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58172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6-26 |
治超专题 | 部门联动 重拳出击 我市治超工作全面展开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创建城乡人居环境,交通、交警、省管路政、公路局、运政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持续发挥路警联动治超机制的带动能,切实强化区域联合治超,积极推进治超模式、治超环境、治超服务的变革,多举措提升治超新成效。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方法进行“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宣传活动。
(一)采取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动画、向过往行人和驾驶员发放治超宣传手册、利用移动设备滚动播放超限超载危害的视频资料、邀请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等形式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车主、驾驶员能够自觉的遵守公路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人民群众超限超载危害的意识和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开展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走访管辖路段乡(镇)、厂矿、企业、砂石料场、车辆运输户,深入货运源头企业召开协调会,确定企业源头管控,执法部门路面监控的管理方案;同时,还与货物运源头企业签订《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以及《货运源头单位治理超限超载承诺书》,企业也制作宣传标语并进行张贴宣传。
二、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强制卸货,严格处罚
自6月1日全市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我市路政部门联合交警、运政、城管在各县区治超点及重点路段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的要求,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执法。由交警指挥引导车辆检测,路政执法人员进行称重;对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路政执法人员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并由交警部门依据路政执法人员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
交警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及《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货车超载处罚的批复》(云公交发【2017】34号文件)规定:对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总质量30%以内的车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超过核定总质量30%不足50%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超过核定总质量50%以上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有前两款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要求驾驶人员自行将超载部分货物卸载。
路政执法人员于处罚后7个工作日内,将案件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截至6月22日,共查处超限车辆325辆,现场卸载353辆,共计4291.47吨,转交公安交警警告教育502人, 处罚231人次。对于未严重超限超载且是首次被查获超限超载的车辆,交警部门以警告教育为主,暂未处罚。
经过各部门执法人员的艰苦努力,货车严重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公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抓治超就是抓安全生产和保公路安全畅通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继续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保持有序、平稳、顺利的发展态势,以达到有效打击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的目的,切实打好治超工作持久战。(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路政支队 李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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