业相关法规的学习方面,年内主要安排对工作推进中涉及的一些重点法规进行学习,但没有建立系统观念,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两大业务”、“三大属性”、“四个层次”相关的法规进行分门别类统筹学习。
(二)普法宣传覆盖面不广,对农村地区的普法不够深入。2023年我局以推进企业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重点,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对农村地区开展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普法宣传,但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其他广电法规宣传不多。
(三)执法工作数字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玉溪市广播电视与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平台的建立有效提高了监测监管效率,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系统的稳定性、智能性有待提升,平台监测数据不完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测监管平台数字化水平,才能更好适应监管、检查的需要,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系统全面开展广播电视法规学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三个关键,组织干部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内法规,在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和宣传贯彻。二是加强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注重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要学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两大业务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在广电法规学习方面要分清涉及四个层次的法规有哪些,专门规范某一个层次或几个层次的法规是哪些,这些法规之间有什么关系。此外,要注重组织学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方面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政策法规,关注行业动向,了解法规修订的趋势,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对农村群众的法治宣传。一是积极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结合部门职能编制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体现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增加对农村群众普法的要求。并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编发市广电局《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要普法任务督办单》,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提示单内容开展普法工作,报送普法情况。在时间节点内未完成普法任务将派发《重要普法任务督办单》督促落实。此外,对履行普法责任情况进行评价,并填写评价书。二是加大对农村群众的法治宣传。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广播电视法规和案例以及宪法、民法典等有关内容制作成法治宣传品用于法治宣传。在市、县广电部门工作人员到乡镇村组开展工作、进行调研时,对相关村组干部、群众进行法治宣传;由乡镇(街道)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维修网点工作人员对群众进行宣传;由抽调担任驻镇兴村工作队长的我局职级调研员在其工作中对村组干部、农民群众开展广电相关普法宣传。三是按照《关于开展玉溪市市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要求,参照玉溪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和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协调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执法工作数字化水平。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树牢“大安全”理念。依托广播电视与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本地媒体平台、内容监测等工作,不断完善监测工作机制,建立内容研判机制,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完善问题处置机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构建联防联动的本地化工作体系。二是优化监测手段,
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安全。充分运用和优化监测系统,构筑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IPTV、广告及节目内容监测全覆盖、监管无死角的“安全网”。提升网络搜索、节目爬取、内容鉴别技术能力,功能设置进一步契合实际需求,及时发现和处置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风险隐患。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通过检查,规范编发监测监管专报、宣传预警提示、问题通报等信息,及时反馈监测成果运用情况。用好用足监听监看评价机制,推动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广电领域依法行政、创新监管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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